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研究背景与意义(一)研究背景2012年1月1日,上海成为了我国第一个开展和实施“营改增”这一政策的地点,率先把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的现代服务业当成这个政策实施的试点,于是,“营改增”的号角被正式吹响了。后来,在2016年的5月1日,国务院又再一次决定把试点的范围向建筑业、房地产、金融行业以及生活服务行业进行扩展,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营改增”政策,至此,所有营业税所涉行业均完成了“营改增”这一巨大转变,其实,二十多年来我国的营业税就一直存在,也正是这一政策的出台实施使得营业税真正离开历史舞台,可以说,这样的财税改革意义非常重大。营业税和增值税在合并之前是属于两个不一样的税务征管机构来进行管理的,政策提到的改革的内容不只是涉及到征管方式的变化,并且征管机构的相关隶属关系也产生了一系列的变化。进行改革的时候难免会出现一些可以预见的困难和挑战。2008年12月份,为了更加明确好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权限,国家税务总局把《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这一通知颁布了出来,规定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由企业缴纳的主税种确定,即: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来进行管理;那些需要进行营业税缴纳工作的企业,他们的所得税交给地方税务局进行管理。因此,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营改增”除了使原缴纳营业税的企业由地税局征管划分到国税部门征管,同时,“营改增”行业的新增企业的一些企业所得税也就自然而然的交给国税局来进行征管,导致了一定的税源倾斜,在开展征管行动时,国税系统需要面对的企业数量更加庞大,征管环境也更加复杂,这样就使得国税系统的管理变得不那么容易。如今,我国的国税部门所要面临的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税收征管问题会变得更加严峻。计算企业所得税就要将纳税人所进行的经济活动的每个方面包含进去,而且还要根据会计以及税法的相关差异做出相应的纳税调整,所以和其他税种相比,其复杂程度更高,需要具备一定的财会和税法专业知识。而作为改革重点的“营改增”行业,部分行业如现代服务业、生活服务业,他们普遍的特点在于这个企业本身的规模偏小、财务也不够健全。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前,这些企2业只用在地税部门进行营业税普通发票的开具工作来对当期的营业收入进行确认,不必做出进项抵扣。对一个企业来说,会计核算属于相对容易的方面,而在那些税务部门看来,比较简单的在于税收征管。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企业要对一般的纳税人和小规模的纳税人做出区分工作,对于这两种纳税人,其进行管理的方式也不会是一样的。增值税里面的一个相对重要的环节就是进项抵扣,抵扣的额度由增值税的专用发票来进行确认,同时,发票也是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主要凭证。如果不能规范使用发票或者是对发票进行违规使用,不但会使得企业产生纳税风险,与此同时,税务部门也会存在一定量的税收征管方面的风险。不仅如此,在对缴纳企业的所得税进行计算时,由于会牵扯到税前的扣除方面的因素,进行应缴税额的计算工作相对于营业税、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会更复杂,这就要求企业会计具备更高的核算水平。这种“营改增”行业与传统增值税行业性质不同,管理方式也将会不一样,这就带给国税部门的企业所得税征管非常巨大的挑战。在进行“营改增”之前,尽管我国在税收征管上也有很多次的变革,不过随着经济水平的深入发展,如今税收征管的固有模式已经有了许多的弊端出现。单从征管模式来看,我国进行税源管理的方式,进行税收征收还有税务方面的检查以及税务人员具备的服务意识还有他们的业务水平这些方面都应该不断进行加强和改工作进。对于征管制度,我国的维护的税收法制环境也应当不断从国外吸取经验,并且,我国的征管制度也不是非常的完善和合理。正是因为存在这些问题,就使得我国的税收征管的效率非常低但是税收的成本却很高,这就给了我国纳税人更大的负担。为了能够让“营改增”政策的推行变得更加顺利,税务总局开始不断对征管方式进行改进来助力“营改增”的施行。1.开发及上线金税三期工程这个工程属于我国的信息系统工程,对原来运用在税收征管的ctai2.0这种征管软件系统进行了替代。这种工程会应用到流程管理理念来对征管系统进行总体的规划、通过税收风险管理的相关理念来对管理决策相关系统进行规划、通过面向服务的相关理念来对相关的行政管理系统进行技术整合,让全国的征管数据能够获得更大程度的集中应用,将统一的网络发票系统建立起来,将国地税的征管应用系统的版本进行提升,使得“营改增”之后的税务机关方面的征纳成本以3及执法风险实现了下降,这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让整体纳税人更愿意去遵从,也提升了他们的整体满意程度。2.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开发及运用在这个系统数据里面,我们可以看到所有的纳税人会用到的增值税方面的专用发票以及普通发票,发票相关数据也会把汉字以及数字内容全部的票面上的信息涵盖进去。而且这些数据会被实时地上传到监控系统当中,如此一来就避免了增值税发票虚开的情况。另外,利用这个系统,纳税人可以更好的对其发票进行领用、开具以及缴销和查验等操作,这样不但可以让纳税人的负担变轻,而且在另外一个层面还能减轻“营改增”政策实施而带来的办税服务厅人力不足或者是人员匮乏的问题。3.制定出了《税收征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对相关的业务事项的具体流程,环节以及如何操作做了具体的要求和明确。规定了税务人员在进行税收管理的过程当中应当以怎样的行政行为标准来要求自己,这样一来税务部门的自由裁量空间就相对变小了。这个规范涉及到了10多个业务领域里面的1000多项与税收征管相关的业务,对税收征管所涉及到的所有的具体业务以及相关事项都有了明确的规定。4.发布出了《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这个规范当中的内容将9大类的服务相关的规范事项都涵盖了进去,对于每一类的服务规范事项都进行了具体流程的描述以及具体业务的规定。而且还去除了那些可以不存在的税务行政方面的审批事项,替换为备案制度。这个《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发布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认为是“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一种制度化以及长效化的成果展现,这样的规范的发布能够让“营改增”的推行更加顺利,可以让我国的税收职能获得更加充分的发挥,让我国的经济发展更快更好。这些征管手段的改进在助推“营改增”顺利施行的同时,也给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带来了新的挑战。