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督查情况报告【通用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督查情况报告【通用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督查情况报告【第一篇】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和林格尔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制定方案,为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一是抓组织推动民族团结。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稳定大局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所日常抓的齐抓共管格局。二是抓学习推进创建工作。督促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掌握重要理论知识,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思想和理论基础,积极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的知晓率,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组织青年干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演讲比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督查情况报告【第二篇】永仁县始终紧紧守好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牢牢把握发展这把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钥匙”,把民族地区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融入全县发展大局,推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更多地向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委“1133”发展战略,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纳入全县“一城一门一区”建设规划加以推进,全县民族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提质增效。近年来,永仁县委、县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以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为双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县级44家部门主要领导和7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永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7乡(镇)配设民族宗教工作专职干部、63个村民委员会(社区)设置民族宗教工作管理员,形成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大格局。县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对全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进行视察、评议,依法维护民族传统文化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传承。县政协主动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建言献策,组织政协委员视察调研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积极为深入推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发挥作用。全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有力保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深入持久开展。自202-年以来,全县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进乡(镇)、进村组(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宗教场所、进军营“七进”为抓手,整合投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建设资金40余亿元,倾力实施经济跨越发展、典型示范带动、民生改善保障、民族文化发展、民族教育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干部培养、民族关系和谐“八大”示范工程建设。在民族贫困地区先后实施大中型水库建设移民搬迁842户3305人,易地扶贫搬迁1080户3936人,永定镇定兴村、莲池乡凹泥奔新村和猛虎乡福兴村等许多民族村群众的生存条件与昔日相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群众增收产业,建设晚熟芒果三产融合示范、金沙江低热河谷油橄榄、早熟板栗、松露、生猪养殖、云岭牛、蚕桑“七大”农业产业园,带动民族经济发展,目前全县经济林果种植面积达万亩,民族贫困地区群众人均拥有经济林果面积达5亩。全县通过抓项目、增投资、建产业,有力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截止目前,共建成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个,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8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1个、省级民族团结示范村(社区)27个,州级示范乡(镇)6个、示范村(社区)53个、示范机关23个、示范学校12所、示范企业3家、和谐寺观教堂1个、示范军营1个。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民族经济发展、民族关系和谐各族群众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督查情况报告【第三篇】一、活动开展情况(一)层层动员,广泛发动。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奠定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精神,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动员,单位领导亲自作动员讲话,并作出周密安排部署,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在实践中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的带头人。(二)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精心组织,及时召开动员会,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全会职工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安排唐大发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开展,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从组织上确保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三)加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坚持把国家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等纳入年度学习计划,结合省州县有关民族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定期组织干部职工集中传达贯彻学习,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水平。二、取得的成效(一)社会大局保持持续稳定。认真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做好宗教人士、宗教场所的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和打击了非法宗教的传播渗透;利用“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的清查登记力度;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做好了人民调解。做好信访渠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有效化解了各类纠纷。(二)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建争优、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等活动深入开展,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继续加大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认真实施宣传教育工程。一是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各种会议、节日庆典、慰问走访等有利时机,采取座谈培训、舆论引导等有效方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增强全乡广大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通过举办民族团结、宗教知识竞赛等活动,不断巩固扩大活动成果。三是支持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二)继续加强和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实施“平安创建工程”。一是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了,处理得好,严防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二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广大群众做遵纪守法公民,做到不传谣、不信谣、不受挑拨煽动、不参与违法活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三是继续完善与寺管会成员、活佛的沟通联系制度,高度重视和加强寺院民管会班子建设,加大寺院管理培训力度。(三)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切实加强民族关系协调,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意识,进一步筑牢“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审计局全体干部职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大张旗鼓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奋进,求真务实按照当前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努力为各族群众谋利益。进一步把民族团结进步与自己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督查情况报告【第四篇】一、基本情况1.项目基本情况。20-年民族教育专项经费60万元,用于开展4项活动,分别是实施“民族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活动、实施“民族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活动、开展评选“民族团结教育示范校”活动、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歌颂中国共产党、歌颂祖国、歌颂民族”系列民族特色活动。于20-年12月30日前全部落实,完成全年目标。2.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1)预算绩效目标。项目预算目标60万元,全年执行60万元,执行率100%,得分10分。(2)产出指标。改善办学条件和购置图书全部落实,完成率达到100%,教师培训和学生活动覆盖全市蒙古族师生,培训通过率和验收合格率均为100%。总分40分,得分40分。(3)效益指标。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实现20%学校标准化已经完成,提高民族教学质量提高5%已经实现,满足少数民族学生需求人均3本图书已经实现,民族文化进校园达到100%。总分40分,得分40分。(4)满意度指标。社会满意度100%,民族学校满意度100%,民族教师满意度100%,民族学生满意度100%。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市教育局对民族教育工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民族教育专项经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按照时间进度确保每项工作都扎实有效的得到落实。三、综合评价结论20-年阜新市教育局民族教育专项经费资金保障到位,项目开展得顺利扎实,综合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总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民族教育专项经费是贯彻党的民族教育政策的重要举措,建议进一步增加投入,加大对民族教育的资金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