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国民收入的核算及其决定第一节国民收入的核算宏观经济的流量循环过程在诸多经济总量指标中,国内生产总值(GDP)是衡量宏观经济运行的最基本指标,对国内生产总值进行衡量和测算是宏观经济研究的前提和基础。宏观经济的流量循环描述了宏观经济运行的基本状况,全面反映了宏观经济中的收入和支出循环,是进一步研究国内生产总值的构成并对其进行核算的理论依据。在宏观经济的流量循环中,整个宏观经济由四个部门、三个市场组成。四个部门分别是居民户、厂商、政府及国外经济部门;三个市场分别为产品市场、金融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四个部门在三个市场中发生如下经济往来:在生产要素市场,居民户向厂商提供生产要素,并获取相应的要素收入,即国民收入。厂商在要素市场上购买生产所需的各种生产要素,并支付要素价格;在产品市场,居民户将其部分可支配收入用于购买厂商生产的产品,形成消费支出,剩下的收入则会成为储蓄进入金融机构,并通过金融市场转化为厂商的投资;政府向居民户和厂商征税,获取财政收入,并用于购买所需产品和服务,形成政府购买支出;国外经济部门同本国发生贸易联系,一方面向本国提供其产品和服务,形成进口,另一方面也会购买本国的产品和服务,形成出口,同国外部门的贸易对本国的最终影响体现在进出口差额即净出口的大小上,净出口的数额反映了国外部门对本国产品和服务的净支出。至此,整个经济就完成了收入和支出的循环流动,宏观经济的正常运行依赖于这一循环过程持续进行。宏观经济的流量循环过程既反映了经济中所有人的总收入有反映了经济中用于物品与服务的总支出。由此,可以得到衡量和测算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两种方法,即收入法和支出法。由宏观经济的流量循环模型可知,从收入的角度来看,国内生产总值是指投入生产的所有生产要素收入的总和,它等于居民户提供生产要素所获得的全部收入,就是通常所说的国民收入。从支出的角度看,国内生产总值是指社会购买厂商所生产的产品和服务的总支出。由于对一个经济整体而言,总收入必定等于总支出,因此,两种方法所得到的结果应该是一致的。衡量GDP的总支出法用总支出衡量国内生产总值,根据支出主体的不同GDP可分为以下四部分:消费支出(C)、投资支出(I)、政府购买(G)和净出口(NX)。可用公式表示为:GDP=C+I+G+NX(2.1)上式为国民收入恒等式。等式的左边为总收入(即国内生产总值),右边为总支出。由于对整体经济而言,总收入必等于总支出,因此,上式左右两边必然相等。1、消费支出(C)消费支出通常被定义为家庭用于物品与劳务的支出,是一个国家总支出中最主要的部分,通常占GDP的2/3左右,且较为稳定。消费支出主要包括以下项目:(1)耐用消费品支出,如购买汽车、洗衣机、音响等使用寿命较长的消费品的支出。(2)非耐用消费品支出,如用于食物、服装、燃料等消费品的支出。(3)服务,是消费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指用于医疗、教育、理发、保险、交通等方面的支出。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购买新住宅的支出不包括在此项中,它被统计在投资支出中。2、投资支出(I)投资支出是指厂商在厂房、设备和存货上的支出以及家庭在住宅上的支出,包括三项内容:(1)企业固定投资,即企业用于经营活动的建筑物和设备方面的投资。(2)居民固定投资,是家庭用于新住房和公寓建筑的支出。(3)存货投资,即厂商持有的存货数量,包括企业持有的原料、半成品及未售出的最终产品。将企业存货作为投资来处理,是为了使企业的支出与生产要素得到的收入相一致,如果企业的存货增加,存货投资为正,相反,则存货投资为负。企业当年存货投资等于当年年终存货数量减去上年年终存货数量。3、政府购买支出(G)政府购买支出是指各级政府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总和,如公立学校、道路建设、军事装备等方面的支出。政府购买支出只是政府总支出的一部分,政府的转移性支出如社会保障和福利,由于其所具有的收入再分配性质,并未包含在GDP的统计中。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消费支出、投资支出和政府购买支出之间的差别主要在于购买者的类型,而非所购买产品的类型。4、净出口(NX)净出口是指出口减进口的差额,即本国向其他国家提供的物品与劳务的价值减去外国向本国提供的物品与劳务的价值,可用公式表示为:NX=X-M,其中,NX为净出口,X为出口,M为进口。