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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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资源吧(),提供海量管理资料免费下载!更多免费下载,尽在管理资源吧()个人所得税计算考虑到很多人对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不是太清楚,要想很好地对个人所得进行纳税筹划,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计算做一下初步了解。一、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的一般纳税计算计算公式:(月工资、薪金所得-800/4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1]某纳税人2000年6月份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收入4800元,请计算其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800-800=4000(元)应纳税额=4000×15%-125=475(元)因此该纳税人6月份应纳税额为475元。(二)同时取得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计算同时在多处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合并计算应纳税额。[例2]某纳税人同时在中国境内两家企业任职,2000年7月份在该两公司分别取得工资类所得2000元、2200元,试计算该纳税人7月份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00+2200-800=3400(元)应纳税额=3400×15%-125=385(元)因此该纳税人7月份应纳税额为385元。(三)雇佣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纳税计算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支付单位应代扣代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了便于征管,税法规定,对于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采取由支付者一方减除费用的方法,即只由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照税法的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金额直接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例3]刘某为中国某公司的雇员,1999年12月被公司派遣到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2000年7月该纳税人获得派遣公司工资2000元,外商投资企业工资收入2500元。试问该纳税人7月份应交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外商投资企业应扣缴税款=(2500-800)×10%-25=145(元)派遣公司应扣缴税款=2000×10%-25=175(元)刘某应自行申报补缴税款=(2500+2000-800)×15%-125-(145+175)=110(元)以上所述纳税人,应在一定的期限内到一固定的税务机关,就其所有工资、薪金所得合并申报纳税,多退少补。(四)特定行业职工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计算为了照顾某些特定行业,如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财政部确定的其他行业,因季节、产量等因素的影响,对于这些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即每月按实际工资、薪金数额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按年计算多退少补。[例4]某采掘业职工,在1999纳税年度1月-11月份,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数额为22000元,按规定共预缴个人所得税款980元,年终又领取工资、奖金6500元。试问该纳税人年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款为多少?应缴税款={[(22000+6500)÷12-800]×10%-25}×12-980=610(元)因此该纳税人年终应缴税款610元。管理资源吧(),提供海量管理资料免费下载!更多免费下载,尽在管理资源吧()(五)境内、境外都有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计算对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都应征税,并且分别计算。[例5]王先生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000年6月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4000元,同时又从英国取得工资类收入折合人民币10000元。请问王先生6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境内应缴税额=(4000-800)×15%-125=355(元)境外应缴税额=(10000-4000)×20%-375=925(元)7月份共应缴税款=355+825=1180(元)(六)一次性取得数月奖金、年终加薪的纳税计算个人取得的数月奖金、年终加薪,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税款。对于上述所得,不再减除费用,如果纳税人获得该项所得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不足800元,可以扣除其不足部分。[例6]某纳税人1999年12月获得工资500元,同月又获得年终奖金2000元。试问该纳税人12月应缴个人所得税款为多少?应纳税款=(2000+500-800)×10%-25=145(元)[例7]某纳税人1999年12月取得工资类收入3000元,同月又取得奖金8000元。试问该纳税人12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款为多少?工资应纳税额=(3000-800)×15%-125=205(元)奖金应纳税额=8000×20%-375=1225(元)该纳税人12月共应缴纳税额=205+1225=1430(元)。(七)实行年薪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计算对于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即企业经营者按月领取的基本工资收入,按照一般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方法,扣除800元的费用后适用税率并预缴,到年度终了后,合并其全年的总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再按12个月平均进行计算实际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用公式表示为:应纳税额=[(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例8]某企业实行年薪制,该企业王经理在1999纳税年度中,每月获得3000元基本工资,年终领取效益工资36000元。试问该纳税人1999纳税年度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1至11月每月应缴税额=(3000-800)×15%-125=205(元)12月份应缴税款={[(3000×12+36000)÷12-800]×20%-375}×12-205×11=5725(元)(八)退职费收入的纳税计算个人取得的符合以下规定的退职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于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原本人,相当于工资收入40%的生活费,或按月发给的20元生活费,以及按标准(一般为150元,从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为300元)发给的易地安家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不属于上述规定的退职条件和退职费标准发给的退职费收入,应属于与其任职、受雇活动有关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应在取得收入的当月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考虑到作为雇主给予退职人员经济补偿的退职费,通常为一次性发给,且数额较大,以及退职人员有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等实际情况,依照税法有关规定,退职人员一次取得较高退职费收入的,可视为某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并以原工资、薪金收入总额为标准,划分为若干月份的工资、薪金收入后,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及税额,但按上述方法划分超过了6个月工资、薪金收入的,应按6个月平均管理资源吧(),提供海量管理资料免费下载!更多免费下载,尽在管理资源吧()划分计算。个人退职后六个月内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退职费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例9]某职工由于退休,一次性获得退职费20000元,该职工在工作期间正常工资每月平均为5000元。试问该职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该收入相当于4个月的工资(20000/5000)月应纳税额=(5000-800)×15%-125=505(元)共应纳税额=505×4=2020(元)因此,该纳税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20元。[例10]某职工由于退休,一次性获得退职费30000元,该职工在工作期间正常工资每月平均为3000元。试问该纳税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该收入相当于10个月的工资(30000/3000),只能按6个月计算月应纳税额=(30000/6-800)×15%-125=505(元)共应纳税额=505×6=3030(元)因此该纳税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30元。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计算(一)计算公式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人在次月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这里的个体户收入总额是指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动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成本、费用是指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损失是指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1.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是指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等直接材料和发生的商品进价成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折旧费、修理费、水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低值易耗品等以及支付给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工资。2.销售费用是指个体户在销售产品、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广告费、展览费、销售服务费用以及其他销售费用。3.管理费用是指个体户为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劳动保险费、咨询费、诉讼费、审计费、。土地使用费、低值易耗品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无法收回的账款(坏账损失)、业务招待费、缴纳的税金以及其他管理费用。4.财务费用是指个体户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中的其他财务费用。(二)扣除标准1.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标准应符合国家税法及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个体户业主的工资不得扣除。2,个体户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的合理费用,除为取得固定资产、管理资源吧(),提供海量管理资料免费下载!更多免费下载,尽在管理资源吧()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外,可作为开办费用,自经营之日起在不少于5年的时间内分期均额扣除。3.贷款利息支出,未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贷款利息部分允许扣除。4.低值易耗品的支出,一次数额较大的,应分期摊销。5.个体户购置税控收款机的支出,应按规定分期扣除。6.个体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财产保险、运输保险以及从业人员的养老、医疗及其他保险费用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部分允许扣除。7.个体户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准予扣除。个体户按规定交纳的工商管理费、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摊位费,按实际发生数扣除。8.个体户再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及毁损净损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在当期扣除。9.个体户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纳税人直接给收益人的捐赠不得扣除。10.其他扣除标准,请见附录。[例11]某个体工商户1999年度的收入支出数据如下:该年度获得销售收入5000000元;劳动服务收入400000元;营业外收入200000元;同年该个体户购置原材料费用180000元;购进固定资产400000元,财务规定分十年折旧;营业外支出150000元;支付职工工资及福利费250000元;其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120000元;缴纳各种允许扣除的税金100000。试问该个体户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应纳税所得额=(500000+400000+200000)-(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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