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税收简介“走出去”企业服务篇哈尔滨市国税局李勇一、俄罗斯联邦的税收概况(一)税务机关组织结构俄联邦税务局:俄罗斯联邦税务局是俄联邦执法机关,履行监督俄联邦税收法律执行情况的职责。俄联邦税务局目前总计有约15万名工作人员。局长:米舒斯津.米哈依尔.弗拉季米罗维奇,1966年3月3日出生于莫斯科,1989年毕业于莫斯科机床刃具制造学院自动化设计系统专业,系统化科学工程师,经济学博士,现任俄联邦国家一级顾问。2010年6月被任命为联邦税务局局长。设7个副局长,各司其职。设8个跨区联邦税务局检查局:分别是中央局、南方局、西北局、远东局、西伯利亚局、乌拉尔局、伏尔加河沿岸局、北高加索局。设9个联邦税务局行业特大型纳税人检查局:分别是石油、天然气、建筑、电力、冶金、交通运输、通讯、机械及国防制造工业、银行保险业特大型纳税人检查局。各联邦主体(共和国、州、边疆区等)各级税务管理局。(二)俄联邦税收收入情况据俄罗斯联邦税务局公布的资料,2012年俄罗斯联邦的综合预算税收接近11万亿卢布,比2011年的结果增长13%。在所有税费中,综合预算征收最多的是矿产资源开采税,为2.485万亿卢布。除此之外,机构利润税进项为2.355万亿卢布,个人所得税总额为2.26万亿卢布,在俄罗斯联邦境内销售的商品(包括劳务和服务)增值税为1.886万亿卢布,向俄罗斯联邦境内进口的商品增值税为1027亿卢布,在俄罗斯境内生产且应纳税商品的消费税为7836亿卢布,财产税为7853亿卢布。(三)俄罗斯的税收管理俄罗斯联邦政府实行联邦、自治共和国和地方三级税收管理体制。税收征收机构共2700多个,负责全国约300多万户企业和其他纳税人的税款征收。按照俄罗斯法律规定,法人在办理工商注册后,到税务申请税务登记,符合条件者取得一个纳税登记号,连同法人的基本资料录入计算机,存储在各地的税收征管机构,供随时使用。1.报税单的填报俄罗斯联邦税收法典规定,报税单是纳税人对所获取的收入和产生的支出以及对收入来源、税收优惠和计算的税款所作出的书面声明,是纳税相关的资料。报税单可由纳税人亲自送达税务机关或者邮寄。税务机关无权拒收报税单,必须按纳税人的要求在报税单副本上签收并填写报税单递交日期。关于报税单的格式,如果税法没有统一规定,联邦税的报税单格式由俄罗斯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和批准;地区税和地方税的报税单格式由国家税务总局的各有关分局批准。报税单应按税法规定的期限呈报。填报联邦税、地区税、地方税报税单的细则,由俄罗斯国家税务总局征得财政部的同意颁布。如果纳税人发现其呈交的报税单有误,甚至出现造成应纳税额减少的错误,必须对报税单进行补充和修改。2.严格的税务审计与检查税法规定,为实行税收监督,纳税人必须按单位所在地、单位的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所在地、自然人居住地,以及按归其所有的应课税的不动产和交通运输工具所在地接受税务机关的审计。单位和组织或个体业主接受审计的申请书,在其登记注册后的10日内按所在地或居住地递交税务机关。对自然人的税务审计由自然人居住地税务机关进行。审计申请书格式由俄罗斯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纳税人在递交审计申请书的同时,还须提供注册证明、企业创办证明及能够证明企业和组织依法的其他凭证。个体业主则须提供个人业主注册证明和能够证明纳税人身份及在居住地凭据。税务机关须自纳税人提交所有必要文件和凭证之日起的5日内进行审计。如果纳税人变更了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应自变更后的5日内向税务机关声明。俄罗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审计资料,按俄罗斯政府规定的方式实行纳税人统一登记制度。税务检查是税务审计的一种重要形式。税法规定,税务机关实行案头税务检查和实地审计两种形式。案头税务检查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掌握的纳税人的经营活动材料和纳税人提供的报税单和其他税收凭证。税务机关对某些税收项目进行初审,如果审查中发现填报错误或所提供的数据和凭据相矛盾,税务机关要通知纳税人在规定的日期内予以更正。如发现偷税、漏税,则对纳税人下发补税和罚款通知书。