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商业快讯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号©2004普华永道版权所有。「普华永道」乃指PricewaterhouseCoopers旗下之中国内地机构,或视乎文中之含义,泛指PricewaterhouseCoopersInternationalLimited之成员机构网络,而其中每个成员均为个别及独立之法律实体。1题目页数增值税出口退税率提高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上周联合发出通知,将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提回到17%,通知自2004年11月1日起执行。2《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修订最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第24号令,对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和原外经贸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了修订,并将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3投资性公司规定的新修订商务部上月再一次修订了《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新修订内容将从2004年12月23日起生效。4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业务经营问题随着商务部8号令对中国商业领域的开放,外国投资者可以独资方式在中国从事分销服务。然而,今年年中一个有关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文件却为投资者带来了一定的困扰。6中国税务/商业快讯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号©2004普华永道版权所有。「普华永道」乃指PricewaterhouseCoopers旗下之中国内地机构,或视乎文中之含义,泛指PricewaterhouseCoopersInternationalLimited之成员机构网络,而其中每个成员均为个别及独立之法律实体。2增值税出口退税率提高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税总”)近年关时又在出口退税的政策上迈进一步。财政部和税总上周联合发出通知,将部分信息技术(IT)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提回到17%,并自2004年11月1日起执行。文件涵盖了以下产品:•集成电路•分立器件(部分)•移动通讯基地站•以太网络交换机•路由器•手持(车载)无线电话•微型数字式自动数据处理机•系统形式微型机•液晶显示器•阴极射线显示器•硬盘驱动器•存储部件•数控机床中国税务/商业快讯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号©2004普华永道版权所有。「普华永道」乃指PricewaterhouseCoopers旗下之中国内地机构,或视乎文中之含义,泛指PricewaterhouseCoopersInternationalLimited之成员机构网络,而其中每个成员均为个别及独立之法律实体。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修订最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第24号令,对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和原外经贸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了修订,并将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新目录保持我国吸收外资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也因应入世后三年的情况,对原《目录》进行了部分调整,现总结如下:对鼓励类条目的调整为适应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防止部分行业的重复和低水平投资,对以下的项目从鼓励类中剔除。由于该等项目并未被列于限制类或禁止类中,应被视为许可类处理。•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的宽厚板生产、镀锌及耐高腐蚀性铝锌合金板、涂层板生产、废钢加工及年产30万吨及以上氧化铝生产•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中的摩托车整车、发动机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中的PHS移动通信系统的手机、基站、交换设备及数字集群系统设备制造同时,为引进先进技术,将国内急需发展的产业和产品增列为鼓励类条目,或通过对原鼓励类条目进行修改,增加鼓励内容。例如:•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中的汽车整车、发动机的研发,汽车电子装置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中的大屏幕彩色投影显示器用光学引擎、光源、投影屏、高清晰度投影管和LCOS模块等关键件制造•某些高端、高质量的化学纤维制造对外商投资限制的放宽为进一步对外开放服务业,首次将原被禁止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和电影制作列为限制类,给予外商参予,但规定中方处于控股地位。对某些新产业投资加以限制•禁止外商投资进行社会调查•仅限于外商合资、合作进行市场调查•限制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中国税务/商业快讯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号©2004普华永道版权所有。「普华永道」乃指PricewaterhouseCoopers旗下之中国内地机构,或视乎文中之含义,泛指PricewaterhouseCoopersInternationalLimited之成员机构网络,而其中每个成员均为个别及独立之法律实体。4投资性公司规定的新修订商务部上月再一次修订了《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新修订内容将从2004年12月23日起生效。现将主要修订内容总结如下:设立条件降低于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时,如果外国投资者符合以下条件,将不再被要求必须已在华设立三个以上的投资项目:•资信良好•拥有必需的经济实力•资产总额不低于四亿美元•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一千万美元相关的设立程序也有所简化。投资者不必准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只在申请设立独资的投资性公司时才需要。进出口权根据修订的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投资性公司应按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进行备案。换言之,投资性公司可跟其他企业一样按程序进行备案以取得进出口权。经营范围放宽与前规定相同,投资者按照章程的规定按期缴付注册资本达到三千万美元后,可以申请扩大经营范围。