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每股收益13.1每股收益及其重要意义13.2基本每股收益13.3稀释每股收益13.4每股收益的列报13.1每股收益及其重要意义13.1.1每股收益及其构成内容每股收益,即EPS,又称每股盈余、每股税后利润等,它是股份有限公司某一时期净利润与股份数的比率。它能够提供每股价值的基础数据,是综合反映公司获利能力的关键指标,在测定股票投资价值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每股收益的含义每一股赚多少钱该指标反映了每一股份创造的税后利润,数据越高,表明公司所创造的利润就越多。从计算指标的角度分析问题,每股收益的最原始表现形式为:只包括普通股普通股的基本特点是其投资收益(股息和分红)不是在购买时约定,而是事后根据股票发行公司的经营业绩来确定。普通股股东享受的权利一般为:选举表决权,亦称参与经营权;剩余资产分配权;优先认股权和收益分配权。优先股及其与普通股之间的关系不确定的而优先股的权利主要为:优先获得固定股息,优先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和有限的股东权益。一般认为优先股不会影响每股收益,也不用计算每股收益,只有普通股才计算每股收益。无股利分配表决权每股收益对普通股的计算还有特定要求,即不同的普通股类型又可形成不同的每股收益概念:(1)如果分母项的普通股只是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计算的每股收益即为基本每股收益;每股收益中的普通股(2)若分母项的普通股是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与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之和,则计算的每股收益就是稀释每股收益。受普通股发行时间及其计算每股收益的时间要求,每股收益的分母项要计算每股收益的加权平均数。每股收益中的收益额就是公司的净利润。(优先股扣除股息)在合并财务报表之中,每股收益中的净利润应当是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合并净利润;在母公司个别的财务报表中,每股收益中的净利润则应是以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全部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每股收益中的收益额13.1.2每股收益的重要作用每股收益是股份公司最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映了企业某会计年度内平均每一普通股所获得的收益,是衡量普通股持有者获得报酬水平的重要依据。每股收益经常被用来进行公司之间的比较。公司股票价格制定的最重要依据。市盈率:当前每股市场价格/每股收益13.2基本每股收益13.2.1基本每股收益及其表述公式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即可简单地表述为:基本每股收益分子项内容解说13.2.3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举例例13-1某公司当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0000万元。该公司年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为80000万股,7月31日新发行普通股30000万股,10月1日回购普通股股份6000万股(准备用于股票期权)。请计算当年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子项:当年的净利润数额=50000(万元)分母项: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80000+30000×5/12-6000×3/12=80000+12500-1500=91000(万股)基本每股收益=50000/91000=0.55(元/股)计算结果表明,某公司每股面值1元的普通股每股可得到的当期净利润数额为0.55元。练习1:某公司当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0000万元。该公司年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为40000万股,7月31日新发行普通股10000万元,10月1日回购普通股股份5000万股(准备用于股票期权)。要求:计算该公司当年的基本每股收益。净利润=20000(万元)发行在外的流通股加权平均数=40000+10000×5/12-5000×3/12=42917(万股)基本每股收益=20000/42917=0.47(元/股)13.3稀释每股收益13.3.1稀释每股收益及其计算公式调整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与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潜在普通股是指赋予其持有者在报告期或以后期间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而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则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1、分子的调整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当根据下列事项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进行调整:(1)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2)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上述调整应当考虑相关的所得税影响。稀释每股收益的算式及其调整2、分母的调整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应当为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与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之和。计算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时,以前期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当期期初转换;当期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发行日转换。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潜在普通股是否具有稀释性的判断标准是看其对持续经营每股收益的影响,也就是说,假定潜在普通股当期转换为普通股,如果会减少持续经营每股收益或增加持续经营每股亏损,表明具有稀释性,否则,具有反稀释性。13.3.2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一般转换要求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的调整项目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等的税后影响额;分母的调整项目为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稀释每股收益=(净利润+假设转换时增加的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假设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实际计算时的做法:1、先计算基本每股收益2、计算转换所增加的净利润和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然后计算增量股的每股收益3、比较增量股的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的大小,看其是否具有稀释性4、计算稀释每股收益。例13-2某公司当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0000万元。