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总结范文范例【汇编4篇】【参考指引】此例优秀文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总结范文范例【汇编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编辑,以供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第一篇】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统计监督职能进一步深化,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统计体系也进一步完善。我公司高度重视统计基础管理,多措并举,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严防统计造假、弄虚造假。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一、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一是健全组织架构。按照监管要求,明确省分公司负责人为保险统计负责人、财务管理中心为统计联系部门、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为统计联系人。公司统计信息报送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报送、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明确了财务管理中心为统计工作主管部门,在财务管理中心内部设立专人专岗负责保险统计工作,其他职能部门负责对口统计数据报送,信息技术部为统计信息支持部门。二是严格制度执行。公司统计工作紧紧围绕《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管理办法》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展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管理办法》涵盖了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统计管理、统计信息采集和报送、统计信息的使用与公布、统计监督与检查、违法违规责任等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对统计信息报送机构、统计信息报送人员、统计信息报送要求和统计信息报送监控等方面进行了规范。通过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公司统计信息报送工作机制,严防统计造假、弄虚造假。二、加强统计数据系统化建设一是系统报送类数据。为实现“统计应用系统严密,数据库管理安全”的管理目标,我省统一使用“中国人寿统计信息系统”,该系统由总公司负责开发与维护,包括快报,月报、标保、结构调整表及退保报表等常规报表。统计信息系统中所有统计指标的统计口径和统计办法均根据中国保监会和总公司规定执行,保证统计数据对外报送口径及取数逻辑的一致。统计信息系统与财务系统、业务系统对接,统计数据自动生成,不存在人为修改。同时,统计人员认真审核统计信息系统数据,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手工报送类数据。对于其他非系统自动生成报表,均由统计人员依据统计信息系统、财务SAP等公司内部数据系统中的基础数据加工整理而来,确保统计数据来源真实可靠。三、开展系统化专业培训统计数据质量与统计人员专业及综合素质密切相关,近几年,公司统计培训向多层次、多元化发展,培训内容不再局限于统计专业本身,而是涉及到公司业务发展的方方面面。一是总公司统计培训班。全国系统统计人员培训班每年举办一次,其间会安排各业务渠道专业人员就渠道业务知识进行授课,同时对统计指标的统计口径、统计逻辑,数据信息录入规范等进行专项培训,通过专业授课,提高统计人员对非财会类统计数据合理性的辨别水平。二是财会类综合培训。财会条线组织的各类财会培训涉及统计、会计、资金、收付费、资产等各方面专业知识及技能,统计人员在巩固统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更加注意深入学习其他财会专业知识学习。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培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提升对财会类统计数据真实性及合理性精确定位的能力。四、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完善的管理制度需要严格的执行,更需要监督、检查及纠错,只有两手抓两手都硬,才能保障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统计质量检查主要采取定期检查与自我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检查以“月度财务业务核查表”和“月度重要指标异动表”为抓手,通过业务(财务)数据和统计数据校验核对,及时发现错误,分析原因,解决问题,以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自我排查围绕监管部门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项排查工作展开。20xx年主要组织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风险大排查和“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自查工作”风险大排查,检查了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期间股份及留存业务统计数据,涵盖了业务、个险、大病、健康险、再保、人事、在售产品等多个条线的统计数据。重点排查了报送统计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是否存在数据造假行为,是否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统计信息审核报送流程、配备统计人员、建立条线统计队伍。通过自查,公司上报的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不存在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等现象,每期次统计信息报表均在要求上报的时限之内提交,所有统计数据均经过总公司统计信息系统报表校验通过后,在统计信息系统内进行上报。《通知》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组织统计人员学深悟透,不断提升防范统计造假的意识;贯彻落实各项条款,细化职责,规范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创新统计工作,增强防范统计造假的能力。公司将以《通知》为镜鉴,履职尽责,确保数据客观真实,推进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第二篇】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围绕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治陋习、树新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以风清气正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社风民风。二、工作任务重点整治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五个方面突出问题。(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重点整治:⒈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致人死亡等问题。⒉超标准公务接待,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⒊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⒋违规新建、改(扩)建单位食堂,或者搞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家具和电器,在食堂搞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问题。⒌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接待客商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⒍用公款在单位食堂接待亲属和私人朋友,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重点整治:⒈项目指挥部、征拆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临时机构以工作奖金、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临时机构以及所联系项目、企业中违规兼职取酬问题。⒉以工会经费、学会或协会经费、课题费、项目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⒊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补贴等问题。⒋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重点整治:⒈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⒉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⒊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⒋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重点整治:⒈用公款送礼,在考核、检查、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⒉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⒊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⒋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⒌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五)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重点整治:⒈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等。⒉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⒊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⒋党员干部之间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三、责任分工成立安乡县“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简称县专项整治办),设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举报电话:xx。负责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分管党风政风监督的常委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地税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责任单位的任务分工如下:县纪委: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牵头负责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的专项整治;负责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协调查处,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县审计局:参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融入审计工作,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参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融入财政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的管理监督,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负责对所监管的国有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县公安局:牵头负责查处党员干部参赌涉赌、吸毒涉毒问题,组织开展“赌、毒”专项查禁行动;建立核查通报机制,加强对涉赌涉毒人员的党员身份核查,及时通报县纪委监察局。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学校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纪违规干部进行问责,选择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县卫计局:负责全县各医院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纪违规干部进行问责,选择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县地税局:参与违规公款吃喝专项整治工作;对餐馆酒店等场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组织监督检查。县市场监管局:参与违规公款吃喝专项整治工作;对餐馆酒店等场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组织监督检查。县总工会:负责工会经费等问题的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工会经费的使用监督工作。四、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4月中旬)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二)自清自查(4月下旬—5月)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自身存在的上述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分析监测,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各乡镇纪委、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将自查自纠汇总情况于5月25日前报送至县专项整治办。(三)督促检查(6月—11月)⒈专项督查。县纪委、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和相关责任部门在6月、9月、11月前各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乡镇、县直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查结束后,在15日内将督查报告报送县专项整治办。督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线索及了解核实、处理问题情况等。⒉重点抽查。由县专项整治办成立检查组,对各单位全面自查、相关部门专项督查、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不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履责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和案例。各乡镇、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和相关责任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于11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县专项整治办。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二)注重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排查、线索移送、工作协调机制,每月进行一次问题线索清查。畅通监督渠道,利用网络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监督。(三)加强工作调度。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四)明确纪律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