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李开孟专栏”文章(25)我国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我国拥有18000公里的大陆海岸线,200多万平方公里的大陆架和6500多个岛屿,管辖的海域面积近300万平方公里,人均海洋国土面积0.0027平方公里,相当于世界人均海洋国土面积的1/10;海陆面积比值为0.31,在世界沿海国家中列第108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沿海国的权利主要有:(1)建立12海里领海和24海里毗连区的权利。沿海国对其领海、领海的上空、海床及底土享有等同于陆地领土的主权,除了外国船舶的无害通过权之外。在领海以外的毗连区,沿海国有权为防止和惩治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犯其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和规定的行为而行使必要的管制;(2)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沿海国可以建立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并享有作为其陆地领土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范围内,沿海国对其自然资源享有主权权利,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对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与保全等事项享有管辖权,并享有为此而采取一定措施的权利。根据公约,所有国家均享有以下主要的海洋权利:(1)公海自由。所有国家在公海上享有航行自由、飞越自由、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的自由、建造人工设施的自由、捕鱼自由和海洋科学研究的自由;(2)开发和利用“国际海底区域”资源的权利。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洋底及其底土(简称“区域”)及其资源,是全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对“区域”内资源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人类。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类对“区域”内的开发活动进行管理。所有国家均有权开发和利用“区域”的资源,但部分所得收益应交由国际海底管理局公平分配给各个国家。这一制度打破了发达国家对国际海底及其资源的垄断,使所有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均可分享“区域”资源开发的收益;(3)从事海洋科学研究的权利。经沿海国同意,所有国家均有权在沿海国管辖海域,尤其是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进行海洋科学研究;(4)国际海上通道的航行权。所有国家在外国的领海、专属经济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国的群岛海道分别享有无害通过权和其他航行和飞越的权利。此外,所有国家均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分享外国专属经济区内的剩余捕捞量,以及与有关国家平等地进行海洋划界谈判,并将国际海洋争端诉诸国际司法解决等等的权利。所谓国家海洋权益,主要就是这些海洋权利及有关海洋利益的总称。它涵盖了与海洋有关的政治、经济和安全的权利和利益。我国批准《公约》以来,在加强海洋管理和维护海洋权益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在1992年《领海及毗连区法》的基础上,在批准《公约》的同一天,我国政府公布了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进一步明确了我国领海的范围。近年来,我国颁布了《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法》、《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和《海域使用管理法》等;修改了《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渔业法》等。这些法律、法规使我国在维护海洋权益方面有法可依,走上了法制化轨道。我国与越南签订了北部湾划界协议,与日本和韩国签订了渔业协定。2002年11月我国与东盟国家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我国分别与朝鲜、韩国、日本等邻国就有关海洋法问题进行了磋商。