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检修期间如何做好监护工作_检修计划总结报告【实用5篇】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的工作与生活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发展,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学习做准备吧!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计划呢?下面是我给大家分享的“检修期间如何做好监护工作_检修计划总结报告【实用5篇】”,欢迎大家参考下载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检修期间如何做好监护工作检修计划总结报告【第一篇】为规范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依法进行,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理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监部门职责,促进监2/15管执法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措施、有落实、有监督地进行。(二)目标任务。围绕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等执法活动,有力地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八大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推动职业健康监管进一步深入,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将国家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控制到位,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二、行政执法工作日的测算—1—(一)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测算省安监局机关执法人员53人(包括局属单位在机关处室岗位人员),列入执法计划36人,占,符合总局关于高于60%的规定。局属单位在岗执法人员26人,列入计划24人。列入计划的执法人员合计60人。(二)工作日测算。20全年365日,双休日104日,法定节假日11日,法定工作日250日。我局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250)×纳入计划的行政执法人员数(60)=15000日其他执法工作日:根据估算,总工作日预计需用5456日。包括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3/15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开展机动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等。非执法工作日:根据估算,总工作日预计需用7178日。包括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等。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2—法工作日=15000-5456-7178=2366日。三、职责分工(一)监管一处共5名执法人员,列入计划4人,总工作日1000日。执法检查:负责对全省非煤矿矿山进行抽样检查。人均检查的矿山数不少于10家;执法检查时间人均不少于20日,总时间不少于80日。其他执法:行政许可总工作日不少于452日。非执法工作:预计468日。其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420日;休假(公休假、探亲假、其他休假,以下同)48日。(二)监管二处共5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4人,总工作日1000日。执法检查:负责对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加油站进行抽样检4/15查。人均检查生产企业不少于10家,其他企业不少于10家;执法检查时间人均不少于20日,总时间不少于80日。其他执法:行政许可总工作日不少于452日。非执法工作:预计468日。其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420日;休假48日。(三)监管三处共6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5人,总工作日1250日。执法检查:负责对八大行业企业进行抽样检查;参与综合监—3—管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活动。人均检查直接监管的企业数不少于10家,综合监管的企业总数不少于5家;执法检查时间人均不少于20日,总时间不少于100日。其他执法:总工作日不少于550日。其中行政许可总工作日不少于350日;预计参与事故调查处理200日。非执法工作:预计600日。其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540日;休假60日。(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处检修期间如何做好监护工作检修计划总结报告【第二篇】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省安监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冀安监管办[]30号)精神和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5/15我局工作实际,编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高监管质量,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支撑,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通过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各相关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重点镇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各镇街、领域、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我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任务完成。三、编制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总局24号令)、《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发[]183号)、张家口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张安监字[]96号)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6/15四、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一)我局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目前,我局在册人数7人,具有执法资格7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办公室1名,监管科2名(其中包括危化科和科技培训科),监察大队2名(其中包括职业卫生科和应急救援科)。(二)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1、我局在册人员7名。2、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780%=6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总法定工作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3、法定工作日:365-522-11=250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4、总法定工作日:2506=1500日。(三)总执法检查工作日的确定1050日(即总法定工作日70%)1、对四镇、两办所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督导:390日沈家屯20家50%23人=60日(检查1次,复查1次)老鸦庄30家50%23人=90日姚家庄15家50%23人=45日姚家房20家50%23人=60日7/15马路东15家50%23人=45日南站30家50%23人=90日2、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执法工作日:50日3、危化、烟花爆竹检查:166日(1)危化企业24家50%3次3人=108日。(2)烟花爆竹经销点30家,培训检查:58日。4、其它执法日:444日(1)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10日。(按最近3年平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计算)(2)参与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工作日:15日。(按最近3年平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计算)(3)参与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日:20日。(4)开展机动执法工作日:69日。(5)文书送达工作日:10日。(6)案件处理工作日:20日。(7)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工作日:20日。(8)案卷整理工作日:20日。(9)参加会议工作日:80日(按年平均3人参加会议)。(10)教育和培训工作日:180日(3人60日)。五、执法检查方法、内容和要求(一)采取日常监管和重点执法并重、综合执法和专项执法相结合、日常执法和重要时段执法相结合,按照分级负责、属8/15地监管的原则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实际进行执法检查,由于我局没有明确直管单位,所以以督导抽查各镇街为主。(二)监督检查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内容的规定执行。(三)对高危行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每年不少于一次。(四)监管执法工作落实由局领导负总责,区管委会或安委会领导每月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若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需按规定程序报局领导审核批准,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计划,确保计划的严肃性。检修期间如何做好监护工作检修计划总结报告【第三篇】为有效开展20xx年环境监察工作,维护我县环境安全,更好地为建设生态文明服务,根据环保部《环境监察办法》、《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和我局20xx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结合我县污染源分布和环境监察、监测人员数量及装备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1、监察方法:采用“双随机”抽查,即随机确定被检查对象、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完善环境监测、环境监察联动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同步进行监测和监察。2、监察内容: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废水、废气、9/15噪声治理设施运行(含在线监控设施)及是否达标排放情况;固废(含危废)产生、暂存、管理及处置情况;排污申报及排污费缴纳情况;排污许可证申领及执行情况;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企业环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等。3、监察频次:1重点污染源监察:每季度抽查25%重点污染源做为环境监察、监测联合检查对象,对没有抽查到的重点污染源在第四季度全部纳入检查对象,以保障对重点污染源每年至少检查一次。2一般污染源监察:根据在岗环境监察人员数量(11人),确定20xx年至少要抽查110家一般污染源,每季度与重点污染源同步抽查30家一般污染源做为联合检查对象。4、抽查时间:在每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采用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下一季度的监察人员和被检查对象,并做好记录。5、重点污染源名单:6、一般污染源名单:根据县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每天传送的信息,做好建设项目的环评督办和动态跟踪监察工作,经审批做环评报告书的新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每月跟踪监察一次;经审批做环评报告表的新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每季度监察一次。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每月一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向县政府报告。10/15在夏、秋两季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发现火点立即向当地镇政府报告。列入污染减排项目的企业(名单由主管局污染物控制和核与辐射管理科提供)进行每月一次监察,并填报减排核查报告。对立案查处的污染源在决定书下达后60日内(废水超标排放被处罚的30日内)开展环境执法后督查监察,并将后督查情况书面报县主管局规划法制科。1、环境监察人员开展现场监察工作时,要亮证执法,张贴《县环保局环境执法告知书》,现场制作《县环保局环境现场监察记录》,并同步采取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手机拍照等措施固定有关证据,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责令整改,提出整改要求,所做的有关文书及影像资料移交相应管辖的环境监察分局按程序报告并作出处理。2、环境监察人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要清正廉洁,不得违_纪、政纪和国法。检修期间如何做好监护工作检修计划总结报告【第四篇】为确保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计划。11/15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践行科学发展、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