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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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五、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1、居民纳税人(无限纳税义务)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无有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2、非居民纳税人(有限纳税义务)在中国境内无有住所,又不居住个人在中国境内无有住所,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纳税人及纳税义务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无限纳税义务)(有限限纳税义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一年的个人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中国境内无住所,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居住时间纳税人性质境内所得境外所得境内支付境外支付境内支付境外支付90日(或183日)以内非居民√╳╳╳90(或183日)日-1年非居民√√╳╳1-5年居民√√√╳5年以上居民√√√√注:√代表征税,╳代表不征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二)纳税对象(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5)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10)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三)计税依据(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月工薪收入-1600or4800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不征税: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国税发[2005]9号《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按照新的办法,应先将纳税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办法分两种情况:一是当发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各项工资性收入小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时,应将全年一次奖金先减去“雇员当月工资收入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以其余额除以全年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用一次性奖金收入减去“差额数”后的余额与确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二是当发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各项工资性收入大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时,则全年一次性奖金直接除以全年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用一次性奖金收入与确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需要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特指全年只能采用一次,而不能两次以上使用。(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按“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生产经营所得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动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分得利润工薪收入总和-800*12(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应扣费用式中:应扣费用:每次收入4000以下,扣800每次收入4000以上,扣20%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再版的,作为另一次;连载的,以所有收入为一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5)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财产原值,是指:(1)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2)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3)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4)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6)偶然所得无费用扣除(四)税率(1)工薪所得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除1不超过500元52500~2000元的部分102532000~5000元的部分1512545000~20000元的部分20375520000~40000元的部分251375640000~60000元的部分303375760000~80000元的部分356375880000~100000元的部分40103759100000元以上的4515375(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5%--35%(见下页)(3)其他稿酬所得20%,按应纳税额减征3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财产租赁所得20%财产转让所得20%偶然所得20%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200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2000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7000劳务报酬所得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000以下5%05000--1000010%25010000--3000020%125030000--5000030%425050000以上35%6750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五)税额计算1、工薪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同上4、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4000以下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每次收入4000以上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每次收入20000以上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200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2000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70005、稿酬所得每次收入4000以下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1-30%)每次收入4000以上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1-30%)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4000以下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每次收入4000以上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7、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8、偶然所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20%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例1中国公民王某是一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雇员,2004年收人情况如下:(1)1-12月每月取得由雇佣单位支付的工资15000元;12月取得年终奖120000元(2)1-12月每月取得由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2500元;(3)5月一次取得稿费收入8000元;(4)6月一次取得翻译收入30000元;(5)7月一次取得审稿收入3500元;(6)8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6235元;对于以上收入,尽管王某已被告知,凡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均已由支付单位扣缴了个人所得税,并取得了完税凭证原件,但王某仍不放心。他来到某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代理部,就以下问题提出咨询:(1)2004年取得的收入,哪些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哪些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2)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支付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时是如何计算的?(3)自己还应做些什么?要求:请对王某提出的三项咨询内容作出回答答案:(1)2004年取得的八项收入中第(1)(2)、(3)、(4)、(5)项收入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第(6)、两项收入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2)支付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①雇佣单位扣缴税款=[(15000-800)×20%-375×12=29580(元)②派遣单位扣缴税款=(2500×15%-125)×12=3000(元)③稿费收入扣缴税款=8000×(1-20%)×20%×(1-30%)=896④翻译收入扣缴税款=30000×(1-20%)×30%-2000=5200(元)⑤审稿收入扣缴税款=(3500-800)×20%=540(元)(3)王某还应持两处支付单位提供的原始明细工资、薪金单(书)和完税凭证原件,到税务机关申报工资、薪金收入,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应纳税额=[(15000+2500-800)×20%-375]×12=35580(元)。应补税额=35580-29580-3000=3000(元)例22004年初,某税务机关对一中国歌星娄某2003年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查实该歌星2003年1—12月份的个人所得情况如下:(1)每月取得工资收入800元,1—12月份共计9600元.(2)1—10月份由经纪人安排每月演出一次,每次收入30000元;11—12月份参加所在文工团组织的活动,每月演出一次,每次收入2000元.(3)5月份取得银行储蓄存款利息和借给某某演出公司的借款利息各50000元.(4)7月份取得作曲稿酬30000元.在上述各项所得中,该歌星除11—12月份参加所在文工团组织活动取得的收入已由文工团扣税款纳税之外,其余均未向税务当局申报纳税,有关单位也未代扣代缴.请正确计算该歌星2003年全年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并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分析指出该歌星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应该如何处理?(1)计算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款①每月工资收入800元,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②1—10月份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款=[30000×(1-20%)×30%-2000]×10=52000(元)③5月份取得银行储蓄存款利息,免纳个人所得税④5月份取得的借给某某演出公司的借款利息应缴的个人所得税款=50000×20%=10000(元)⑤7月份取得作曲稿酬的个人所得税款=(3000-800)×20%×(1-30%)=308(元)⑥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款=52000+10000+308=62308(元)(2)该歌星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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