1991年,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成为第五个在联合国登记注册的国际海底先驱投资者,并获得了7.5万平方公里的大洋海底多金属结核矿区。目前我国正在加紧进行外大陆架的探测工作。此外,在一些涉海国际组织及其有关的事务活动中,我国积极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然而,我国在维护海洋权益方面还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除了北部湾以外,我国与海上邻国的海洋边界无一划定,部分岛礁被外国非法占领。此外,我国正当的海洋权益还不时受到一些国家,特别是霸权国家和海上强国的侵犯。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我国可以主张面积约为300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约占我国陆地面积的三分之一。但是,一些国家却不顾《公约》的有关规定,千方百计地与我国争夺这些海域及其资源。在黄海,总面积3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应划归我国管辖的大约为25万平方公里。但是,韩国主张用等距离/中间线方法划分黄海,想以此多占1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在东海,我国与日本之间的海洋划界悬而未决,有关的争议最近因油气田开发的问题而变得复杂化。我国固有领土钓鱼列岛被日本长期非法控制。东海大陆架是我国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直至冲绳海槽,其中包括钓鱼岛所处的海床。按照自然延伸原则,该大陆架天然地属于我国。但是,日本却单方面主张以中间线方法来与我国对等划分东海大陆架,妄图占有原本属于我国的大陆架。最近,日本在其无理要求我国停止开发春晓油气田而遭到拒绝后,给其本国的油气企业发放在东海争议海域的试开采许可证来与我国对抗。对于中日双方在东海划界问题上存在的分歧,我国一贯主张双方通过外交谈判加以妥善解决,并就争议海域的开发问题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对于我国所采取的克制态度和友好姿态,日本不但置若罔闻,而且不断地制造事端,使争端升级。在台湾东南方向的公海海域,日本不顾《公约》关于“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的规定和我国的反对,顽固地坚持“冲之鸟”礁是一个岛屿,主张在其周边设定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超过200海里的大陆架,企图占有该礁周围43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而日本全部陆地领土面积的总和不过37万平方公里。日本无理指责我国海洋科学考察船在该海域从事海洋科学考察活动为侵犯其管辖海域。此外,我国在东海作业的渔船、海洋科学考察船经常遭到日本海上自卫队和海保厅舰机的无理骚扰、跟踪和监视。2001年12月,日本海上保安厅的舰船明目张胆地在我国专属经济区内使用武力击沉一艘不明国籍船舶。在南海,我国海洋权益受到严重侵犯。我国的一些岛屿被外国长期非法侵占,大量的海洋资源被掠夺。美国出于遏制我国的目的,对我国的海洋权益及国家安全频繁制造威胁和事端。从北边的朝鲜半岛到南边的马六甲海峡,美国四处屯兵,并且与有关国家结成军事同盟,企图把我国包围、封锁在“第一岛链”以内。美国长期非法干涉台湾事务,百般阻挠我们国家统一。美国直接侵犯我国海洋权益,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事例时有发生。比较典型的事例有1993年的“银河号”和2001年的海南撞机事件。近几年来,美国军事测量船频繁地非法进入我国管辖海域从事测量和调查活动,严重地威胁我国的国防安全。总之,我国海洋权益受到侵犯和威胁的情况不乏其例,维护海权任重而道远。一、海洋资源的种类我国滨临太平洋的西北岸,海岸线长达18400.5km,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四个海区从三面环绕祖国大陆,海域辽阔,面积达473万km2。中国是世界海洋大国之一,有领海和内海面积约35万km2,应归属我国管辖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面积约300万km2。我国的海洋资源丰富,具有丰富的生物资源、化学资源、能源和空间,是一个巨大的自然资源宝库。按照资源属性,我国海洋资源主要有以下几项:一.海洋空间资源近代海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已从传统的海涂围垦、港口、航道发展到建设海上人工岛、海上机场、旅馆、海面与水下工厂、仓库、海底遂道、海上桥梁等设施及石油等矿产资源开采。我国海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目前主要还限于海涂和交通一运输方面。