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一、税额计算的一般规定:应纳税=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平时预缴,年终汇算清缴二、境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准予抵免但不得超过限额限额分国不分项计算限额=该国应纳税所得额×我国税率练习一居民企业,境内实现利润300万元,税法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50万元。境外分支机构分回已税所得30万元,已纳所得税10万元。该企业平时分月以当月实现利润预缴所得税。要求:(1)计算已预缴所得税额。(2)计算本年应纳所得税额。(3)清缴所得税。三、分得股息、红利——见“免税规定”四、对购置并实际使用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的专用设备的抵税规定(《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投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资金(银行贷款、企业自有资金)。允许抵免的设备的投资额——是购置设备的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不包括运输、安装、调试费用。练习一企业为在生产中节约用水,08年购入一台新设备,普通发票注明金额为11.7万元。另外运费发票注明运费0.2万元。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应纳所得税75万元。试进行所得税抵免处理。五、“三免三减半”优惠适用范围——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从事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优惠办法——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3年免税,第4—6年减半征收。练习:一公司为设在境内的工业生产企业,在A国设有分公司。该公司实行“按年计税,分月预缴”的所得税缴纳方法,预缴所得税的依据为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税年度年产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利润总额400万元。“年末应收账款”借方余额6万元。并有以下资料:1、“投资收益”中:有国债的利息收入4万元;有从A国分公司汇回已税所得25万元,在A国已纳所得税8万元;2、“财务费用”中:有向开户行借入各种款项所支付的利息12万元;有经批准向本厂员工集资所付利息3万元(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息为2.5万元);有因购置生产用设备而向甲银行借款所支付的利息3.5万元,其中的2.6万元属该设备投入使用前的利息。3、本年实发工资240万元,并据此2%、15%、5%计提了”三费”。经核,工资发放符合规定。4、“营业外支出”中:有一笔通过市委以银行存款向市属某养老院(福利性单位)捐赠10万元;有一笔通过市文联向省博物馆捐赠价值6万元的专用设备;直接向市体委承办的运动会赠价值3.5万元的工艺品;有一笔借给乙企业(已破产)的借款10万元;有一笔违规罚款0.5万元;一笔税收滞纳金1.1万元;一笔逾期还贷罚息0.7万元。5、“营业费用”中:有一笔本年发生的广告费20万元;有一笔业务宣传费3.5万元。6、“管理费用”中:有一笔产品展示会的招待费用15万元,均有合法票据;有一笔租入管理临时需用设备一台的租金2.2万元;有一笔因业务关系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6万元;有一笔企业研发新技术的费用47万元;有转入的坏账准备金300元,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4.2万元;有一笔固定资产维修费7万元,经查,是已出售给职工的住房的维修费用。7、本年8月,为保证安全生产,该公司自筹资金80万元进行了生产设备的革新改造,经核查,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其中购买的国产设备,普通发票注明金额60万元。8、上年度实现应纳税所得额350万元。要求:1、计算该公司年终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2、确定该公司06年的应纳税所得额。3、清缴该公司06年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