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操作应用培训税友·亿企赢系统下载安装税友·亿企赢•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网站•亿企赢官网软件下载途径1.1系统下载安装—下载下载--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局下载--亿企赢官网(湖北)1.2系统下载安装—安装1.3系统下载安装—登录用户代码:admin用户密码:123456系统下载安装第一步:解压第二步:安装第三步:登录02注册初始化企业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和通行密码设置后点击【下一步】2.1注册初始化—企业信息2.1注册初始化—企业信息企业信息:增加企业实现多企业管理2.2注册初始化—界面功能设置中心切换企业2.3注册初始化—设置密码2.3注册初始化—设置登录密码2.3注册初始化—设置申报加密方式2.4注册初始化—企业管理2.5注册初始化—获取核定信息第一步第二步03企税申报流程税友·亿企赢企税申报流程—基础设置3.1.1基础设置--纳税人信息3.1.1基础设置--纳税人信息3.1.1基础设置--纳税人信息3.1.1基础设置--纳税人信息3.1.2基础设置--法定比例3.1.2基础设置--法定比例3.1.3基础设置--预缴及结转信息3.1.3基础设置--预缴及结转信息3.2简化选表3.2简化选表--其他报告表3.2简化选表3.2简化选表--回答问题3.3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3.3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3.4申报表填写3.4申报表填写--A类3.4申报表填写3.4申报表填写切换报表3.4申报表填写--B类3.4申报表填写--B类根据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自动生成数据3.5申报表自查3.6申报表发送3.7政策风险提示服务3.8税款缴纳扣款方式同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3.9申报查询3.9申报查询年度汇算清缴操作流程图:基础设置简化选表报表发送税款缴纳申报表填写1234504企税政策解读税友·亿企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政策,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予以发布,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12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第三条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纳税人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按下列规定申报纳税:……(三)纳税人预缴税款或年终进行汇算清缴时,应按规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时限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第五十五条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二)财务报表;(三)备案事项相关资料;(四)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五)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六)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预缴少于应纳税款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超过应纳税款退税或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税款。特殊困难无法按时缴申请延期纳税。合并纳税的集团集团母公司统一办理汇算清缴。符合以下条件才允许使用客户端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1、做了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且在有效期内2、上年度月季度申报完整3、纳税人状态属于正常的4、课征主体属于设立税务登记、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个体经营纳税人税务登记5、未做跨区财产税主体登记6、已做了企业所得税年度财务报表申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财税(2017)43号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一、进一步简化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手续 实行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办理2014年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过填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之《基础信息表》(A000000表)中的“104从业人数”、“105资产总额(万元)”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备案。扫码添加公众号关注“亿企赢湖北”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课件”即可获取培训课件感谢参加税友·亿企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