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制之税收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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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收制度概述•引言:税收及其特征•第一节税收制度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税收制度的组成要素•引言:税收及其特征•(一)税收的概念•(二)税收的特征•(三)税收的本质及职能•(四)税收的含义总结•(一)税收的概念•1.概念•2.税收概念的特点•1.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向单位和个人无偿征收的实物或货币。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参与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法。•税法,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2.税收概念的特点•作为税收的一般概念,有如下几个特点:•(1)政府征税是为了实现职能而筹集资金•(2)政府征税凭借的是政府的政治权力•(3)税收是绝大多数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二)税收的特征•1.税收的强制性•政府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征收,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2.税收的无偿性•政府征税以后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向纳税人提供任何代价,包括实物和特权。•3.税收的固定性•税法中规定了政府要征什么税种、向什么征税(征税对象)、由谁纳税(纳税人)、征多少税(税率)。这些内容规定之后一般不频繁变动。•(三)税收的本质及职能•1.税收的本质•2.税收的职能•1.税收的本质•第一种观点:•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分配关系。•第二种观点:•税收是政府为实现职能(提供公共产品)而向社会成员筹集的收入。•2.税收的职能•(1)组织收入•(2)调节经济(生产、消费、分配、国际竞争)•(3)监督管理(四)税收的含义总结•第一节税收制度的概念和特征•一、税收制度的概念•二、税收制度的特征•一、税收制度的概念•(一)税收制度•(二)广义的税收制度与狭义的税收制度•(三)广义的税收制度的四个层次•(一)税收制度•税收制度,简称“税制”,它是国家以法律或法令形式确定的各种课税办法的总和,反映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是国家财政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税收制度的内容包括税种的设计、各个税种的具体内容,如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违章处理等。•(二)广义的税收制度与狭义的税收制度•1.广义的税收制度•2.狭义的税收制度•3.税制体系:见教材P2•1.广义的税收制度•广义的税收制度是指税收的各种法律制度的总称,包括国家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税收管理体制、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以及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可分为:•(1)税收法律制度:调整税收征那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2)税收管理体制:中央和地方之间划分税收立法、执法和管理权限的制度;•(3)税收征收管理制度•(4)税务机构和人员制度:税务机构的设置、分工隶属关系等制度•(5)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工作制度。•例如:•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收管辖权限的分配,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如消费税。•地方税:由各级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如房产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共同收入,目前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如增值税。•2.狭义的税收制度•狭义的税收制度是指国家的各种税收法规和征收管理制度,包括各种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征收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的税收规定等。•(三)广义的税收制度的四个层次•1.税收法律: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有关税收分配活动的基本制度;•2.税收法规:国务院制定的有关税收活动实施的规定或办法;•3.税务规章: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对全国范围内税务机关、纳税人等具有普遍与约束力的税收规范性文件;•4.税务行政规范:税务机关制定和发布的除税务规章以外的其他税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称。•5.广义的税收制度的四个层次图示•4.税务行政规范•税务行政规范,即通常所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针对普遍的、不特定的对象作出的对征纳双方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可反复适用的行为规则。•通常是指对税务机关制定和发布的除税务规章以外的其他税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称。•税务行政规范虽然不是法律的构成形式,但它是税务行政管理的依据,税务行政相对人也必须遵循。•从性质上说,税务行政规范多表现为行政解释,即税务机关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说明和阐述,是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含义、界限以及税务行政中具体应用相关法律规范所做的说明。••税务行政规范的特征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属于非立法行为的行为规范。税务行政规范是税务机关履行其法定职责过程中所制定或发布的行为规则,是规范税务行政行为的重要表现方式。它不仅约束税务行政相对人,而且约束税务机关本身,税务机关实施征税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中,不仅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而且还应依据税务行政规范。•二是适用主体的非特定性。税务行政规范属于税务抽象行政行为,税务行政规范行为是制定普遍适用规范的行为,即以普遍的行政管理事项或相对人为规范的对象,而不是以特定的人或事为规范对象。•三是效力的普遍性和向后发生效力。税务行政规范属于立规矩的行为,对符合相应条件的某一类人或事均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同时税务行政规范是先于税务具体行政行为而形成的,所以其效力是针对以后发生的人和事,即所谓以后发生效力。•5.