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乡村教育现代化的阶序与因应现代化是一个不断追求卓越的永恒过程。实现现代化的根本在于“人的现代化”,而“人的现代化”关键在于教育。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内容,欢迎参考借鉴与借鉴。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离不开作为基础性工程的教育;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实现,也必然包括乡村教育的现代化。乡村教育现代化是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关系阶序、位置阶序和价值阶序是贯穿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始终的关键问题。厘清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的阶序,反思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中面临的各种问题,对推动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中国式乡村教育现代化之必然现代化是一个不断追求卓越的永恒过程。实现现代化的根本在于“人的现代化”,而“人的现代化”关键在于教育。实现乡村教育现代化是顺应世界现代化发展趋势,顺应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新阶段、新要求的历史必然。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发展布局息息相关,具有现实的合理性和历史的必然性。其中,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离不开作为战略性和基础性工程的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实现。而乡村教育现代化作为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一个基本层级,是中国式现代化在乡村教育领域的深化和拓展。对于乡村教育的发展,有学者认为,现代化进程的加剧必然导致乡村教育的没落。从《202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来看,xx年全国共有普通小学15.43万所,比上年减少3700所,下降2.34%。另有小学教学点8.36万个,比上年减少6672个。城镇化进程导致乡村人口空心化、乡村学龄期儿童减少、小学阶段学校数量持续下降,使乡村教育的发展呈现出一种整体上的“萧条”。有学者认为,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必然以城镇化为大方向,且这种现代化趋势不可逆转,乡村教育现代化带来的结果可能是乡村教育的衰亡。“乡村教育的萧条如同乡土社会的衰落一样,顺乎时势、不可逆转,它迫使乡村学生及其家长作出‘背井离乡’、走入城镇的选择。”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发展具有乡村特色的、先进的、高水平的和均衡发展的乡村教育,是乡村教育现代化的基本目标。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乡村与城市之间的差距也在日益缩小。在各领域同步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乡村教育现代化必将成为实现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关键,也将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重要领域。《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指出教育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到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迈入教育强国行列,推动我国成为学习大国、人力资源强国和人才强国。”我国实现乡村教育现代化有其历史依据和现实依据,因此乡村教育不仅不会走向消亡,反而会迎来新的发展。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与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之间存在双重耦合逻辑:一方面,中国整体的发展离不开乡村的发展,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乡村现代化;另一方面,发展教育是推进国家现代化发展最根本和最有效的手段,教育现代化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因此,中国式现代化的完整实现,必然包括乡村教育现代化的实现。但要注意的是,乡村教育现代化的实现要坚持乡村教育的价值理性,要厘清乡村教育现代化中关键要素的阶序关系,走具有中国特色、契合乡村文化特性的现代化发展道路。二、中国式乡村教育现代化之阶序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关涉人力、财力和物力等诸多要素,协同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个领域,各要素在各领域之间以价值逻辑实现贯通。不管是微观上的内部作用关系,还是放眼全局的外部作用关系,都需要探讨价值问题。事实上,“接纳一项价值也就不免引进阶序,而社会生活免不了需要在价值上有一定的共识,在观念上、在各种事物上、在人上面都免不了有一定的阶序”。厘清乡村教育现代化的阶序逻辑,反思其要素之间的阶序关系,是我们实现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的新思路。(一)阶序原理与逻辑“阶序”一词是在探讨价值问题基础上诞生的概念,它既用于指称价值关系,又用于指称层级关系。在本质上,层级关系也是一种价值关系,因为层级的划分也意味着价值的不同。法国人类学家路易·杜蒙(LouisDumont)在《阶序人:种姓体系及其衍生现象》一书中,对“阶序”进行了定义:“一个整体的各个要素依照其与整体的关系来排列等级所使用的原则。”杜蒙“阶序”概念的提出,与早期许烺光提出的“心理—社会均衡”理论高度相关。许烺光将印度教徒社会缔结原则称为“教阶原则”,对杜蒙产生了很深的影响,进而在印度卡斯特体系研究中提出“阶序”概念。“在杜蒙的‘阶序’概念中,整体(或总体)的形成是通过两种层级的相互区分或联合而实现的。站在优势(supérieur)层级的角度上来看,存在着一定的统一性(unité),而从劣势(inférieur)层级的角度来看,则是区分,也可以说是二者存在着互相补充(complémentarité)和互相矛盾(contradiction)。”严格意义上讲,阶序本身不是层级,而是一种并含价值规则的结构关系,即一种在价值基础上建立的“涵括”关系,它将自身的对立面“涵括”在内且对其差异性实现包容。即一个高类别“涵括”另一个低类别,而低类别者又因其“独特性”排除高类别。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中各要素的关系,也映射出杜蒙的阶序理论。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对乡村教育现代化的阶序性特征进行理解:宏观上,乡村教育现代化的位置阶序,应该遵循“中国式现代化—中国式教育现代化—乡村教育现代化”的层级阶序;微观上,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中各要素也具有一定的关系阶序和价值阶序。(二)乡村教育现代化之要素促进乡村现代化发展,亟须对乡村教育样态进行重构,使乡村教育现代化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需求。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关键要素有三个:关系、位置和价值。乡村教育现代化的关系要素主要表现为两个范畴:一个是个体范畴内“人”的关系,包括管理者、社区、家长、教师和学生等个体之间的关系;另一个是整体范畴内的“家校社”协同关系,包括教育行政部门、社会、家庭和学校等群体之间的作用关系。个体范畴内“人”的关系是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的动力源,也是整个关系网的主要联结。在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中,要推动各个群体间交流互动离不开“人”的作用。