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俄白哈关税同盟运行机制2009年11月27日,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三国元首签署了《关税同盟海关法典》,标志着“俄白哈关税同盟”正式成立。自明年1月1日起,三国将对外实行统一税率(部分商品有过渡期);7月1日起,俄、白俄间率先取消关境;2011年7月1日起,俄、哈间取消关境,届时将形成一个拥有1.7亿人口,石油储量900亿桶、GDP总量2万亿美元,工业产值6000亿、农业产值1120亿,小麦产量占世界总产量12%、出口量占17%,商品周转额达9000亿美元的统一经济体。这标志着由俄主导的“统一经济空间”已初具雏形。“同盟”组织机构及争端解决机制“同盟”最高领导机构暨欧亚经济共同体最高机构——由成员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组成的“跨国委员会”。“关税同盟委员会”是同盟唯一常设协调机构,拥有处理有关同盟运作一切事务的权力。如制定外贸商品目录,进出口税率,税率优惠和配额政策,研究和实施非关税调节措施等。“关税同盟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具有超主权性质,委员会决议效力大于成员国国内法律。如有异议,可提交同盟最高机构——跨国委员会解决。对包括汽车、服装、药品等在内的“敏感商品”进口税率进行调整时,采用三分之二多数投票原则。三国所占表决权重为:俄56%,白俄、哈各22%。即俄占主导地位。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缴机制1,进口税率的确定同盟统一进口税率以俄现行税率为蓝本,约18%的税率略有调整——上调350种,下调1500种。对俄而言,统一税率比俄现行税率总体下降约1%。统一税率谈判之初,白俄约74.6%的税率与俄现行税率相同,因此,白俄上调比重仅占6.7%。但哈、俄最初税率重合度仅为36%,哈为此上调了5044种商品的进口税率,占比达32%,使哈平均进口税率总体上涨了一倍。为保护本国生产企业的利益,哈要求分阶段与统一税率接轨,并为包括药品、塑料及其制品、医疗器械、铁路机车、客、货车厢等在内的400多种商品申请了1-4年的“过渡期”。除次以外,哈萨克还争取到:(1)凡用于租赁业务进口的机械设备免关税;(2)凡外商投资项下进口的机械设备和原、辅料免关税。2,对第三国征收机制在货物报关口岸征收统一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3,成员国内部征收机制2在2011年7月1日前,由于哈保留了若干种商品“过渡期”,俄—哈边境仍将保留海关,以保障享受进口优惠的商品不会逃税流入俄罗斯。完全取消关境后,成员国内部免关税,由税务机关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增值税税率不搞一刀切,由各国自行决定。2010年三国增值税率分别为:俄、白俄—18%,哈—12%。消费税率根据不同商品、按各国现有规定征收,将来是否统一还待研究。利益分配机制1,进口关税收入分配争议很大,尚无完美解决方案。争论焦点是“蛋糕”的分配比例和依据。俄希望获得90%的关税收入,理由是俄(2008)GDP是哈的14倍,是白俄的34倍。俄2008年的关税收入为1570亿美元,占到财政收入的一半。俄希望同盟建立后,能带来更多的关税收入。但白、哈对此分配比例不满意。初步设想参照欧盟模式,先将关税收入放入特别中转帐户,然后根据各国对外贸易的数据来确定分配比例。三国决定:争取在2010年4月1日前达成协议,6月1日前确定下分配程序。2,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分配实行先征后退。进口商自成员国进口时,向本国政府缴纳“两税”,出口商凭出口单据向本国政府申请退税。三国税务部门建立信息交换系统,每月相互交换货物过境和纳税资料,负责协调和处理征退税事宜。运费协调机制“同盟”成立之前,“俄铁”哈运输货物全价收费,但对本国客户给予20-30%优惠,造成哈输欧货物缺乏竞争力。同盟成立后,哈俄铁路部门签署了“互利运输费率协议”,约定5年内运输费率基本不变,仅根据通胀率适当加以指数化调整。等于“俄铁”向“哈铁”让利3.5亿美元。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参处2009年12月8日(撰稿:王爱君)俄白哈关税同盟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