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筹划讲座(PPT 1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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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筹划讲座企业纳税思考无论企业是商品生产经营还是投资、重组、上市,今天的企业家不仅关心企业的收入,而且也在关注着税负的支出。一个企业税负的多少始终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重要提示:税收是企业主要的社会费用,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降低纳税成本,是纳税人追求利润及企业价值最大化的重要途径。第一条道路:放弃发展第二条道路:偷逃税第三条道路:纳税筹划企业纳税思考纳税人的三条道路企业成功与纳税管理股东财富最大化增加营业收入降低经营成本加快资产周转控制经营风险会计系统财务管理纳税管理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计算过公司整体税负吗?考虑过如何减少税负支出吗?考虑过如何降低纳税成本吗?是否知道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讨论企业纳税思考本课程的主要内容:1.概念与规则2.技术与支持3.实操与借鉴概念与规则讨论纳税筹划偷税节税避税概念与规则【案例】“票、货、款”一致的背后案情重现2003年年初,南京市国税局某分局接到举报,反映某商务有限公司为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分局立即派出检查小组对该公司内部征管资料进行了查阅分析。1月22日调取该公司帐册凭证。帐面检查进项发票来自广州,货款也是汇去广州未发现重大问题。违法事实该公司是一家虚假出资成立企业,为伪造经营假象,该公司每次收到对方寄来的发票和印鉴章后,将发票交给代账公司做帐,然后申报抵扣,再将货款以汇票形式背书到其控制的其他经营部帐上,提取现金。该公司共购买虚开增值税发票65份,价税合计600多万元。概念与规则纳税筹划的误区误区二是会计的事情,与经营无关误区三节税是唯一目的,不需要成本误区四无非就是亡羊补牢误区一就是和税务局兜圈子概念与规则纳税筹划的定义无论是国内、国外税收理论研究者,还是税收实践者都是众说纷纭,对此并没有权威而统一的说法。荷兰纳税人通过对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纳税的最低税收纳税人通过财务活动的安排,以充分利用税务法规提供的包括减免在内的一切优惠,从而享得最大的税收利益经营管理整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税务已成为重要的环境因素之一,对企业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印度美国概念与规则国内的观点:本讲座的观点: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负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和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计划和安排的过程。纳税筹划是在保障国家的前提下,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纳税人通过周密筹划,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一种经济行为。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出于自己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初衷,在对国家相关法律与法规熟练掌握的前提下,全面、综合地发挥自己地内在潜质,通过周密地策划,做出以减少税负为目的一系列决策与付诸实施地经济行为,该行为具有一定地不确定性。概念与规则有人在举办的首届中国财务经理年会上给出席会议的财务经理出了一道题:一家10人的管理咨询公司,年销售额预计为1000万元,按正常情况应该缴纳80万元左右营业税,如何做到一分钱的税不交,又不违反税法吗?当场有人表示只要熟通税法,善于筹划,有两种方法可以让这家公司免交80万元的税款一、国家规定: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安排失业、下岗人员达到30%的,可以免三年营业税和所得税。这个政策看起来非常简单,但非常实用。该公司可以安排两个下岗女工干食堂,再安排一个失业或下岗的给领导开车,这样,80万元的税就不用交了。二、2004年新的税务政策规定:兴办的私营企业安排退役士官达到30%比例的,可以免三年营业税和所得税。该公司完全可以招个退役的男兵开车,招两个女兵做秘书和话务员,同样达到避税的目的。概念与规则纳税筹划目标认识合理避税论这个阶段:避税与偷税分离阶段合法节税论这个阶段:节税与避税分离阶段价值最大化这个阶段:纳税筹划与节税分离阶段概念与规则纳税筹划目标EBDCA减轻税负实现涉税零风险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维护主体合法权益提高自身经济效益概念与规则风险性纳税筹划合法性普遍性事前性目的性专业性增值性特点概念与规则树立纳税筹划是企业的权利有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A有利于维护纳税人权益B有利于纳税人遵法、守法C有利于防止纳税人陷入税法陷阱D纳税筹划意义有利于贯彻国家立法意图E有利于贯彻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F有利于税务机关征税工作的开展G概念与规则树立纳税筹划不是偷骗抗欠税法律角度表现形式偷税属于违法行为,是税法惩罚的对象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进行虚假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骗税属于违法行为,是税法严惩的对象采取作假和欺骗手段,将本来没有发生的应税行为虚构发生了应税行为;将小额的应税行为伪造成大额的应税行为抗税属于违法行为,是税法严惩的对象以暴力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欠税属于违法行为,是税法惩罚的对象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没有按时缴纳税款,拖欠税款的行为概念与规则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稳健性原则纳税筹划原则概念与规则背景资料:C公司2003年度实现利润500万元,假设无纳税调整项目。该公司2001年10月赊销给D公司一批产品,应收货款70万元,因D公司财务状况恶化,预计货款难以全部收回。因为应收账款逾期未超过3年,而且D公司未发生破产、撤销等税法规定的情形,因此该应收账款尚不能确认为坏账损失而在税前扣除。2003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为:500×33%=165万元思考:如何使C公司所得税减少?概念与规则筹划方案:在2003年12月底前,C公司可以与D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假设C公司同意D公司在2004年底前以50万元偿还货款,C公司应作如下账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20万元贷:应收账款20万元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6号令规定,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按筹划方案实施后,C公司2003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为:(500-20)×33%=158.4(万元)可见,2003年C公司可少缴企业所得税6.6万元。