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材料旗委办公室副主任很荣幸参加本次培训班,通过聆听几位老师精彩的课程讲解,我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掌握更加深刻,理论学习上收获颇丰。下面,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与大家分享几点粗浅的体会和感想,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一、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在思想上坚定拥护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指导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保证了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社会持续稳定,为我国创造“两个奇迹”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立,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新的历史高度,必将推动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在华夏大地上生机蓬勃、枝繁叶茂,必将为巩固和拓展“中国之治”、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千秋伟业夯实基础、固本培元,更好地指引全国各族人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阔步前进。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二、正确理解党和法的关系,在政治上忠诚维护关于党法关系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讲过两句话,第一句话是“‘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第二句话是“对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权大还是法大’才是真命题”。一个“伪命题”和一个“真命题”的论述,很好地解答了党和法的关系问题。一方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全面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就必须要清醒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是高度统一的,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另一方面,党是一种政治力量,法是一种行为规范,根本没有谁大谁小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更加清醒的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于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关键性、统领性的重要作用,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手中的权利关在制度的“笼子”里,绝不能陷入西方国家给我们挖的“党大还是法大”的政治陷阱中,虚化、弱化甚至否定党的领导。三、以身作则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行动上坚决执行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归根到底要在学懂、弄通的基础上做实,把博大精深的思想观点转化为厉行法治的强大动力。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党的领导能不能在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得到具体落实,领导干部是关键。作为“关键少数”,要切实从身边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特别是年轻干部正值干事创业的“黄金期”,一定要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深入学习和运用法律知识,立足岗位、诚信守法,自觉把行为规范在党纪国法红线之内,把奋斗作为最靓丽的青春底色,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