这次修订又允许投资性公司申请“在国内销售(不含零售)投资性公司进口的母公司产品”。同时,更为投资性公司进口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在被认定为地区总部后,投资性公司可以在国内销售(不含零售)从其关联公司进口的产品。投资性公司还被允许可按照《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佣金代理、批发、零售和特许经营活动。尽管如此,投资性公司仍然不得直接从事生产活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条件降低除对设立研发机构的要求外,申请地区总部资格的条件并无变化。根据旧有的规定,投资性公司必须拥有两家以上的研发机构,其中至少一家为法人实体。修订后这方面的要求降低了,投资性公司只需在中国设有一家研发机构便可。中国税务/商业快讯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号©2004普华永道版权所有。「普华永道」乃指PricewaterhouseCoopers旗下之中国内地机构,或视乎文中之含义,泛指PricewaterhouseCoopersInternationalLimited之成员机构网络,而其中每个成员均为个别及独立之法律实体。5值得注意的地方根据新规定,投资性公司可以在中国国内销售(不含零售)其进口的母公司产品,条文中并无对进口方面设定种种限制。另一方面,新条文保留了旧有条文中对为满足系统集成需要,以及为新产品投产前的市场开发而进口产品的规定,相关的进口产品每年累计仍不得超过公司已缴付的注册资本额。值得注意的是,投资性公司被基本允许从其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进口。如果需要从第三方进口(不包括为满足系统集成需要的进口),或是以佣金代理、零售和特许经营活动等方式从事分销业务的,投资性公司必须申请扩大经营范围,或依据商务部8号令的规定设立子公司。中国税务/商业快讯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号©2004普华永道版权所有。「普华永道」乃指PricewaterhouseCoopers旗下之中国内地机构,或视乎文中之含义,泛指PricewaterhouseCoopersInternationalLimited之成员机构网络,而其中每个成员均为个别及独立之法律实体。6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业务经营问题随着商务部8号令对中国商业领域的开放,外国投资者可以独资方式在中国从事分销服务。然而,今年年中一个有关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文件却为投资者带来了一定的困扰。根据该规定,新办商贸企业如果达不到以下的条件,必须证明其实际年销售额达180万元后,方可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此类新办商贸企业于满足年销售额的指标后,还必须通过一个为期至少6个月的辅导期,方可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辅导期内,领购及开具增值税发票以及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均受严格监控。简言之,无法达到上述条件的新办商贸企业可能需要经过18个月后,方能获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其日常经营也会因缺少增值税发票而受到影响。能够达到上述条件的新办商贸企业亦需通过辅导期,才可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就是说,合资格的新办商贸企业最快也须经过6个月才能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12月1日,税总发布了国税发明电[2004]62号文(“62号文”)。该文对新办商贸企业的增值税征收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予以澄清,同时也放宽了一些管理要求。根据62号文的规定,能够达到前述条件的新办商贸企业,可直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法达到前述条件的新办商贸企业则需要通过至少6个月的辅导期。因此,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需的时间也从18个月缩短为6个月。同时,新办商贸企业中只从事货物出口贸易的,如拥有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的,可直接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然而此类企业也不得领购增值税发票。中国税务/商业快讯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号©2004普华永道版权所有。「普华永道」乃指PricewaterhouseCoopers旗下之中国内地机构,或视乎文中之含义,泛指PricewaterhouseCoopersInternationalLimited之成员机构网络,而其中每个成员均为个别及独立之法律实体。7以上信息仅提供于普华永道/罗兵咸永道之客户及对本公司服务有兴趣之人士。上述内容为有关文件的摘要资料,如需详细的专业意见,敬请联系一贯与你联系的合伙人或以下合伙人。北京电话:(86)(10)65612233传真:(86)(10)85299000沈稚波,edward.shum@cn.pwc.com重庆电话:(86)(23)63740008传真:(86)(23)63740990关锦华,tony.kwan@cn.pwc.com大连电话:(86)(411)83706668传真:(86)(411)83706665沈稚波,edward.shum@cn.pwc.com广州电话:(86)(020)38192000传真:(86)(020)38192100梁志荣,charles.leung@hk.pwc.com香港电话:(852)22893669传真:(852)25772692谭唐毓丽,petrina.tam@hk.pwc.com上海电话:(86)(21)61238888传真:(86)(21)61238800唐荣基,walter.tong@cn.pwc.com深圳电话:(86)(755)82461717传真:(86)(755)82461730陈子恒,david.c.chan@cn.pwc.com苏州电话:(86)(512)62886860传真:(86)(512)62886870唐荣基,walter.tong@cn.pwc.com天津电话:(86)(22)23306789传真:(86)(22)23393662胡根荣,alan.wu@cn.pwc.com西安电话:(86)(29)87203336传真:(86)(29)87203335何维新,michael.ho@cn.pwc.com如欲查询有关我们的中国税务及商务专业服务,请与以下合伙人联系:人力资源电话:(86)(21)61238888传真:(86)(21)61238800顾宜,nora.wu@cn.pwc.com个人税务管理电话:(86)(10)65612233传真:(86)(10)85299000周宇,may.huang@cn.pwc.com公司登记及申报服务电话:(86)(21)61238888传真:(86)(21)61238800黄文辉,matthew.wong@cn.pwc.com海关及跨境贸易电话:(86)(21)61238888传真:(86)(21)61238800JohnRobinson,john.p.robinson@cn.pwc.com间接税电话:(86)(21)61238888传真:(86)(21)61238800周康城,derek.chow@cn.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