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港区理论与实践BondedPort:TheoryandPractice重庆三峡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杨勇教授、博士2014年2月25日第一讲保税港区理论与实践一、保税港区理论1.概念2.保税类型辨析3.保税类型功能比较4.保税港区的功能与优势5.保税港区建立的必然性6.保税港区的政策7.保税港区建立的意义8.保税港区的禁止事项9.保税港区的物流管理10.保税港区的加工贸易管理二、保税港区实践1.报关程序2.保税港区与境外3.保税港区与非特殊监管区之间4.货物出保税港区5.货物进保税港区6.十四个保税港区介绍功能规划问题前景中国保税港区分布图●中国十四个保税港区(1)上海洋山保税港区(20050622)(2)天津东疆保税港区(20060831)(3)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20060831)(4)海南洋浦保税港区(20070924)(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20080224)(6)广西钦州保税港区(20080529)(7)厦门海沧保税港区(20080605)(8)青岛前湾保税港区(20080907)(9)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20081018)(10)广州南沙保税港区(20081018)(11)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20081112)(12)张家港保税港区(20081118)(13)烟台保税港区(20090922)(14)福州保税港区(20100518)保税港区:理论保税港区理论1.保税港区的概念保税港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口岸港区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的特定监管区域。保税港区是我国目前港口与陆地区域相融和的保税物流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区位优势最明显的监管区域。保税港区保税港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集港口作业、物流和加工为一体,具有口岸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货物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保税区指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海关对进出保税区的货物、运输工具、个人携带物品实施监管。亦称保税仓库区,是一国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保税港区理论保税物流中心由地方政府负责筹建和申报,由海关总署负责验收和批准设立的海关监管区域。A型,由企业投资建设并为该企业自有物流服务。B型,由一家或多家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并由两家以上大型物流企业入驻运营的公共保税中心。2.保税类型辨析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功能转口贸易:保税区能便利转口贸易,增加有关费用的收入出口加工:储存、改装、分类、混合、展览,以及加工制造保税仓储:外国商品存入保税区,不缴纳进口关税,自由出口,只需交纳存储费和少量费用,但进入关境需交关税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简单加工增值服务;检验检测;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商品展示;物流信息处理;口岸;入物流中心出口退税仓储物流;对外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制造;港口作业;进口货物入港保税;出口货物入港退税注意海关监管下享有“境内关外”运作方式,“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各国的保税区都有不同的时间规定,逾期货物未办理有关手续,海关有权对其拍卖,拍卖后扣除有关费用后,余款退回货主。1.解决一般贸易出口商品入中心退税问题;2.解决一般贸易进口商品保税问题;3.解决加工贸易中的深加工和结转货物问题对比优势:功能的整合和政策的叠加”趋势越来越明显类型的演变: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保税港区理论3.保税类型功能比较国际物流功能方便进出口,降低经营成本;产生聚集效应,使多个跨国公司的物流中心集结在同一保税港区内,带动区内仓储业、运输业、贸易业、金融业、信息业等多种服务业发展。国际贸易功能工贸结合型或单纯贸易型的企业都可以利用保税港区的区位优势和物流设施开展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等业务。出口加工功能在保税港区可发展外向型加工工业,主要包括原料零部件在海外及销售市场在海外的产品的加工、依托境外先进技术的高科技新型产品的制造等。商品展示功能在保税港区可建大型的商品展示场馆,国内客户不出国门就可在区内就地观摩世界各国的商品,可以在看样后当即签订合同,办理进口手续;境外客户也可以在区内看样后与国内企业签订出口合同。相比保税港兼具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的功能相比保税区保税港区“区港一体”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从字面上很容易看出,保税港区比保税区多了码头和港口的功能。相比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具有的物流分拨等功能,使其与境外、区外经济联系更加紧密;与保税物流园区相比,保税港区允许开展出口加工业务,使其更具临港加工优势。保税港区理论4.保税港区的功能与优势保税港区理论5.保税港区的必然性破解保税区的“弊端”。从1990年起,我国先后共设立了15个保税区,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功能单一;管理不严密,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关税减免效应不断减。但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保税区这种形式已经满足不了中国更好地参与全球经济的需要。例如,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其产品在研制、生产、销售等环节需要高度的国际化,迫切需要一个具备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中转等功能,且货物能自由、高效流通的区域。而保税区功能较为单一。中国对外开放水平的全面提高,使保税区原来的政策和功能优势逐步弱化。徐复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内地工业品的平均关税大幅降低并取消所有的非关税措施,使保税区的关税效应不断减弱。从保税区十多年的运作来看,15个保税区中规模参差不齐,功能也不尽相同,总体看都偏重于贸易和加工,物流功能等相对薄弱。而且,一些优惠政策并没有落实到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李伯溪教授认为,一些保税区在实际运作中并没有严格执行“境内关外”政策,相关优惠政策并没落到实处。她认为,这些保税区政策“有很大的改革开放进展和相当的经济自由化程度,但总体上仍是‘境内关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保税港区理论5.保税港区的必然性保税港区理论6.