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精选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精选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一篇】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1、领导思想上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需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关键。目前,乡镇部分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不想抓,认为经济和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乡镇纪委的事,没有站到整个党委这一高度和全局来看待问题,并简单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个人廉洁自律工作;有的不真抓,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或觉得出力不讨好,只喊口号或没有下文,被动应付了事;有的不会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不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部门单位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2、党风廉政建设停留在表面,执行和落实不够。按照责任制要求,能将责任层层分解,制定出了一系列岗位职责、制度、目标和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到分管领导、站所负责人、村社区负责人,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然而,当前依旧存在将制度停留在纸上的现象,制度制定完成了,责任状签过了,但是责任内容只停留在“明确”上,没有行动的具体化,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重制度轻执行,执行不严,落实不实。3、缺乏日常监督。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对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在位情况等作风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单一;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只是上面布置的动手抓一下,检查的临时应付一次,考核的重视一会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察、失监。4、乡镇纪委职能不专,作用发挥不够。目前,乡镇纪委书记大部分是兼职的职务,在其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只占小部分,自然纪检工作就会被忽视。虽然现在乡镇纪委名义上是一套班子,有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日常纪检工作主要由,而实际上也同时肩负着其他的工作,而作为兼职的纪委委员在工作上更是有其名无其实,只在紧急时临时调度,好一点的可以参与搞一些调查,差一点的可能从来不参与纪检工作。这都致使乡镇纪检力量不足、工作被动、琐碎,无系统性,缺乏创新。同时办案时顾虑较多,存在“三怕”:一怕得罪人,认为自己分管的很多工作还要落实,要协调,如果得罪人太多,给自己添麻烦。二怕影响本单位在上级中的考评成绩,当前上级部门在对下级进行考核中,往往将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纳入到单位的考核指标中,针对领导干部的违纪情况,按照职级进行扣分。因此,乡镇纪委若查出本单位干部有违纪行为,上级部门在考评乡镇时就会扣分,从而影响到乡镇的社会形象及考评成绩。长久下来,自然会产生“不查反而更好”的想法。三是怕影响仕途。当前对乡镇干部考核,主要有班子评议、个人述职、本单位干部群众测评几种方式,而没有上级相关部门的评议。由于纪检工作职能的特殊性,如果不是好好先生,纪检干部的综合得分一般不会很高。如果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监督到位,个别纪检干部的得分反而更低,甚至不合格。5、责任追究不严。一是由于新形势下案件的复杂,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有待细化,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定也比较模糊,导致责任追究难以操作。二是农村基层职能职位缺失严重,许多站所属垂直管理,人、财、物由上级统管,存在“管得住的看不到,看得到的管不住”,条条管理鞭长莫及,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又视为耳边风。三是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和决心,受人的因素影响较大,乡镇党委有时明知有人存在违纪行为,但为稳定全局,出现遮盖捂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致使该违纪人员逃脱或减轻追究。二、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建议乡镇党委作为基层党委,直面广大群众,工作千头万绪,乡镇纪委要真正实现“三转”,关键在于突出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1、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一是思想认识上要扭转过来,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二是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县级纪委汇报。三是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种好自己“责任田”,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是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2、改革乡镇纪委履行监督措施。一是改革乡镇纪委体制机制。乡镇纪委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领导,以上级纪委垂直领导为主,工资与人事在上级纪委,乡镇纪委工作经费单独核算,乡镇纪检干部专门从事纪检工作,不得借用或抽去搞中心工作,提高其政治或经济待遇。二是着重解决专岗不专职的问题。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只分管乡镇纪检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主抓主业。三是支持乡镇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敢“亮剑”,善查处。四是对乡镇纪检干部的考核重点由上级纪委评议,参考乡镇班子成员的评议及个人述职。3、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全面推行村干部勤廉档案工作,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党委书记提醒谈话制度,发现村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二是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重点公开国家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集体资产处置、移民搬迁、危房改造、低保评定等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督,在规范运作上下功夫。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各种惠农资金逐渐增多,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使涉农项目领域成为腐败现象滋生的“高发区”和“温床”。