净出口NX代表了贸易平衡状况,当NX>0时,贸易盈余;NX<0时,贸易赤字;NX=0时,贸易平衡。因此,净出口代表了外国对本国当期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净支出。衡量GDP的总收入法衡量GDP的总收入法(earningsorincomeapproach)也称要素支付法,这种方法是把生产过程中各种要素所得到的收入相加起来计算国民收入的核算方法。用收入来衡量GDP,它等于居民户所获得的全部收入,即一国所有生产要素收入的总和。要了解和认识这一方法首先要区别国民生产总值(GNP)和国内生产总值(GDP)这对概念。由于统计口径不同,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两个指标的数值是不同的。GNP是按国民原则进行统计的,凡是本国国民创造的收入,不论其来自于国内还是国外,都被计入本国的GNP。而GDP是按国土原则进行统计的,凡是一国领土范围内所获取的收入,不论其是由本国国民创造还是由外国国民创造,均被计入本国GDP。因此,在考察一国所有生产要素在一定时期的收入总和时,要将GDP进行调整,以得出完整的GNP数值。对GDP的调整首先要减去外国公民在本国所获取的收入,再加上本国公民在国外所获取的收入。可用公式表示为:GNP=GDP+NFP(2.2)其中,NFP为净要素支付,它等于本国公民在国外所获取的收入减去外国公民在本国所获取的收入。虽然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每一元的产出就创造出一元的收入,但并不是所有的收入都真正属于生产要素所有者。一个企业必须补偿它当年的资本设备的磨损消耗即折旧,还必须要交纳销售税、营业税等各项税收,因此,要全面考察要素所有者的实际收入状况,有必要引入其他的宏观总量指标。1、国民生产净值(NetNationalProduct,记为NNP)国民生产净值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年之内新增加的产值,它等于国民生产总值减去用于补偿生产中固定资本损耗的折旧。可用公式表示为:NNP=GNP-折旧(2.3)2、国民收入(NationalIncome,记为NI)国民收入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国民收入即指国民生产总值GNP或国内生产总值GDP。狭义国民收入是指一国一年内以货币计算的用于生产的各种生产要素所得到的全部收入。狭义的国民收入可用公式表示为:NI=NNP-间接税(2.4)国民收入具体包括劳动收入,业主收入,租金收入,公司利润及净利息收入五部分收入,即:NI=劳动收入+业主收入+租金收入+公司利润+净利息收入(2.5)其中,劳动收入包括工人的工资、补贴以及雇主为工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金;业主收入是指合伙制制小企业及独立生产者的收入,由于这类企业的所有者是自己“雇用”自己,所以业主收入既包括企业利润,又包含劳动收入。租金收入是指个人在出租土地、房屋等资产时所获取的租金收入。公司利润是指公司的销售收入扣除工资、租金以及其他成本项目后的余额。净利息是指个人从企业获得的因资金借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不包括个人之间因借贷关系而发生的利息及购买政府公债所得到的利息。3、个人收入(PersonalIncome,记为PI)个人收入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年之内个人所得到的全部收入。虽然国民收入是一国所有生产要素所有者的收入,但是国民收入并不等于个人在一定时期内实际拿到的收入。首先,要从国民收入中减去公司利润和由公司交纳的社会保险金;其次,还要将个人实际获得的但未被计入国民收入的部分加上,包括政府的转移支付、红利以及利息调整收入。经过上述加减调整后,可以得到个人收入:PI=NI-公司利润-社会保险金+政府的转移支付+红利+利息调整(2.6)4、个人可支配收入(DisposablePersonalIncome,记为DPI)个人可支配收入是指一国一年内可以由个人实际支配使用的全部收入。个人收入减去个人所得税和其他非税收性支付,即为个人可支配收入,这部分收入通常分为消费和储蓄两个部分。DPI=PI-个人所得税-非税收性支付(2.7)衡量GDP的产出法国内生产总值是指在某一既定时期一个国家生产的所有最终物品与劳务的市场价值总和。