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_收入费用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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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收入、费用和利润第一节收入第二节费用第三节利润第一节收入一、收入的概念1.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2.收入的分类按交易的性质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按业务比重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在日常核算中,企业应当设置这两个科目,但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将二者合并为营业收入项目反映。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举例工业企业制造并销售产品、商业企业销售商品、保险公司签发保单、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软件企业为客户开发软件、安装公司提供安装服务、商业银行对外贷款、租赁公司出租资产等,均属于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构成收入。日常活动举例工业企业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出售原材料、对外投资(收取的利息收入、股利收入)等,属于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其他活动,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也构成收入。工业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活动,不是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也不属于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其他活动,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不构成收入,应当确认为营业外收入。二、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一)确认和计量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例1】甲公司销售一批液晶电视机给宾馆。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将该电视机送抵宾馆并负责调试。甲公司已将电视机发出并收到90%的货款,但调试工作尚未开始。该笔收入能否确认为收入?分析:虽然甲公司尚未完成调试工作,但调试工作并不是影响销售实现的重要因素。电视机运抵宾馆,通常表明与电视机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宾馆一方,可以确认收入。【例2】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部电梯,电梯已经运抵乙公司,发票账单已经交付,同时收到部分货款。合同约定,甲公司应负责该电梯的安装工作,并经乙公司验收合格后,乙公司再支付剩余货款。分析:电梯安装调试工作通常是电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安装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不确定因素,影响电梯销售收入的实现。因此,电梯实物的交付并不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不能确认收入。【例3】甲公司属于房地产开发商。甲公司将住宅小区销售给客户后,接受客户委托代售住宅小区商品房并管理住宅小区物业,问题:甲公司是否能够确认房地产销售收入?分析:本例中,甲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售住宅小区商品房并管理住宅小区物业,是与住宅小区销售无关的另一项提供劳务的交易。甲公司虽然仍对住宅小区进行管理,但这种管理与住宅小区的所有权无关,因为住宅小区的所有权通过销售已转移给客户,所以应当确认房地产销售收入。(二)账务处理1、一般情况下销售商品的处理2、涉及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3、销售退回及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处理4、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处理5、代销商品的处理6、其他方式销售商品的处理。1、一般情况销售采用交款提货、商业汇票、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等方式。收到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收到商业汇票;办妥托收手续发出商品时借: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2.1现金折扣按照总额法确定销售收入;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例4.某企业2014年4月2日销售一批商品,成本为15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20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0元。企业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现金折扣的条件为:2/10,1/20,N/30。假设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假设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若对方在4月10日付款;若对方在4月17日付款;若对方在4月30日付款。2.2商业折扣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收入。例5:某企业为了减少存货的库存,采取薄利多销的策略,其商品价目表上显示:该产品的价格为10元/件,若购买数量达到100件,折扣10%;若购买数量达到1000件,折扣20%;若购买数量达到10000件,折扣40%;50000件以上,折扣50%。假设某一客户与2007年10月9日,购买了该商品20000件,已收到相关款项,并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借:应收账款140400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04002.3销售折让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相应的处理: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通常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已确认收入的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按照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处理。例6:A公司2014年12月根据与B公司的购销合同,当月给予B公司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为100000元的2%的销售折让,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给B公司,另按17%计增值税,款项尚未收到。编制的分录为:借:主营业务收入2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贷:应收账款—东风公司2340注意——销售折让处理不冲减成本“发出商品”科目发出商品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发出商品退回时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结转成本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甲筑路公司为取得一项特定路段建造的政府合同,从乙制造企业购买若干台重型推土机。购销合同订明,如果甲筑路公司最后未取得道路建造的政府合同,可以将推土机退回。朗能公司(制造企业)将一批商品销售给某中间商。合同规定,朗能公司有权要求中间商将商品转移或退回。朗能公司虽然已将商品售出,但仍对商品拥有实际控制权,因而不能确认收入。朗能公司(房地产开发商)将一片住宅小区销售给某客户,并受客户的委托代销小区商品房和管理小区物业。朗能公司虽然仍对小区继续管理,但这种管理与小区的所有权无关。因为小区的所有权属于客户,与小区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也已从朗能公司转移给了客户。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朗能公司可以确认房屋销售收入。