今后,凡是涉农资金,包括粮补、低保五保、危房改造等,均要在乡镇纪委备案并向乡镇纪委写出每笔款项使用情况说明,乡镇纪委对每笔资金的落实、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写出专项检查报告,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做到运行规范,管理规范。4、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上要成为落实的主体、担当的主体。作为基层,乡镇党委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沿“窗口”,离老百姓最近的距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应该落实主体职责。一是要抓大抓急。中央的八项规定、省委的九项规定和市委的十个严禁及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其他事项,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等严管资金的监管,要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急事落实到位,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并且乡镇党委书记要率先垂范,做到更严更快。二是要抓小抓早。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把抓小抓早提前预警和预防做为常态性工作一以贯之。三是抓关键人和关键事。对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村级党组织书记作为主体责任落实中的关键人来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二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方面。搞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执政地位,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从3月上旬开始,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农村进行调研,通过调研,我们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一、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及问题我县现有5镇3乡,97个行政村,11个社区居委会,人口21万,其中农村人口179782人,占全县人口的%;农村党员5504人,占全县党员的%。农业和农村工作在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打基础,循序渐进,以政务村务公开为切入点,以机制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管齐下,努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和促进了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深入,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涌现,我们感觉到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解决。㈠基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不够到位。主要是宣传教育形式不灵活,针对性不强。停留在一般化的讲课,看专题片,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教育形式,不能满足农村党员干部要求。特别是对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宣传力度不够,造成农村党员干部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辩证关系理解不透,不利于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㈡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水平不高。当前我县农民的致富愿望与乡镇、村干部的工作水平存在一定差距,一方面,农民的致富愿望非常迫切,希望干部带领他们摆脱贫困;另一方面,部分镇村干部自身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的致富进程。一是有些乡镇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强,对基层工作指导不力。缺乏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强调工作指标的多,提醒加强廉政建设的少;在监督管理上,考虑到村干部干事难,有一定的“迁就”心里,不同程度地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使有些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贯彻执行。二是有些村干部纪律观念淡薄、民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缺乏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导致干群关系比较紧张。㈢对基层干部的监管机制不够完善。主要是少部分村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全面、形式比较单一,公开时间滞后,公开流于形式、走过场;财物管理制度还不完善,尽管全县96个村都实行了村账乡管,但落实效果参差不齐。特别是有的村在村民理财小组作用的发挥、对农村财物审计等方面仍有漏洞,需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决策尚不规范,有些村干部决策不民主,办事不公开,搞“家长制”、“一言堂”,党内民主监督弱化。㈣一些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个别乡镇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侵犯国家财产;少数村干部在行使权力中缺乏公正,优亲厚友,办事不公开,决策不民主,部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遗留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群众有意见。㈤基层纪委的作用发挥得不够好。乡镇纪委工作头绪多,加上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过多,工作精力有所分散;少数人纪检业务能力相对缺乏,只能开展一般性的监督检查和处理一些简单的信访件,对比较复杂的信访件难于处理,独立办案更是一筹莫展。另外,由于乡镇纪委干部(特别是副职)交流少,长期与所辖村干部打交道,对于出现的一些问题,碍于情面,不敢、不想碰硬,使之难以有效地履行职责,导致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不到有效落实。二、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㈠基层组织建设存在差距。一是少数干部工作责任感不强。基层组织处在农村工作最前沿,是各种矛盾的交汇中心,村干部官小责任大,利轻担子重,政治上发展前途不大,而且经常面对各种困难,因此一部分基层干部工作责任感退化。二是村干部年龄老化,后备干部人才匮乏。一方面许多村主职干部在书记岗位上工作了20多年,为村内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但随着年龄增长,工作精力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是不想抓,而是没有精力去抓;另一方面,一部分文化政治素质相对较高的人大量外出,留在村里的也不愿意当干部,使得干部后备力量严重不足,导致选人难的矛盾日益突出,部分村级班子素质难以保证。就我县而言,在村书记岗位上年龄最大的有67岁,工作年限最长的达25年,108个村(居)书记主任中40岁以下的仅有13人,仅占12%左右。㈡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存在死角。“上面一根针,下面千根线”,村干部工作头绪多、难度大、任务重、经济收入低,使部分干部价值观发生转变,有的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把等价交换的原则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