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贸行业偷税漏税“绝招”大曝光!作者:侯宁|2005年01月24日|已阅2480次【内容提要】企业做假账偷税漏税的行为各国普遍存在,而在我国尤甚。有笑话说,一个单位招招聘会计,首先就看应聘者会否“做假账”!我们看到,具体在汽车贸易行中,“偷梁换柱”、“瞒天过海”、“浑水摸鱼”以及“空城计”便都派上了用场。“不会做家账的会计不是好会计!”这句在行内为人熟知的“名言”说明了一个问题,那便是,虽然企业做假账偷税漏税的行为各国普遍存在,但在我转轨中国却更是变本加厉的猖獗。私企逃税自不待言,国企的偷税漏税逃税行为也令人触目惊心。比如近日国家审计署便曝光了去年对10户中央企业的领导人员进行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而这10户违规资金数十亿的中央企业的主要问题之一便是会计信息不实!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官员对笔者笑称,属于“大众”的国企尚且如此,本就为了逐利的私企便更可以“大胆想象”了。果然,近日笔者从国家税务总局等多方了解到的情况,便不仅证实了私企偷税逃税的严重,而且还间接了解到了我国汽车贸易行业偷税漏税的种种“绝招”。“虽然从个案中来,但相信这些‘招数’还是很有代表性的。”国税局的朋友断言。“多开发票”偷梁换柱汽贸行业中首先需要偷税的是“租用场地费”这一块。据介绍,在此环节上偷税漏税的招数很多,但开具“双份发票”,该做账的做入账内,该不入账的便“偷”之夭夭,是其中最常用的招数之一。比如据介绍,1998年10月,私企性质的A汽车销售公司承租了另一家B公司的场地经销汽车,并于1999年开始相继成立了10余家关联公司。而根据租赁合同,A公司和B企业存在明晰的租赁关系,但其它10家企业却与B公司不存在租赁关系。然而,从2002年8月至2004年2月期间,A公司就致函B公司,要求其在收到A公司租金后,直接向其关联的10家企业开出租金发票。因此,在此期间,B公司先后共向这近10家公司开具了租金发票共达数千万元。这样,公司A便通过发票作假行为,与其关联企业共同达到转移成本,偷逃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目的。不仅如此,在销售过程中,偷逃税款也同样“高招”不断。比如,在1999年到2004年间,A公司便通过国家征收车辆购置估价税是对每一个品牌汽车有计费基数的规定,而大肆进行“两票”操作。举例说,譬如G单位某日在A公司购买日产风度轿车一辆,购销合约总价款为51万元,其中汽车购置附加费为33800元,由A公司的关联企业开出汽车销售发票金额36000元,再由另一个关联企业开出“劳务费”发票两张,金额合计为116200元,以此来达到偷税的目的。有关人士曾“冷笑”者向笔者表示,在汽贸行业里,类似这样的两票或者多票操作,也只是“冰山一角”,但其涉案的金额已令人叹为观止。比如A公司吧,它和它的关联企业在1999——2004年中,其平均年销售额一般都不少于50亿元。由此推测,其偷逃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便绝对是一个惊人的数字!说实话,笔者虽然听说过利用发票逃税的案例,但如此巨大的发票逃税案例还是第一次听说。“双份报表”瞒天过海或许,对许多企业而言,通过发票偷逃税款已经不值得大惊小怪。但大多数企业对于自己提供给有关部门的财务报表,却一般是慎之又慎的。比如我们的上市公司吧,尽管偷税漏税的情况肯定不少,但从年报半年报中一般还是难以查处明显漏洞的。但上面提到的A公司在这方面似乎也毫不在意,做假账也是明目张胆。据知情人士介绍,A公司在2003年提交税务部门的年度报表中,其申报的全年年度销售总额为7亿八千九百多万;而在交给所属工商局用作工商注册和工商变更资料的同一年度上半年报表中,其申报的销售总额则达到了令人惊诧的九亿两千万!全年7亿多,而半年则是九亿多!这就是说,仅仅在2003年,报告给两个部门的两组数据就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简单的算术结果是,仅此就隐瞒了2.62亿的销售收入,牵涉的税款在1.45亿元以上。2003年如此,那么其他会计年度呢?又是多少个亿?而如果没有了这些偷逃的税款,那么A公司是不是早已关门大吉了呢?一位知情的著名经济学家表示,国家审计署的李金华虽然审计出了不少“惊天大案”,但他也很难有精力来审计到一个小小的汽博公司上来。但就是这样一个汽贸城里,竟然就可能有数以亿计的税款悄然溜进了个人腰包!“炒新炒缺”混水摸鱼众所周知,股票市场中有“逢新必炒”之说,只不过,近年来炒新股一族却往往因为股市的极度低迷而大跌眼镜:开盘跌破发行价的现实让许多人望而却步;此外,温州的“炒房团”在今年也是名声鹊起。殊不知,卖汽车也可以炒,而且在“炒汽车”是同样可以浑水摸鱼。据透露,A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就是这样的炒作高手。办法是,在每款新品车型面市或者货源短缺时,A公司等商家便进行炒车销售,对每辆销售的车“应市加价”。但是,对不起,加价部分是不开发票的。譬如,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顾客就曾在A汽博公司下属的一家汽车有限公司购买过一辆凯越轿车,共付款199800元。其中,该公司开具的购车发票额为179800元。而炒车部分的2万则只开收据,没有发票。言外之意:你要想买到喜欢的车,总是要付出代价的!爱买不买!反正能卖出去。有人因此保守估计,从1999年到2004年,假如以A汽博公司为核心的销售网平均年销售量为2.5万台,则其间因为不开发票而偷逃的增值税和所得税,便又是一个非常可观的数字!“汽贸王”也玩“空城计”据介绍,和国内大多数“贪官”落马的途径类似,国税总局对汽贸行业偷税漏税招数的了解,也是源于“行内知情人员”对国内某“汽贸公司”掌控之下的数家公司的举报信函。而不论这些信息的获得是通过何种途径,我们都可以看到一个惊人的事实,那便是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粗略测算一下便可知道,在上述案例中被揭发的A企业每年偷税就可达数亿元之巨,而据介绍,整个汽贸行业的偷逃税款金额,更可能高达数百甚至上千亿。何以如此?坑害国家、中饱私囊当然是首要原因,但还有一个原因也不得不提,那就是汽车贸易这个行业需要周转的资金量极大,许多贸易商不得不铤而走险。“做汽车贸易这一行中有野心做大的,通常都靠银行贷款维持,资金链常常绷得很紧。对外很风光,实际很紧张,经常玩‘空城计’。”笔者一位“懂行”的记者朋友说。他举例说,业内有名的“广州汽车博览中心”因为拖欠广州天河仓公司租金等被告上法庭,广州中院的2004年末的终审判决明令其归还原告承租场地并赔偿被告数百万元。但时至今日,年销售额几十个亿的广州汽博不仅没有归还场地,甚至连区区百万元资金都没能交出来!而广州汽博中心的董事长练卫飞,还是刚当选的广州汽车销售行业协会会长,堪称“汽贸大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