实地审计根据税务机关负责人的决定进行,限每年一次,每次不能持续两个月以上。必要时,进行实地审计的税务机关人员可以对纳税人的财产进行清点,并对纳税人用于取得收入的生产场所、仓库、商场和其他场所,包括对课税对象实施检查,以确定实际情况是否与纳税人提供的资料相符。如果纳税人阻挠税务机关执行公务,要按税法追究责任。对实地审计的结果要写成税务检查报告,并由税务机关有关人员、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或个体业主签字。同时税务机关的审计材料应在10日内作出。3.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征税有异议,或对税务机关的决定及其公职人员的行为为不满,有权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诉或控告,并可以同时将同样内容的诉状递交到法院,向法庭提出起诉。4.俄联邦税务系统信息建设十分发达俄罗斯税务机关的自动化信息系统已经全面建立起来,在税收征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监督税法的实施。2、对纳税人和向预算缴款的其他付款人进行及时和全面审计;3、保证俄罗斯公民、外国公司和无国籍人士正确计算付款,保证这些付款纳入有关的预算;4、监督纳税人及时提供会计报表、平衡表、税收计算表,以及与计税和纳税有关的其他报表、报单和凭证等;5、通过金融机构返还多征收和多缴纳的税款以及向预算的划转税款;6、保证正确使用法律规定的财政制裁措施;7、进行罚没财产和无主财产的核算、评估和销售工作;8、从企业、组织、财政机关和银行机构获得借以对应交纳税款额进行会计核算的凭证;在纳税人不向税务机关提供会计报表、平衡表、税收计算表、报单和计税纳税有着的其他凭证的情况下,暂时中止企业、机构、组织、公民在银行和其他金融信贷机构的结算账户和其他账户的业务;9、编制、分析并向上级国家税务机关提供规定的报表;10、审查在课税问题上公民、企业和组织的建议与申诉,以及对税务机关公职人员行为的控告;11、按纳税人类型、地区、课税各类和活动方式和银行来审计税收进款;分析税收进款动态;12、向政府机关提供税收进款信息;13、完善课税系统的功能;14、向纳税人提供税法税收收政策信息。(四)俄联邦法典1.俄罗斯税制改革第一阶段:1991~1998年的税制改革阶段。俄联邦颁布了《俄罗斯税法纲要》、《俄罗斯增值税法》、《俄罗斯企业和组织利润税法》、《俄罗斯个人所得税法》等税收法令,奠定了俄罗斯税制改革的基础。确立了联邦、共和国(州)、地方三级税收管理体制。第二阶段:1999年《俄联邦税法典》生效至今的阶段。1999年《俄罗斯联邦税法典》生效,标志着俄罗斯税制改革进入第二阶段。这一阶段的改革主要是逐步减少税种(原46个税种,现10个),简化税制结构,同时降低主要税种的税率,比较成功地改变了原有税制的混乱状况。2000年7月《税法典》第二部分获得通过,第二年生效。该部分是对各主要税种的具体规定和细化,主要涉及新的增值税、消费税、自然人收入税和统一社会税等四大税种。2.俄联邦税法典的主要内容⑴第一部分:1998年通过,共七章二十节,142条。主要内容:原则性规定,规定了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纳税义务、纳税申报、纳税监督、关联交易的界定(第五节)、税收违法行为的制裁、对税务机关的投诉与受理、对税务人员渎职行为的追究等。⑵第二部分:2000年通过,三章十一节256条,属分则部分,内容有:①联邦税:增值税、消费税、自然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统一社会税(失效,被具体的保险税费代替)、机构利润税(企业所得税)、矿产资源开采税等。②联邦主体税(州、边疆区、共和国):车船使用税(交通工具税)、博彩业税、财产税。③地方税:土地税。④特殊税收制度:统一农业税、简易征收、估算收入、定期许可经营征税制度、产品分成协议征税。(普京说是13个税种,我国目前为19个,减固定资产投资调节税18个)⑶俄联邦税收法典中税与费的概念①税(налог):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依据其社会职能,按照法律规定收取的款项,税收具有强制性,属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②费(сбор):是指国家机关向有关当事人提供某种特定劳务、服务或许可,按规定收取的款项。