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收02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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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增值税第一节增值税的基本原理第二节增值税征税范围及纳税人第三节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第四节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五节出口货物退(免)税第六节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第一节增值税的基本原理一、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VAT或GST)是以商品(或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是近半个世纪以来发展最快的税种,法国是世界是第一个开征增值税的国家,目前世界上约140多个国家实行增值税。在中国,增值税是第一大税种。第一节增值税的基本原理增值额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理解:1.从理论上讲,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额,即货物或劳务价值中V+M部分,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部分。2.从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来看,增值额是该单位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收入额扣除非增值项目(相当于物化劳动,如各种外购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价值后的余额,大体相当于该单位活劳动创造的价值。3.从一个商品的生产经营全过程来看,无论生产经营经过几个环节,其最后的销售总值,应等于该商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之和,即:商品最后销售价格=各环节增值额之和增值额、销售税与增值税的比较生产经营环节销售收入(或经营收入)额销售税增值额增值税原材料3005130051零配件5008520034产成品80013630051批发90015310017零售100017010017合计1000170第一节增值税的基本原理二、增值税的特点1.避免重复征税,保持税收中性。2.普遍征收。3.实行比例税率。4.实行价外税。5.实行税款抵扣制度。6.税收负担由最终消费者承担。三、增值税的类型增值税依据征税范围依据税基的价值构成一般商品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特定商品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第一节增值税的基本原理三、增值税的类型实践中,各国增值税均以法定增值额为课税对象。而法定增值额与理论上的增值额通常不一致。根据对购买入固定资产已纳税款处理的不同,增值税可分为不同类型。(一)生产型增值税以纳税人的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减去生产、经营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等物质资料价值后的余额作为法定的增值额,但对购入的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均不予扣除。其增值额等于工资、租金、利息、利润和折旧之和,其内容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三、增值税的类型(二)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除允许扣除外购物质资料的价值以外,对于购置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允许将已提折旧的价值予以扣除。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三)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购置物质资料的价值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的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第一节增值税的基本原理四、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一)直接计算法。即首先计算出应税货物或劳务的增值额,然后用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求出应纳税额。1.加法:应纳税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增值税适用税率2.减法:应纳税额=(销售全额-非增值项目金额)×增值税税率四、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二)间接计算法。指不直接根据增值额计算增值税,而是首先计算出应税货物的整体税负,然后从整体税负中扣除法定的外购项目已纳税款。1.间接加法:应纳税额=工资×税率+利息×税率+租金×税率+利润×税率+其他增值项目×税率2.间接减法: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税率-非增值项目已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第二节征税范围及纳税人一、征税范围(一)一般规定1.在境内销售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不包括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应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2.在境内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主要针对动产而言。要将之与建筑业中的修缮、装饰等业务加以区分,建筑业中的修缮、装饰等业务主要针对房屋等不动产,如装修公司的装修业务,这些业务属属营业税的征税范围。3.进口的货物图示:增值税、消费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划分1.有形动产(征增值税)(在有形动产中选取烟、酒、化妆品货物等14类货物加征一道消费税)商2.无形资产、不动产(征营业税)品3.加工、修理修配(征增值税)劳务4.其它劳务(征营业税)[注]其它劳务可按行业划分为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服务、娱乐、文化体育等7大类(二)特殊规定1.税法中确定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3)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4)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应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征收营业税)(5)电力部门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2.视同销售货物行为(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第4~8项视同销售行为的判别:按用途分为对内使用(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和对外使用(用于对外投资、捐赠、分配)。对内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均视同销售对外对内不视同销售外购(购买)的货物对外视同销售[例]依据增值税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A、供电局销售电力产品B、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房屋C、饭店提供餐饮服务D、房屋中介公司提供中介服务答案:[例]下列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有()A、销售热力B、进口天然气C、家电修理部进行洗衣机修理D、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答案:[例]下列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征增值税的是()A、某批发部门将外购的部分饮料用于职工福利B、某商店为服装厂代销儿童服装C、某企业将外购的水泥用于基建工程D、某企业将外购的洗衣粉用于个人消费答案:3、混合销售行为(1)定义: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2)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例如:电冰箱厂为销售冰箱而送货上门3、混合销售行为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1)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4、兼营非应税劳务(1)定义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增值税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营业税应税劳务,且两者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2)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分别计算纳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劳务的销售额。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区别类别区别税务处理方法混合销售行为两个项目具有直接、从属的关系;服务对象往往是同一个。主营业务是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企业,销售额和营业额合并在一起征增值税;主营业务是营业税征税范围的企业,销售额和营业额合并在一起征营业税;兼营非应税劳务两个项目不具有直接、从属的关系;服务对象往往不是同一个。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营业额,分别计算增值税和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劳务的销售额。二、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一)基本规定1.在我国境内从事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纳税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也包括外资企业。2.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3.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二)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按照国际惯例,根据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纳税人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1、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1)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定义: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标准是:(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以下的。(2)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2、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与管理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申请:–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应向其机构所在地(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同级的税务分局申请输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新开业的纳税人,可在办理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三、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范围:个人标准:–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按次纳税人,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第三节、税率和征收率一、税率(一)基本税率(17%)(二)低税率(13%)1.部分生活必需品: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2.“6气2水1煤”: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部分文化产品:图书、报纸、杂志;4.部分农业用品: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农膜;5.其他货物:农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三)零税率:出口货物第三节、税率和征收率二、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税率为3%其他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按4%征收率减半征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第三节、税率和征收率暂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规定(4%)–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经国务院或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可选择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规定(6%)–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自来水等第四节、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进行税款抵扣的办法,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注:如果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例]某百货商场2010年6月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当月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购进额是30万元,计算该商场2010年6月应纳的增值税额。该商场所有货物适用的税率均为17%。解:该商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购进额×税率=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一)销项税额的计算•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劳务收入额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这里的销售额是指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实质上,这一公式应写为:当期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或=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例]IBM计算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