该公司年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为80000万股,年内普通股股数未发生其他变化。该公司1月1日按面值发行60000万元的3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的面值为1000元,固定票面利率为1.5%,每半年支付利息一次,自发行日结束6个月后即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即转股期为发行6个月后至债权到期日。转换价格为每股5元,即每张债券可转换为200股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该债权的市场利率为1.5%。该债券的利息支付计入当期财务费用,该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过程如下:基本每股收益:40000÷80000=0.5(元/股)假设转换增加的净利润=60000×1.5%×(1-25%)=675(万元)假设转换增加的普通股数=60000÷5=12000增量股的每股收益=675÷12000=0.06,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稀释每股收益=(40000+675)÷(80000+12000)=0.44(元/股)基本每股收益=20000/40000=0.5(元/股)假设转换增加的净利润=20000×2%×(1-25%)=300(万元)假设转换增加的普通股数=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稀释每股收益=例13-3承例13-2假设市场上其他债券的利率为3%,该公司在发行债券时将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负债和权益成分进行了分拆.按照上述条件,该公司应进行的会计处理如下: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基本每股收益,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稀释每股收益=(40000+1292.72)/(80000+12000)=0.45(元/股)由上述计算结果可知,虽然稀释每股收益低于基本每股收益,但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者及时将持有的债券转换为普通股股份,就可获得0.44元/股(或0.45元/股)的收益额.应当说,这样的收益水平比单纯持有债券要高得多.可转换公司债券形成稀释每股收益的决策意义13.3.3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的特征概述认股权证是指股票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时可凭以认购股份的一种凭证,它表示的是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购买发行公司新发行股票的权利,通常是普通股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则是指股份公司授予持有人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约定的价格和一定的约束条件购买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特征均为:买方在向卖方支付一定的费用后,取得了在一定时期内按照一定价格买入或卖出约定数量金融工具的权利;卖方在收取了一定的费用后则承担了按照一定价格卖出或买入约定数量金融工具的责任;如果买方决定放弃执行期权,卖方不能要求其执行.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否则具有反稀释性。行使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一般不会有净利润的变动额,不需要进行分子项的调整.因此,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在进行转换时主要是进行分母项的调整.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计算公式为:在计算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的稀释每股收益时,可以省略增量股份是否具有稀释性的判断,而直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也不用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因素.例13-4某公司今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0000万元.该公司年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为80000万股,该普通股平均每股市场价格为11元.年内普通股股数未发生其他变化.该公司去年1月1日发行12000万份认股权证,该认股权证允许持有者于明年7月1日按10元的价格认购该公司1股新发行的普通股.该公司在今年年末应当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计算过程如下:某公司20×7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75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5000万股,该普通股平均每股市场价格为8元。20×7年1月1日,该公司对外发行1000万份认股权证,行权日为20×8年3月1日,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7元的价格认购本公司1股新发的股份。该公司20×7年度每股收益计算如下:基本每股收益=2750/5000=0.55(元/股)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1000-1000×7÷8=125(万股)稀释每股收益=2750/(5000+125)=0.54(元/股)13.3.4企业承诺的回购股份合同回购股份合同的一般转换要求若公司有承诺的回购股份合同.应当根据股份合同价与股份平均市场价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其是否具有稀释性.若是回购股份合同中规定的回购价格高于当期普通股市场平均价格.应当考虑其稀释性;反之,则具有反稀释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按下列公式计算:例13-5某公司今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0000万元.该公司年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为80000万股,该普通股平均每股市场价格为10元.年内普通股股数未发生其他变化.该公司与部分股东签署了一份远期回购合同,承诺将于一年后按每股11元的价格回购本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12000万股.计算该公司在今年年末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计算过程如下:13.3.5多项潜在普通股企业存在多种潜在普通股,应当先考虑其稀释的先后顺序。会计准则规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稀释性程度大的放在前面,小的放在后面,依次排序,直到所有的稀释每股收益都计算出来稀释性程度应按照增量每股收益来衡量。一般来说,在确定顺序时,通常应首先考虑股份期权和认股权证的影响。如何计算多项潜在普通股所形成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程序1、将企业发行在外的各种潜在普通股全部列示.2、计算分子项的数据变化情况.3、计算分母项的数据变化情况.4、计算各潜在普通股的增量股每股收益.5、分步骤计算稀释每股收益.5、分步骤计算稀释每股收益.计算的结果:如果下一步骤计算出来的结果<上一步骤的,计入稀释每股收益;如果下一步骤计算出来的结果>上一步骤的,说明具有反稀释性,计入稀释每股收益;例13-6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