朗能公司(软件咨询企业)销售一个成套软件给某客户,并接受客户的委托对软件进行日常管理,其中包括更新软件等。客户是成套软件的受益者,与之相关的风险也由客户独立承担,软件咨询企业售后的继续管理可以认为是与软件销售独立的另一项提供劳务的交易。因此,尽管朗能公司仍对售出软件有继续管理权,但不是与软件的所有权相关,并不妨碍朗能公司对软件销售收入的确认。甲信息咨询公司与用户签订数据库(信息咨询公司的产品)使用合同。合同规定:客户每半年交纳一次固定的费用900元,之后可以任意使用信息咨询公司开发的数据库3个月;如果使用时间超过3个月,则每天的付费率为15元;如果客户交完固定费用后,未能用足3个月,则可按一定的比例退还部分费用。如果不能估计客户使用数据库的时间,那么信息咨询公司也不可能估计出相关的收入额。在购货方所在国实行外汇管制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商品销售,即出口商品时,不能肯定购货方所在国是否允许将款项汇出。此时企业不能确认收入,直至这些不确定因素消除。3.销售退回(1)未确认收入的已发出商品退回借:库存商品贷:发出商品(2)已确认收入的销售商品退回时,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本年度销售的商品,在年度终了前(12月31日)退回,冲减退回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税金;以前年度销售的商品,在本年度终了前(12月31日)退回,冲减退回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税金(不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产生的销售退回);在特殊情况下,即在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售出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退回的,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事项处理,调整报告年度的收入成本销售退回时,对已发生的现金折扣,应进行相应的处理。课堂练习例7:2013年11月销售商品100件,每件售价12元,成本10元;2014年5月份退回10件,2014年5月份销售110件,单位售价14元,单位成本11元,作销售退回的分录借:主营业务收入120(10*1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贷:银行存款140.4借:庫存商品110贷:主营业务成本110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的区别4、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企业根据以往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并确认与退货相关的负债的,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全额确认收入企业根据以往经验不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的,通常应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比如企业销售新型产品,无法估计退货的可能性。相关税法规定,无论附有销售退回条件售出的商品是否退回,均在商品发出时全额确认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练习:会计实训P154拓展训练一(3)(1)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的当年退货以及跨年退回的非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当年退货以及跨年退回的非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如果企业实际退回的商品数量与企业根据经验估计的退货率有误差,凡是本月发生已确认收入的销售退回,无论是属于本年度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产品,均应调整本月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借记或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课堂练习宏鑫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企业所得税率为25%。宏鑫公司于2009年2月1日将一批商品销售给惠民公司,销售价格为100000元(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为80000元。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惠民公司有权退货,按以往的经验估计退货的可能性为10%。商品已发出,款项尚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不考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5月1日前惠民公司有权退货,实际发生销售退回时有关的增值税额允许冲减。宏鑫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2月1日发出商品时借:应收账款1170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借:主营业务成本80000贷:库存商品80000(2)不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的当年退货以及跨年退回的非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例2沿用例1,假定宏鑫公司无法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退货率。宏鑫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2月1日发出商品时借:应收账款17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借:发出商品80000贷:库存商品80000按照税法规定,宏鑫公司2月28日确定的主营业务收入为100000元,主营业务成本为80000元,而会计上不确认定收入和成本。4、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如果延期收取的货款具有融资性质,企业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者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应当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商品现销价格计算确定;二者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作为财务费用的抵减处理;若按照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摊销结果相差不大的,可以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长期应收款”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包括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应收款项;长期应收款递延方式分期收款产生的长期应收款项收取货款时产生超额亏损冲减长期权益时尚未收回的长期应收款“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分期计入租赁收入或利息收入的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分期收款销售,合同或协议价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按期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尚未转入当期损益的未实现融资收益借:长期应收款(应收款总额)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现值)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未实现融资收益(差额)借: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财务费用(实际利率法)例8.2010年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套大型设备,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2000万元,分5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该大型设备成本为1560万元。在现销方式下,该大型设备的销售价格为1600万元。假定甲公司发出商品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为340万元,并于当天收到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