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范例【推荐4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范例【推荐4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第一篇】一、强化师德和法纪教育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参照标准,强化师德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引导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法律底线,不触师德红线。在教育教学活动和中小学生管理、评价中,规范从教行为,关爱和尊重学生,让教师认识到保护学生免受性侵害的重要性,提高其保护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教工大会学习、阳光班主任工作室活动,加强教师的法制教育。以《教师法》《未成年保护法》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为重点,认真组织学习与教师的职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规则意识,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能力。通过法制教育,让教师了解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及所受到的专门保护,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和模范守法的意识。二、加强对教师在校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教师应尽力避免与学生发生身体接触(体育课上教师进行个别辅导和保护除外),尤其是对异性学生更是如此;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只能在教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且不得关闭房门;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教师不得在教室、办公室或其他相对封闭的地点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进行谈话或辅导;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放学后留学生应当事先征得学生的家长的同意,并通知班主任或学校分管领导。要关注教职员工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加强心理辅导,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可能出现的不良行为。三、对学生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的要求,《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的规定对学生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通过案例剖析加强警示教育,提高中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学校加强并完善青春期教育,结合《做一个快乐女生》、《男儿当自强》等主题,着力让未成年学生了解隐私权、身体自主权、性侵害的含义,让学生明白身体是自己的,任何人不得随意触碰;让学生明白,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不仅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也严重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向学生传授防范性侵害、实施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能,例如教育学生,陌生人或熟人都有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外出、上学或回家的路上要结伴而行,不要在无人的地方停留;和异性独处时不能关上房门,不要独自去异性的宿舍;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或他人的饮料和食品;在他人欲对自己实施性侵害时要大声呼叫,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四、严格依规惩处,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按照学校的学生受侵害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受侵害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受侵害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学校学生受侵害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以学校学生受侵害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区未保办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受侵害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区未保办接受申诉请求并启动复查程序的,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治学生受侵害工作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受侵害工作部门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严格落实中学生遭受侵害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学生发现有教师或教工私人邀请自己或同学单独去校外某处,或发送信息聊天后要求及时把信息删除,或要求把双方交往的情况不要告诉家长及他人等诸如此类情况,或发现有同学已经不幸遭遇侵害,要保留证据,及时告知家长、班主任、年级组长、德育主任、青保主任汇报。校内报告电话为63304025转德育室(1006分机)或校长室(1002分机)。五、加强关爱帮扶,建立多方协防机制一旦发现侵害案件和线索,学校将本着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责任的态度,及时妥善采取应对措施。1、保护现场,处置小组成员首先要控制局面,封锁消息。除了必要的知情人,尽量不要再让他人知悉此事,把法律的尊严、学生的安全放在首要位。2、保护和帮助受害学生。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案情,相关人员要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保护中小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中小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3、重视心理疏导。由心理老师对受害学生及时进行一对一心理疏导,缓解紧张、羞愧、害怕等情绪,重塑对生活对学习的热情。4、要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妇联等加强联系,构建一体化的保护中小学生的工作机制,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第二篇】为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保护工作,切实预防性侵害少年儿童案件的发生,确保学校和谐稳定,根据xx县教育局和xx县人民检察院的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案。1、学校安全办公室设立性侵害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包括校长、主任、心理教师、派出所警官、校医及家长等。组长:x副组长:x成员:班主任派出所警察:x。2、加强学校硬件建设,堵塞性侵害事故发生的硬件建设漏洞。例如,增加围墙、加固女孩宿舍门窗、安装电子监控摄像头等。3、加强学校安全制度建设,堵塞性侵害事故发生的管理漏洞。例如,加强夜间值班巡逻,实施女宿舍管理员夜间巡逻,女生外出报告制度等。4、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减少发生性侵害事故的概率。在思想上树立性侵害意识。在社会上,女性作为性侵犯的特殊客体很容易被侵犯。因此,女生在校内校外的各种活动场合,要随时注意遭受性侵害的可能性,提高自我保护的警觉性,对同伴们脏乱差的笑话,淫秽暧昧的语言,挑衅暗示的动作采取强烈的排斥态度,立即消除不伦者的想法,防止性侵害。在生活中注意仪表的言行。女孩子上学时的服装要大方得体,朴素无华为好,不要盲目追赶潮流,浓妆艳抹,甚至大胆妖野。