(1)海涂资源(滩涂资源)(2)港湾、航道资源我国沿海岸线曲折漫长,港湾众多。发展海洋运输的自然条件优越,目前已建成一批现代化海港,年吞吐量在10万t以上的达60余个,中级以上泊位达到1100个,其中深水泊位650个。我国港口地域类型多样,有海岸港,如青岛、大连、湛江等;有海岛港,如厦门等;河江港,如上海、天津、广州等。我国海运分沿海航线和远洋航线。沿海航线有北方航区和南方航区之分。北方沿海航区以上海、大连为中心。主要港口有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宁波等。南方沿海航区以广州为中心,主要海港有厦门、汕头、湛江、海口等。其中,天津、上海、大连、厦门等港口还设有保税区或辟为自由港。我国远洋航线以上海、大连、秦皇岛、天津、青岛、宁波、广州、湛江等沿海开放港口城市为进出口岸,同世界15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港口有航运联系。我国远洋运输总载量吨位跃居世界第二位。我国的远航线分为东行、西行、南行、北行航线。我国港口建设远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国外比较,差距更大。但我国沿海建港的潜力还很大,诸如河田湾型,溺谷型、潮汐通道型、泻湖型等很多。据初步调查,可建5万--10万t级?自位的港址有29处,还有更多的中小港口港址。香港是远东国际航运中心,世界第一大货框大港,香港以其优良的港口——维多利亚港闻名世界。1997年7月11日,香港回归祖国后,香港港口正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新兴的海洋空间开发方面,随着近海石油勘探开发,建设水下输油、储油系统、在沿海土地资源奇缺的经济特区,开发建设海上机场、海上桥梁和海底排污系统亦势在必行。二.海洋水产资源1、海洋生物资源量估计。海洋是生物资源宝库。据生物学家统计,海洋中约有20万种生物,其中已知鱼类约1.9万种,甲壳类约2万种。许多海洋生物具有开发利用价值,为人类提供了丰富食物和其他资源。世界海洋浮游植物产量5000亿吨,折合成鱼类年生产量约6亿吨。假如以50%的资源量为可捕量,则世界海洋中鱼类可捕量约3亿吨。2、海洋生物资源开发状况。开发海洋生物资源的主要产业是海洋渔业,另外还有少量海洋药用生物资源开发。1989年世界海洋渔业产量约8575万吨。1990年世界渔业总产量估计(正式统计数字尚未见报道)为1亿吨,其中海洋渔业产量也比1989年有所增长。其中,世界各大洋的渔业产量分别为:太平洋0.54亿吨,大西洋0.24亿吨,印度洋0.6亿吨。各国海洋渔业的发展水平差别很大。长期以来,日本和原苏联是渔业产量超过1000万吨的渔业大国。中国的渔业发展比较快,1990年渔业产量达到1200多万吨,成为第一渔业大国。美国、加拿大和欧洲的一些国家,以及南朝鲜和东南亚的某些国家,渔业也比较发达。3、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潜力。世界大洋生物资源的开发潜力是很大的。如前述各国专家所估计的,世界海洋渔业资源的总可捕量在2-3亿吨之间,目前的实际捕捞量不足1亿吨。另外,药用和其他生物资源也有很大开发潜力。近年来,日本等国正在探索大洋深水区的生物资源开发问题,首先是进行资源调查,同时开发新的捕捞技术。据报道,过去被认为是海洋中的荒漠的大洋深水区,蕴藏着大量的中层鱼类资源,其中仅灯笼鱼的生物量就有9亿吨,每年可捕量可达5亿吨。南大洋磷虾资源年可捕量可达0.5?亿吨。另外,水深200?000m的区域也有许多其他经济鱼类,如长尾鳕科鱼类,深海鳕科鱼类,平头鱼科鱼类,以及金眼鲷、鲽鱼等,可捕量约3000万吨。沿海海域是咸淡水交汇的地方,大量悬浮物和营养物在这里汇集沉淀,由于潮汐、海流和波浪的影响,这些物质在海岸带既有水平运动,也有垂直混合,不断有新物质从大陆输入,也不断有物质输出,人们称海岸带为海洋的肥区。因此,海岸带浮游、底栖生物种类繁多,既是回游性鱼类觅食、卵殖的良好场所,又是海洋底层鱼类主要栖息地带。我国由于地处中、低纬度,水温较高,又有许多大小江河注入,各江河口附近,河流从大陆带来了大量的有机质和和氮、磷、硅等营养盐类,浮游生物密集生长。大陆架宽而浅,太阳光可直射海底,同时还有寒、暖流交汇,有利于海洋生物的生长。高含量的浮游生物为鱼、虾、贝类的繁殖提供了饵料基础。我国海洋鱼类品种繁多。据不完全统计,鱼类约有5000种,经济价值较高的有150余种。数量较多的有带鱼、小黄鱼、大黄鱼、墨鱼、白姑鱼、鲐鱼、鲨鱼、海鳗;。还有虾、贝、蟹、藻类几千种。我国海域大陆架渔场总面积有1.33亿hm2,渔:资源量,近海年鱼获量可达1500万t,海洋水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主要是海洋捕:和海水养殖。在中国的海洋经济中,目前占主体地位的海洋水产业。(1)海洋捕捞我国沿海渔场面积有81.8万hm2,约占世界优良渔场的1/4。目前,已利用的有16.3万hm2,尚有广阔的近海海域待开发利用。近海渔场很多,有21个渔渔场,东海素有“天然鱼仓”之称。舟山渔场位置适中,是多种经济鱼回游的必经之地,每年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