(如动物和水生物资源使用费)③税费的区别:征收主体不同税款通常由税务机关、海关收取;收费通常由税务机关与事业单位收取。是否具有无偿性国家收费遵循有偿原则,国家收税遵循无偿原则。有偿收取的是费,无偿课征的是税。是否专款专用税款由国家通过预算统一支出,用于社会公共事业,除极少数情况外,一般不实行专款专用;收费则用于满足收费单位自身业务支出需要,专款专用。因此,不能将某些税称为费或将某些费看作税。3.主要税种⑴机构利润税(企业所得税)①纳税人俄罗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俄罗斯企业和通过常设机构在俄罗斯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或者有来源于俄罗斯联邦收入的外国企业。②征税对象对于俄罗斯企业来说,征税对象为扣除法定的费用后的收入部分。③税率基准税率为20%(其中2%归联邦预算收入,18%归联邦主体预算收入,联邦主体可以出台法律规定对某些纳税人降低税率,但降低不得低于13.5%)外国企业从俄罗斯企业取得的股息收入适用15%税率。④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在俄罗斯税收法典中也称作所得税税基,它是指一个企业所获得的利润的货币表现形式。从理论上讲,企业的税基数应等于一个企业的全部收入减去该企业的全部支出后余下的那部分资金数额。收入的计算应刨除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⑤税收优惠加里宁格勒州经济特区企业前6年免征所得税,后6年减半征收。工业生产型经济特区所得税税率15.5%-16%,加速折旧,不限比例向下年结转亏损。科研型经济特区所得税税率15.5%-16%,2018年前免征所得税。旅游休闲型经济特区所得税税率15.5%-16%,2023年前免征所得税。港口型经济特区所得税税率15.5%-16%。在远东地区投资新设企业所得税前5年可适用零税率,后5年10%(2013年新规定)⑵个人所得税①纳税人俄罗斯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是指俄罗斯税收居民(自然人)或有来源于俄罗斯境内收入的非俄罗斯税收居民(自然人),俄罗斯税收居民(自然人)是指在连续12个月中在俄境内实际居留时间超过183天(含183天)的自然人。该自然人短期出国治疗或培训(不超过6个月)仍然连续计算居留时间。军人在境外服役以及国家机关、地方自治机关工作人员至境外出差、培训不影响对其俄罗斯税收居民身份的认定。②征税对象纳税人的收入为征税对象,俄税收居民来自境内外的收入;非俄税收居民来源于俄联邦境内的收入。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现金收入、实物收入以及能够产生物质收益的处置权。如果纳税的收入因法院的判决或其他机关的决定被扣缴,那么扣缴部分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③外国人如何在俄罗斯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俄罗斯的外国公民(自然人)纳税行为是由俄罗斯联邦税法典和俄联邦对外签署的有效的国际税收协定来规范的。根据俄罗斯税收法律规定无论是与不是俄罗斯联邦的税收居民,该自然人只要从俄联邦取得收入就是俄罗斯税法规定的纳税人。税收居民应当就其在俄罗斯境内外取得的收入纳税,这种纳税义务是对其所居留的俄罗斯联邦国家负有完全的纳税义务,无论其收入是来自俄罗斯还是来自其他任何一个国家。对于纳税人的双重征税问题需要由国家间签署的税收协定来消除。非税收居民是指在俄罗斯境内没有固定住所的人或者说在俄罗斯居留时间没有达到法定期限,其负担的纳税义务是有限的,只就其来源于俄罗斯的收入纳税。④税率个人所得税基本税率为13%,在商业性质的竞技比赛中获得的奖金适用35%税率;外国自然人取得来源于俄罗斯联邦的收入适用30%税率、股息红利收入适用15%税率,同样情况下俄国自然人则适用9%税率。⑤税收优惠俄罗斯税法典中规定了54种不征税收入,主要包括个人取得的国家给予的补助津贴、养老金、伤残补助金、献血补偿、自然人继承取得的现金和实物收入(凭借继承的版权所获得的收入需要纳税)、残疾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