在言行举止方面,要自尊自爱,不要和男人过于随便、亲近或模糊,误解,把自己放在潜在的危险环境中。在防范上关注所环境。性侵犯罪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行为,罪犯往往重视犯罪环境的选择,减少犯罪风险。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第三篇】来自校园的性侵害案件,严重损害着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给受害者带来终身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也败坏了教师的良好形象,社会影响恶劣,应当引起有关部门及学校的高度重视。学校应当本着对学生的安全、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建立防范校园性侵害案件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严把教师的入口关,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入手,保护学生免受校园性侵害。一、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未成年学生对来自教师的性侵害行为之所以较少进行反抗,除了其敬畏教师、自身力量弱小等原因之外,其关于性方面的知识较为贫乏,关于预防性侵害的知识和技能较为欠缺也是重要原因。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早已列入国家的教育计划和大纲。教育部于2007年3月发布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要求,小学4-6年级要了解应对性侵害的一般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初步了解青春期发育基础知识,形成明确的性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初中年级要学会应对性侵害等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与处理,形成维护生殖健康的责任感,了解艾滋病的基本常识和预防措施,形成自我保护意识;高中年级要掌握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和措施,正确对待艾滋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学习健康的异性交往方式,学会用恰当的方法保护自己,预防性侵害,当遭到性骚扰时,要用法律保护自己。教育部于2008年12月发布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要知道;我从哪里来;的有关知识;三四年级学生要了解身体主要器官的功能,学会保护自己;五六年级学生要知道青春期生长发育特点、男女少年在青春发育期的差异、女生月经初潮及意义、男生首次遗精及意义、青春期的个人卫生知识等;初中阶段要学会识别容易发生性侵害的危险因素,保护自己不受性侵害;高中阶段要了解婚前性行为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避免婚前性行为,了解艾滋病的预防知识和方法等。上述两个《纲要》明确提出了各个年龄阶段性教育的目标及内容,为中小学校进行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提供了指导依据。学校在对学生进行性教育的过程中,首先要着力让未成年学生了解隐私权、身体自主权、性侵害的含义,让学生明白身体是自己的,任何人不得随意触碰;自己的身体可以分为;可触碰区域;和;不可触碰区域;,对于;不可触碰区域;,特别是隐私处,除父母为自己洗澡或医生检查身体等少数情形外,应当拒绝任何触摸;对于让自己感到不舒服、不自在的身体接触,无论对方是谁,都可以拒绝让其触碰或靠近;如果别人摸了自己并授意甚至恐吓自己要;保守秘密;,那么千万别害怕,一定要告诉父母、自己信赖的老师或其他成年人,否则事情只会变得更糟。其次,学校要让未成年学生明白,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不仅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也严重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再次,学校还应当向未成年学生传授防范性侵害、实施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能,例如教育学生,陌生人或熟人都有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外出、上学或回家的路上要结伴而行,不要在无人的地方停留;和异性独处时不能关上房门,不要独自去异性的宿舍;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或他人的饮料和食品;在他人欲对自己实施性侵害时要大声呼叫,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如下方式自卫:用手指戳刺对方眼睛,用膝盖顶撞对方裆部(前两者可同时进行),用肘部猛击对方胸部,伺机快速逃跑;一旦不幸遭受性侵害,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同时不要急于清洗身体,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按照有关部门的安排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等。二、严把教师的入口关对学生而言,来自教师的侵害行为往往让其防不胜防。当教师将犯罪的双手伸向自己的学生之时,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鉴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建立严格的教师行业准入制度。富有爱心,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健康的心理是从教者的必备条件,不具备者不得从事教师职业。对于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品行不良者,教育行政部分不得授予其教师资格,已经获得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学校在招聘教师时,应当严把品德关、心理关,仔细审查应聘者的档案,不得录用因故意犯罪而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有精神病史的人或者品行不良者担任教职工。必要时,学校应当委托专业机构对应聘者进行心理测试,对心理异常者要慎重录用。对于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或患有精神疾病的教职工,以及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学校应依法予以解聘。三、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师德教育一些教师之所以走向犯罪,往往与其法制观念淡薄有关。生活中,除非是自己遇到了法律纠纷,相当一部分教师不会主动去学习法律知识。因此,除了新任教师上岗前必须接受法制教育之外,学校还应当邀请法律专家定期对教师开展法制讲座,引导教师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刑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与教师的职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通过法制教育,重点让教师了解普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及所受到的专门保护,了解教师所享有的权利、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从而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和模范守法的意识,提高其保护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预防教师性犯罪问题上,要让教师熟悉与性侵害相关的法律条款,了解相关罪名及违法者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让教师认识到保护学生免受性侵害的重要性。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违法犯罪是思想腐化、道德败坏的产物。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从教者应当有崇高的理想和追求。现实中,一小部分教师经受不住一些负面东西的诱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做出了违背师德的行为,甚至滑向犯罪的深渊。鉴于此,学校应当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参照标准,强化师德建设,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