概念与规则野蛮者抗税愚昧者偷税糊涂者漏税狡猾者骗税精明者避税智者合理筹划纳税!概念与规则节税筹划纳税人采用合法的手段,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以及经营活动的巧妙安排,达到少缴或者不缴税的目的。纳税筹划内容转嫁筹划纳税人为了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采用纯经济的手段,利用价格的调整和变动,将税负转嫁给他人承担的经济行为。避税筹划纳税人在充分了解现行税法的基础上,通过掌握相关会计知识,在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对经济活动的筹资、投资、经营活动做出巧妙的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的目的。概念与规则节税是指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采用税法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通过对企业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安排,尽可能地降低税负的行为,它是完全合法的。例如:外商选择投资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行业以享受减征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操作要点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全面考虑,综合平衡,不能顾此失彼经常学习,了解国家税制改革动向及其优惠政策措施的修订和调整,准确把握税收法规政策界限,防止为节税而引发其他问题节税筹划概念与规则案例资料南京天顺总公司在海南和珠海各设一家分公司,其中,南京地区企业所得税率为33%,海南和珠海均为15%。2002年度公司本部实现利润2000万元;海南、珠海两家子公司分别实现利润200万元和300万元。总公司规定,子公司税后利润的60%汇回总公司,40%自己留用,则2002度:公司本部应纳企业所得税=2000×33%=660(万元)海南子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200×15%=30(万元)珠海子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300×15%=45(万元)子公司汇回总公司利润额=(200-30)×60%+(300-45)×60%=255(万元)汇回利润应交纳所得税=255×(33%-15%)=45.9(万元)蓝天公司总体税收=660+30+45+45.9=780.9(万元)概念与规则续:若将上述两家子公司改成分公司,则蓝天公司整体税收=(2000+200+300)×33%=825(万元)这样设立子公司比设立分公司减轻投资者税收825-780.9=44.1(万元)。可见,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各有利弊。由于法律上认为子公司和母公司不是同一法律实体,因而子公司的亏损不能并入总公司帐上;而分公司和总公司是同一法律实体,其在经营中发生的亏损可以和总公司相抵。因此,当企业扩大生产经营需要到国外或外地设立分支机构时,可以在进入地的初期,针对当地情况不熟、生产经营处于起步阶段、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较大的情况,考虑设立分公司,从而使外地发生的亏损在总公司冲减,以减轻总公司的负担。而当生产经营走向正轨,产品打开销路,可以盈利时,应考虑设立分公司,可以在盈利时保证能享受当地税收优惠的政策。概念与规则避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定的形式,方法和手段,避免或者减轻税赋的行为。形式:合法型、非违法型、形式合法而内容不合法。方法:转让定价企业存货计价避税折旧资产摊销法筹资租赁法信托手段挂靠避税避税筹划概念与规则大型设备生产企业的一个主要特点是,既销售设备又负责安装,是典型的混合销售行为。企业向购买方收取的价款,包括设备价款和安装费两部分。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对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分别为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例」某市电梯生产企业,主要生产销售电梯并负责安装及保养和维修。2001年取得含税销售收人936万元,其中安装费约占总收人的20%,保养费、维修费约占收人总额的10%,假设本年度进项税额50万元,应纳税额计算如下:应纳增值税额=936/(1+17%)*17%-50=136-50=86(万元)如果企业投资设立一个独立核算的安装公司,由工厂负责生产销售电梯,安装公司专门负责电梯的安装、保养与维修,那么工厂和安装公司就可以分别纳税,而且由于电梯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对客户而言无需取得增值税发票,这样工厂和安装公司分别开具普通发票对购买方并不产生任何影响。国税函[1998」390号文件规定,电梯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范围,但安装运行之后,则与建筑物一道形成不动产。因此,对企业销售电梯(自产的或购进的)并负责安装及保养、维修取得的收人,一并征收增值税;对不从事电梯生产、销售,只从事电梯保养和维修的专业公司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进行的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按照上述规定,设立电梯安装公司后,应纳税额计算如下:电梯生产企业应纳增值税额=936×(l-30%)/(1+17%)×17%-50=95.2-50=45.2(万元)安装公司应纳营业税额=936×20%×3%+936×10%×5%=5.62+4.68=10.3(万元)比方案实施前节省增值税和营业税合计=86-(45.2+10.3)=30.5万元节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30.5×(7%+3%)=3.05万元概念与规则上述筹划方案一般适用于电梯、机电设备、发电机组等大型设备生产企业。对于这类企业,根据需要还可以再分设独立核算的运输公司,因为对既销售又负责货物运输的混合销售行为也要按收取的全部价款计算增值税。在实际操作中,还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安装公司与制造企业存在关联关系,安装公司必须合理地确定安装费,而不能一味地为降低税负任意抬高安装费降低货物销售额,否则税务机关将有权调整;二是设立安装公司所增加的费用必须小于或远远小于所带来的收益。值得一提的是,对既生产建材又负责施工的纳税人不能采取上述筹划方案,这是因为,税法规定,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的纳税人,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有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因此,对于建材生产企业来说,设立施工公司只能得不偿失。概念与规则概念与规则避税技术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扣除额增加而直接节税,或调整各个计税期的扣除而相对节税的纳税筹划技术。特点:绝对节税、技术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