整体范畴内的“家校社”协同关系,是塑造良好乡村教育生态的合力。通过群体间的联动、合作与协调,从而充分发挥教育的整体育人功能,即通过“整体”作用对“个体”施加教育影响。乡村教育现代化的位置要素,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方面,可以从“管理—被管理”视角理解位置关系,乡村教育位于国家整体教育发展的“管理—被管理”关系中,其发展受国家总体教育发展规划的调控,也受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制约,在“位置”上属于被管理阶层;另一方面,从“中国式现代化”角度理解位置关系,乡村教育现代化是包含于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层级中的基础阶序层级,从上到下依次为中国式现代化、中国式教育现代化、中国式乡村教育现代化。乡村教育现代化的价值要素可分为主要价值和衍生价值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乡村教育现代化的主要价值与教育的主要价值归于一脉,其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教育来实现“人”的价值;第二个层面,乡村教育现代化的衍生价值既是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附加价值,也是助力乡村教育发展的协同力量,包括乡村社会振兴、乡村科技进步和乡村文化发展等。(三)乡村教育现代化之要素阶序从杜蒙的阶序理论来看,乡村教育现代化中的各要素也存在阶序。依照上述乡村教育现代化的三种要素,与之对应的阶序关系同样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关系阶序。杜蒙在阶序理论中指出,阶序结构中呈现的是一种关系体系,而非成分体系。他也曾剖析现代社会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的阶序关系,即“现代社会在行动上是一个整体,但是在理论层面上却是以个人为思考之依据”。因而,乡村教育现代化在理论层面上是“整体主义”对“个体主义”的“涵括”。其中,个体范畴下“人”的关系,与整体范畴下“家校社”协同关系呈阶序性,体现在每一个个体在主张“个体”权利时,既会产生“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矛盾,也会产生“个体”与“整体”之间的矛盾。在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进程中,为协调诸多“个体”构成的“整体”的利益,应该形成一系列促进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的“社会契约”。第二,位置阶序。从乡村教育现代化的内部位置关系和外部位置关系来看,其位置阶序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自我国实行“简政放权”以来,管理的重心由中央下移到地方各级政府和学校,地方发展乡村教育现代化的权限扩大,责任也更加突出,由乡村教育现代化的“管理—被管理”关系,形成其内部位置阶序层级。另一方面,尽管乡村教育现代化有其自身的独特性,但其仍处于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基础层级,作为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关键部分而存在,二者存在外部位置阶序上的“涵括”关系。第三,价值阶序。探讨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的价值阶序,首先需要明确“价值”本身就是按照阶序组织起来的。不论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主要价值还是衍生价值,其价值体系都是阶序性的。在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的价值关系中也存在“涵括”关系,在个体主义的现代化意识形态中,价值是离散的;但在整体主义的现代化意识形态中,它又是整体表征的组成部分。乡村教育现代化的主要价值是实现“人”的价值、重申“人”的价值理性,而这个“人”既包括个体意义上的,也包括整体意义上的;乡村教育现代化的衍生价值,主要体现为以乡村教育现代化支持其他社会系统的“现代化”,但其衍生价值的实现也是要以其主要价值的实现为前提。衍生价值的实现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助推其主要价值的实现,二者是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关系。三、中国式乡村教育现代化之困境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要以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化解乡村教育实践中的现实问题。通过剖析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中关键要素的阶序性,我们可以看到各要素之间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亟须深入地反思和解决。(一)人的现代化模糊教育是由人主导、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实践活动,实现乡村教育现代化的关键在于人的现代化,人的现代化与人的主体性密不可分。“人的主体性是‘人’作为活动主体所具有的根本属性,它所包含的内容是人在自觉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自立性、自为性、自主性、能动性等。”人的主体性所包含的这些特质,也是人的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人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可以促进人们认识和把握现代化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断创造符合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人的自立性和自为性,可以确保我们的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符合国情。但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也出现了人的主体性地位动摇、人的现代化意识模糊等问题。第一,从乡村教育现代化的价值阶序来看,实现“人”的价值是乡村教育现代化的主要价值。塑造现代化的人既是乡村教育现代化的出发点,又是其最终目标。但在乡村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存在“人”的价值定位不清等问题。在现代化发展的浪潮中,人们推崇现代化科技,也将实现乡村教育现代化的希望寄托于科技的现代化甚至设备的现代化,这导致在乡村教育发展中出现工具理性上扬和价值理性偏离等问题。然而,教育的本质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中亟须明确这一导向。我们不能忽视科技在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作用,但也不能将人的核心价值和人的主体性摆在次要地位。第二,从乡村教育现代化的关系阶序来看,强化人的主体性地位要协调好“个体”与“整体”之间的关系,要获取“家校社”协同力量的支持。但是,在个体层面,学生、家长和教师等个体之间存在信任困境和沟通障碍,难以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部分家长和教师对乡村教育现代化缺乏了解,既对新式教育教学方式存在犹疑,也未对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的新阶段和新要求有明确认识。比如,教师未能将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内化,家长对现代化教育改革盲目焦虑,学生又对现代化教学难以适应。“传统”与“现代”的交织,很容易使乡村教育生态中的个体陷入迷茫,影响“家校社”间的信任和协同。从整体层面来看,在推进乡村教育现代化的过程中,“家校社”也没有明确的组织分工和规范的组织架构。“家”“校”“社”三者分工不清,组织者、协调者、管理者和实施者角色不明、职责含混,严重影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