通过上文分析可知,“营改增”进行之后,随着企业在数量方面的增多,使得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源监控变得越来越大增加了税收管理的难度,因此,我国进行的税制监管模式一定要和我国的新税制相互匹配。也是因为如此,此文具4体剖析了Z县国税局目前所面临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方面的现状,寻找当中存在着的一系列问题,从而找到相应的可以进行解决的对策,助力“营改增”后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在Z县国税局全面平稳有序地实行。(二)研究意义1.理论意义完善和加强信息不对称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及帕累托分析法等理论对企业所得税征管的指导,为制定基层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管理政策提供循证依据。“营改增”是在中国特有背景下的一种改革,所以我们能够看到的与其关联度比较大的文献是非常少的。不过,在国外有一些相对先进的关于税收征管方面的理念,可以被当做本文的理论基础,本文提到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问题也能够借鉴到来自国外的一些经验。在我国国内,很多学者开始更多的去关注“营改增”,他们以不同的角度当做出发点和切入点,对这个“营改增”的进程做了更为全面并且持续的跟进工作,正是因为来自他们的非常丰富的研究成果,本文在研究和写作的过程当中也有了更多的视角和素材。不过,我国的学者并没有更多的对“营改增”这个宏观背景里面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问题做出更多的研究工作,特别是针对某一个基层国税局出现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进行研究。本研究将信息不对称、新公共服务、帕累托分析法等公共管理理论应用于基层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征管实践,分析基层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加强基层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征管水平的公共政策建议,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信息不对称、新公共服务及帕累托分析法的内涵,弥补现有理论研究不足。2.现实意义促进基层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征管发展,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水平。本论文经过本人在Z县国税局开展的实际工作经验,而且将其与本人所学的相关的理论知识结合起来,通过参与者和旁观者的一种角度,来对Z县的国税局企业的所得税方面的税收征管相关问题进行具体研究,对在“营改增”背景之下的Z县国税局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时候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具体总结,并对相关的具体问题做出了具体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和建议。所以说,在实践角度来看,本文的研究是具备一定的意义的,其实际意义就在于,通过“营改增”这个具体的税制改革,将传统意义上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模式进行了改进,将“营改增”所带来的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5的新问题进行解决。通过适用于“营改增”运行所需求的一些税收征管方面的理念,来更加有效的去管理纳税人,让纳税人的遵从度得到提升;改善相应的管理模式,用国外先进的科学的税收征管方式来有效提升我国税收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让相关工作人员的税收征管风险获得下降。对于Z县国税局来说,这样有利于指导其具体实践。二、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一)国外研究现状关于税收征管方面的研究,国外开始的相对比较早,他们一般会通过一些税收原则的提出来得到一些征管方面的思想,就拿威廉·配第、瓦格纳、亚当·斯密他们作为代表来看。在17世纪的中叶,在《赋税论》(1662,全名《关于税收与捐献的论文》)以及《政治算术》(1672)里面威廉·配第提到了“公平”、“确实”以及“便利”还有“节省”这四个原则,在他看来“对于税收来说,它们的课征其实并没有一个相对统一的标准,关于征收税这件事的相关手续也并不便利,也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节约更多的费用”,由此,他初步的对一定的税收征管方面的理念有所涉及①。到了18世纪,古典经济学的创始人亚当·斯密在威廉的税收四个原则理念里面把“经济”(征收费用最低)当做是他认为的税收原则的其中一个。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时候,德国的经济学家阿道夫·瓦格纳出版了他的著作《政治经济学教程》(1876年)和《财政学》(1877~1901年)在这两本著作里面,我们看到了后来非常著名的“四项九端原则”,其中的税收行政原则吸收和借鉴了斯密的最少征收费用原则,但是有了新的发展,即:即税收要确定、征收费用最少且便利纳税人。由以上可以看到,早期国外对税收征管的研究没有一个单独的理论研究体系或方向,仅是通过税收思想的提出来体现的。西方所得税始于19世纪末,与此同时20世纪初,凯恩斯主义开始出现,开始提倡国家干预经济,西方的税收征管理论得以进一步展。到20世纪70年代末,所得税理论逐渐趋于成熟,理论分析框架接近完备。西方国家企业所得税理论作为所得税理论和征管理论的一部分,包含在上述理论之中。比较完整介绍全面介绍公司所得税理论的西方著作和教材主要有:英国的C.V.Brown和P.M.Jackson①刘军,郭庆旺.世界性税制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人学出版社,2001.6的《公共部门经济学》、安东尼·B·阿特金森(英)和约瑟夫·E·斯蒂格里茨(美)的《公共经济学》、美国的Rosen.H.S和GayerT《财政学》、鲍德威和威迪逊的《公共部门经济学》。此外,还有一些研究报告,如:NicholasH.Stern和DavidNewbury的《发展中国家的税收理论》、Martinez-Vazquez和McNab的《转轨国家的税制改革实践》等。上述文献涉及西方企业所得税理论和实践,介绍了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部分内容。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后,西方研究税收的学者开始分别从税收的征收管理成本、税制与税收征管相容角度以及非制度性税收流失三个方面研究税收征收管理的相关问题。从税收征收管理成本角度来优化税收征管理论的主要代表性人物是Yitzhaki。Yitzhaki在1979年发表了《关于优化税制的管理成本》一文,主要阐述了优化商品税税基拓宽以后造成的税收征收成本边际效用增加问题,他提出了边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