广义的税收制度的四个层次图示分类立法机关形式举例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法规国务院—最高行政机构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税收规章税务总局办法、细则、规定等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税务行政规范税务机关通知、答复函等关于增值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二、税收制度的特征•(一)税收制度是税收分配关系的体现方式•(二)税收制度是税收作用的实现形式•(三)税收制度是税收征纳工作的依据•第二节税收制度的组成要素•一、纳税人•二、征税对象•三、税率•四、纳税环节•五、纳税期限•六、税收优惠•七、税收法律责任•一、纳税人•(一)定义•(二)相关概念•(一)定义•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这一要素解决对谁征税或谁应该缴税的问题。•在中国,纳税人包括:•①全民所有制企业。②城乡各类集体所有制企业。③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④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⑤私营企业。⑥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户、承包户。⑦依税法规定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等;•纳税人是按照税种确定的。•(二)相关概念•1.自然人和法人•2.扣缴义务人•3.负税人•1.自然人和法人•(1)自然人•法律上成为一个权利和义务主体的普通人,其以个人身份承担法律虽规定的纳税义务。•(2)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交纳义务的单位。税务机关按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税法规定代扣税款,并按规定期限缴库,否则依税法规定受法律制裁。•例如:个人所得税中,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3.负税人•负税人是最终的税款承担的单位或个人。•注意:负税人和纳税人区别•注意:负税人和纳税人区别•负税人指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负税人与纳税人是两个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概念。•1.纳税人是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负税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在税负不能转嫁条件下,负税人也就是纳税人;在税负能够转嫁的条件下,纳税人如果能够通过一定途径把税款转嫁出去,负税人并不是纳税人,这时的负税人,就是最终承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2.纳税人是由国家税法规定的,而负税人则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在自然经济中,负税人主要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占有剩余产品的农民;在市场经济下,则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劳动力所有者及消费者。•二、征税对象•(一)定义•(二)相关概念•(一)定义•又称课税对象,征税对象是指对什么征税,是征税的标的物,也就是缴纳税款的客体。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根本标志。•例如:征税对象按其性质划分可以分为下列几种类型•流转税类、资源税类、所得和收益税类、财产行为税类与特定目的税类。•(二)相关概念•1.税目•2.计税依据•3.税源•1.税目•(1)定义•是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征税品种或项目,是课税客体的具体化;不是所有的税种都规定税目;•(3)划分税目的主要作用:•进一步明确征税范围;解决征税对象的归类问题,并根据归类确定税率•(4)征税对象通常由税目来规定具体内容列举法与概括法:•税目体现一个税种的征税广度(是指税收征收工作涉及的税种和行业)•2.计税依据•(1)定义•(2)分类•(3)计税依据与征税对象关系•(1)定义•又称税基,是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是征税对象的数量化。•(2)分类•分为:•从价计征•以征税对象的自然数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作为计税依据。大多数税种都是从价计征,在这种情况下,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一般是一致的;•从量计征•以征税对象的自然实物数量作为计税依据。如消费税中的黄酒、啤酒的计量标准为“吨”,汽油、柴油的计量标准为“升”,都是以实际销售数量作为计税依据的。在这种情况下,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一般是不一致的。•(3)计税依据与征税对象关系•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的关系:•征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目的物,计税依据是在目的物已经确定的前提下,对目的物据以计算税款的依据或标准;•征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计税依据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是征税对象量的表现。•3.税源•(1)定义•(2)最终税源•(3)税源与征税对象关系•(1)定义•是税款的最终来源,或者说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2)最终税源•能够成为税源的只能是国民收入分配中形成的各种收入。•(3)税源与征税对象关系•各个税种都有具体的征税对象,所以各有不同的具体税源。•从理论上讲,税源与课税对象虽有密切联系,但不是同一概念。征税对象是指对什么东西征税,而税源则是指税收的价值源泉,两者是有明显区别的。•税源与征税对象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比如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和税源都是个人所得。•但也有不一致的情况,例如,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应税的货物或劳务,而税源则是包含在销售额中的纯收入;房产税的课税对象是房产,税源则是房产收益或房产所有人的收入。调•三、税率•(一)定义•(二)形式•(三)我国目前税率使用情况表•(一)定义•税款与征税对象的比例,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体现征税的深度。•(二)形式•1.比率税率•2.累进税率•3.定额税率•1.比率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都使用相同征收比例的税率。分类:•(1)统一比率税率•(2)行业比率税率•(3)产品比率税率•(4)地区差别比率税率•(5)幅度比率税率:契税P207•(1)统一比率税率•一种税只设一个比例税率,例如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2)行业比率税率•对于同一行业采用一个税率。例如营业税,见教材P70,表4-1。•(3)产品比率税率•同一类产品采用一个税率,例如消费税,见教材P48,表4-1。•(4)地区差别比率税率•例如资源税、城建税P215•2.累进税率•随着征税对象数额增加而提高征收比例的税率。即按征税对象数额大小将计税依据分为若干档次,不同档次适用由低到高的不同税率。•其形式有:•(1)全额累进税率•(2)超额累进税率•(3)全率累进税率•(4)超率累进税率•(1)全额累进税率•当计税依据达到某一档次时,计税依据总额全部适用与之相应的最高税率。•(2)超额累进税率•按税法规定将计税依据分为若干部分,各部分由低到高适用不同的相应的边际税率,所有部分的税额之和就是应纳税额。•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起征点)×相应税率-相应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税率:九级超额累进税率•(3)全率累进税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