保税港区的政策(1)税收方面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海关按有关规定保税,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保税港区运往境外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保税港区进入国内的货物:按照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照货物实际状态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保税港区企业生产的供区内销售或运往境外的产品:免征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保税港区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国内货物进入保税港区视同出口:按照规定实行退税。保税港区理论6.保税港区的政策(2)监管保税港区内货物可以自由流转;对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对诚信等级高的企业所申报的危险货物,可视为内陆直接装船,不再开箱查验;对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检验检疫部门只检疫不检验;对进入保税港区的国际航行船舶,实施电讯检疫或者码头检疫,一般不再实施锚地检疫。保税港区理论6.保税港区的政策(3)政策优势保税港区叠加了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税收和外汇政策,在区位、功能和政策上优势更明显。保税区与保税港区,其本质是一致的,即“境内关外,自由免税”,只是保税区的优惠政策不足,且一些优惠政策并未落到实处。与传统保税区相比,保税港区不仅是真正的“境内关外”,还享受税收、监管等各项更为优惠的政策。保税港区是经济自由区的一种表现形式,向国际先进的自由港、自由贸易区迈出了积极的一步。保税港区是世界自由港在中国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是“中国化”的自由贸易港。在港口设立保税港区,就是要使港口发展为国际枢纽港的同时,在港口建设国际物流中心,发展贸易、海运、海运代理、货代、仓储、商展、金融等业务,为进出口贸易、国际转口贸易提供便利、优质和低成本的物流服务。保税港区理论7.保税港区的意义1、除保障保税港区内人员正常工作,生活需要的非盈利性设施外港区内不得建立商业性生活消费设施和开展商业销售业务。2、保税港区内不得居住人员。3、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不得进入港区。4、区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企业发展要求,不得开展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以及《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保税港区理论8.保税港区禁止事项保税港区理论9.保税港区物流管理海关对进出保税港区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及保税港区内企业、场所进行监管;区内企业需要开展危险化工品和易燃易爆品的生产、经营及运输业务的,应当取得安全监督、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并报保税港区主管海关备案。有关储存、装置、设备等设施应当符合海关的监管要求。通过管道进出口港区的货物,应当配备计量检测装置和其他便于海关监管的设施、设备。经保税港区主管海关批准,区内企业可以在保税港区综合办公区专用的展示场所举办商品活动。展示的货物应当在海关备案,并接受海关监督。申请在报税港区开展维修业务的企业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并在保税港区主管海关登记备案,区内企业所开展的维修业务仅限我国出口机电产品和售后维修,维修后的产品、更换的零配件及维修过程中产生的物料等应当复运出境。保税港区内货物可以自由流转,区内企业转让、转移货物的,双方企业应当及时向海关报送转让、转移货物的名称、数量、金额等电子数据信息。保税港区不设存储期限。但存储期限超过2年的,区内应当每年向海关备案。经海关核准,区内企业可以集中办理申报手续。实行集中申报的区内企业应当对一个自然月内的申报清单数据进行归并,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在次月底前系那个海关办理集中申报手续。集中申报适应报关单集中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及汇率,集中申报不得跨年度。保税港区理论9.保税港区物流管理保税港区内企业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和合同核销制度。保税港区理论10.保税港区加工贸易管理特殊情况处理:1.区内企业申请放弃的货物,经海关及有关部门核准后,由保税港区主管海关依法提取变卖,变卖收入由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但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规定不得放弃的货物除外。2.因不可抗力造成保税港区货物损毁、灭失的,企业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保税港区主管海关,说明情况并提供灾害鉴定部门的有关证明。经保税港区主管海关核实确认后、按照下列规定处理:(1)货物灭失,或者虽未灭失但已完全失去适应价值的,海关予以办理核销和免税手续(2)进境货物损毁,失去部分使用价值,区内企业可以向海关办理退运首手续,如不出境要求运往区外的,由区内企业提出申请,经由保税港区主管海关核准,按照海关审定的价格进行征税(3)区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损毁、灭失,部分失去使用价值,且需向出口企业进行退换的,可以退换为与损坏货物相同或者相似的货物,并向保税港区主管海关办理退运手续进出保税港区货物的报关程序保税港区企业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出境、进出区,以及在同一区域内或者不同特殊区域之间流转货物的双方企业,应填制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保税港区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外企业应同时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保税港区主管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货物在同一保税港区企业之间、不同特殊区域企业之间按保税港区与区外之间流转的,应当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后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综合保税区及被整合到国务院新批准设立的综合保税区,以及保税港区内的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按照保税港区模式运行作。保税港区实践1.报关程序保税港区实践2.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应在保税港区主管海关办理。如果口岸不在保税港区主管海关辖区内的,经保税港区主管海关批准,可以在口岸办理海关手续。海关对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口的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对从境外进入保税港的货物予以保税。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如实填写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向海关备案。下列货物从境外进入保税港区,海关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a.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b.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c.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从境外进入保税港区,供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