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申请书【最新4篇】资料可以指人事物的相关多类信息、情报。在平日里的学习中,我们时常会使用到某些资料。资料可以帮助我们更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既然如此,您知道我们的资料有哪些内容啊?经过收集并整理,网友为您呈上廉租房申请书精品9篇,欢迎参考下载,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廉租房申请书篇【第一篇】一、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不含10平方米)。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96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1、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3、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4、1966年底以前的归国老华侨。30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条件如下。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2、离婚不足2年的;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9、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二、广州廉租房申请流程: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受理申请;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完成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住房、资产等申报情况的调查和初审。申请人及有关组织或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调查核实后将申请人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配合调查、核实,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同时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受理申请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起15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局完成复核,并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标准按本办法附件2执行);评分后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房改办住建办;区民政局应同时将申请资料报市民政局备案;5、批准和公示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会同市民政局将经复核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地址、现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情况、受理单位及拟定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等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市房改办住建办提出异议,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批准申请人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并予以公告,按批准的保障方式进入轮候。廉租房申请书篇【第二篇】廉租房是指政府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廉租房申请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希望大家喜欢。所需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5、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6、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廉租房申请书篇【第三篇】上海廉租房是上海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扩大廉租住房政策受益面,经研究,市政府决定,调整和完善本市廉租住房政策标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外地户口怎么申请上海廉租房的详细介绍,文章希望大家喜欢!一、外地人怎样在上海申请租廉租房外地人在上海不能申请廉租房,廉租房解决的是本地居民住房问题,外地人如果想申请廉租房的话,回到外地人当地的户籍所在地申请。二、申请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四)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200元(含25200元)、人均财产低于80000元(含8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720元(含27720元)、人均财产低于88000元(含88000元);(五)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优先条件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优先承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以下简称“廉租房源”):(一)本市无子女的老年人家庭;(二)中重度残疾人或者1~4级残疾军人家庭;(三)重大疾病患者家庭;(四)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家庭;(五)烈属、因公牺牲人员家属;(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人员的家庭;(七)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者两次获得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人员的家庭;(八)1966年底以前归国华侨的家庭。三、官方说明: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的通知》,放宽廉租房申请标准,规定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9200元(含)、人均财产低于50000元(含)的可申请廉租房。2人及以下家庭的收入要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放宽。此前,上海市廉租房申请的收入及财产门槛分别为: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100元(含)”,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此次调整标准,是首次将家庭财产标准按人数细分。此外,上海规定廉租房申请的标准还同时包括“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等。廉租房申请书篇【第四篇】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外地人如何申请北京廉租房的详细介绍,文章希望大家喜欢!外地人怎样申请廉租房?1、外地人申请廉租房户口限制。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正式户口,且在本市居住五年。拥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单身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女性年龄在45岁以上(含45岁),男性年龄在50岁以上(含50岁),且年收入低于15000元的单身家庭。2、面积限制。廉租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申请人员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3、无房。申请廉租房的人员必需在本市无房的,而且近也没有打算买房的。其它一些规定。申请人必需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国家廉租房申请条件是:1、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相符合;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与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相符合;2、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中至少有一人为当地的非农业常住户口;申请廉租房的家庭成员之间必须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3、其他各地申请廉租房的当地标准。根据各地情况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办理程序:1、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3、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后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4、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后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5、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