从这一定义出发,可以得到计算GDP第三种方法,即产出法。这种方法是从产品的使用出发,计算一年内全国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总价值。具体作法是把一年内生产的各项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加总。若以Q1、Q2、Q3、……Qn代表各种最终产品和服务的数量,以P1、P2、P3、……Pn代表各种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则产出法计算GDP的公式是:GDP=Q1·P1+Q2·P2+Q3·P3+……+Qn·Pn运用产出法计算GDP需注意对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区分。由于中间产品的价值已包含在最终产品当中,为避免重复计算,GDP核算应只包括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为此需要将最终产品和中间产品作明确区分。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许多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之间的界限非常模糊,要想准确地加以区分是不可能的,这种现象的存在必然导致重复计算的发生。为避免产品无法准确界分所造成的重复计算,应采用增值法来进行计算。增值法就是将产品在生产各阶段所增加的价值相加来计算GDP。下面以服装生产为例,来说明这种计算方法。从棉花到服装要经过四个生产阶段,每一阶段的产品都是后续生产需投入的中间产品,每一阶段的产品价值和价值增值如下表所示。生产阶段产品价值中间产品成本增值棉花8—8棉纱1183棉布20119服装302010合计693930从上表可以看出,从棉花到服装,各生产阶段的增值额之和为:8+3+9+10=30,而最终产品服装的价值也为30,新增价值的总和等于最终产品价值。可见,一国所有生产过程中新增价值的总和等于最终产品或服务的价值总和,因此,GDP也可以定义为一定时期内经济中新创造的价值总和。上述三种方法从不同角度来对国民收入进行统计核算。从理论上讲,三种方法核算的结果应该一致,但是在实际核算中却并非一致。因此,第一种方法,即支出法是基本核算方法,如果三种方法核算的结果不一致,则需对后两种方法进行校正。国民收入核算的缺陷1、有些经济活动未计入GDPGDP是以市场价格来衡量一国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它以市场交易为前提,不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则不被计入GDP,以此,有一些实际发生的经济活动并未被计入GDP当中。包括以下情况:(1)非法的经济活动。(2)地下经济活动。地下经济是指为了逃避政府监管所从事的活动,这类经济活动虽然合法但未进行申报。其目的是为了逃避政府的安全管制、最低工资法、社会保险的支付、税收或其他对自己不利的法律与规章。(3)非市场经济活动。非市场经济活动是指那些虽然公开进行但未经过市场交易的经济活动,如家务劳动。GDP用市场价格来评估物品与劳务。2、不能完全反映出经济福利的变动。GDP的增加并不等于国民福利的增加,生活水平只部分地取决于产值,其他影响生活质量的因素包括:闲暇、环境质量、收入分配状况、工作和居住的安全感、治安等等,但GDP无法加以反映。(1)不能反映闲暇的价值。GDP指标只能反映出经济产值的变化,却无法体现闲暇所带来的福利增进。实际上,闲暇时的休息、娱乐、健身可以给人带来极大的精神满足,使人们的福利增加。但由于闲暇不能带来任何产值,因此,其对福利的贡献并未被计入GDP。(2)不能反映经济活动的环境成本。GDP指标虽然衡量了经济的总产出,反映了国民经济的运行状况,但却不能反映经济活动的环境成本,从而没有反映出社会为经济增长付出的代价。伴随着GDP的增长,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环境危机给人类造成的危害越来越大,而人类为改善环境所付出的代价也越来越大,导致社会净福利减少,但社会福利的这种变化并未由GDP体现出来。(3)不能反映收入分配状况。无论是反映经济总量的GDP还是反映富裕程度的人均GDP,都无法反映收入分配的均等状况。虽然收入总量或人均收入水平越高,社会成员能够得到的福利水平也越高,但社会收入的分配状况也会影响社会福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