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案【范例5篇】您知道方案从哪方面开始写比较好吗?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写好一份方案不是容易的事,需要反复优化。三一刀客为您分享的“出租方案【范例5篇】”,请将本文保存下来方便随时参考!出租方案【第一篇】20xx年春运将于1月13日启动,2月21日结束,为期40天。春运伊始即将迎来学生放假、务工返乡的客流高峰,为切实做好2017年春运期间运力组织、车辆通行、安全监管、应急保障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春运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结合春运旅客出行要求,科学调配道路客运运力,加强农村客运运力投入,适时增加客运班次,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舒心,保质保量完成春运任务。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指导协调,盟交通运输局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交战科,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及时、全面掌握道路运输情况和安全生产动态,加强与安监、公安交警、气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保证春运期间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处置、事件信息能够快速反馈。二、统筹春运运力安排各运管部门、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要加强春运期间运输调度和组织管理,科学调研预测旅客和货物需求,合理制订运输方案,确保运力资源能够满足春运需求。一是在客流密集地区和偏远地区,合理调整班次、班期,及时安排加班车辆,确保不出现脱班减班、乘车难和旅客滞留等问题,切实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二是要保障运输节点高效衔接,采取加班、延长运行时间等方式,及时疏运旅客。三是要配合好教育、工会等部门,引导学生和务工人员错峰出行,积极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专项活动,组织广大运输企业积极参与,保障学生、务工人员顺利平安返乡、返校(岗)。四是要做好重点物资、节日物资运输工作,严格落实“绿色通道”政策,保障鲜活物品供应,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三、强化春运安全应急管理各单位要针对春运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切实保障群众安全出行。一是要从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组织开展春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应急处置,切实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车辆技术管理主体责任,在春运前要对本企业的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全全面排查,监管单位进行检查,确保运输车辆及设施设备技术性能完好。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和长途客运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认真执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切实发挥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作用,落实24小时监控制度,严禁驾驶员擅自关闭或人为损坏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及时纠正并严厉处罚超速、超员、窜线行为。二是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各单位要将百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春运检查相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路政养护管理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重点加强平交道口巡查,强化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对站外揽客、途中超员、绕圈揽客、倒卖车票、“倒客”、“甩客”、“宰客”以及驾乘人员态度恶劣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进行严厉查处。春运期间盟交通运输局组成安全督查组(详见附件2),对全盟春运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自行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排查梳理,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三是加强恶劣天气预警预报,妥善处置应急突发事件。要进一步健全冬季冰雪天气安全生产管理和工作责任制,遇有降雪等恶劣天气要及时勘察路况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通过站、微信、12328电话等平台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了解公路封闭情况。公路养护部门要及时对所辖区路段严密监控,对易发生事故路段进行重点防范,全力做好雪天公路保安畅通工作。遇到公路大面积雪阻时,养护部门按要求对上路清理路面积雪,对重点路段、路口、车流量较大的路段进行人工抛洒融雪剂,以确保公路畅通,运管部门要及时通知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停发班车,防止发生行车事故。汽车客运站要及时发布停车消息,防止旅客严重积压。各运输企业要制定和落实冰雪路面行车防滑措施,强化对驾驶人冬季安全驾驶技能的教育培训,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利用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提醒驾驶人员注意行车安全。四、做好春运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一是做好春运宣传海报张贴工作。交通运输部设计印发了“平安春运”“诚信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四个主题海报,各运管局要在辖区客运企业、客运站等重点区域宣传张贴,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围绕春运重点时段加强宣传报道。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对道路运输行业春运便民措施、旅客安全常识、监督举报方式等大力宣传,围绕春运首日、春节前客流高峰日、除夕、春节假期结束日以及春运结束日等重要事件节点,以改进提升服务、加强值班值守等为重点,结合道路运输“身边的楷模”先进事迹,专题报道一线干部职工春运服务保障情况。三是围绕春运重点活动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对在售票、候乘、信息发布、志愿者服务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和感人事迹作为信息亮点,及时宣传报道;四是完善工作信息报送机制。春运期间,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春运信息报送工作,每10天报送1篇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路况信息和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并按规定报送安全事故信息。各单位于1月12日前将领导带班春运值班表,2月22日前将春运工作总结上报盟交通运输局交战科。出租方案【第二篇】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出租屋管理服务的意见》(深发〔20xx〕16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维护出租屋社会秩序,促进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结合龙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平安龙岗、和谐龙岗、效益龙岗的总体目标,把出租屋管理作为源头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抓好抓实抓活,以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精神创新机制、强化管理、优化服务,消除出租屋各类隐患,积极预防和打击犯罪,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管理,促进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为龙岗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定、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实现出租屋和暂住人口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严、控得住、服务好。(二)近期目标进一步理顺体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至2006年底,实现出租屋和暂住人口信息采集率达95%以上,暂住人口资料准确率达85%以上,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和税费征管率达90%以上,出租屋内刑事发案同比下降10%以上,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和非法经营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出租屋整体社会环境实现明显好转。(三)远期目标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专群结合、齐抓共管,树立法律权威,依法管理出租屋,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控制人口规模,提高租住人员综合素质,压缩出租屋内发案,挤压违法犯罪人员在出租屋内的生存空间,建立行之有效的出租屋管理长效机制,为龙岗人民创造一个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三、组织领导成立区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委政法委负责人担任,成员分别由区宣传、纪检监察、维稳及综治、发展改革、司法、财政、建设(住宅)、文化、卫生、人口计生、城管行政执法、安监、水务、公安、规划、国土房产、工商、地税、质监、电信、出租屋综合管理、消防、供电、燃气等部门和各街道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维稳及综治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督促全区落实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各街道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四、工作职责出租屋管理是一项事关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的重要工作,必须建立和健全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密切配合。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深入开展“净畅宁”工程,拆除违法建筑,组织清理整顿无照无证经营场所,治理“三低”(低档次产业、低水平出租屋、低水平基层管理),从根本上优化暂住人口的就业和居住环境,提高暂住人员的素质。(一)维稳及综治部门负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全面推进出租屋综合治理;建立出租屋管理工作考核制度,指导、督促、检查出租屋综合管理措施的落实。(二)各街道是出租屋管理服务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对辖区内出租屋管理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主要职责:宣传出租屋综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出租屋综合管理的各项任务;协调出租屋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出租屋内的隐患信息;负责出租屋管理员机构和队伍建设的保障工作;定期召开出租屋综合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席会议,研究和部署出租屋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建立和完善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搞好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三)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全区人口发展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人口增长年度计划。(四)公安部门负责暂住人口和出租屋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治安责任人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对出租人、承租人违反治安有关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积极履行防范责任,依法打击出租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具体做好出租屋外暂住人口的信息采集工作,指导和协助出租屋管理员登记辖区出租屋、采集暂住人口信息,查核承租人及其同住人的基本情况,办理、核发有关暂住手续、暂住证件,会同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与业主签订《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负责出租屋的消防巡查;会同出租屋综合(房屋租赁)管理、城管、工商、税务、计生、卫生等职能部门,做好出租屋综合治理工作。(五)出租屋综合(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负责依法管理房屋租赁市场,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管理;组织房屋租赁管理费收缴,代征私人房屋租赁税;调解处理辖区房屋租赁纠纷,调查处理房屋租赁违法案件,查处违规中介行为;做好房屋租赁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和行政处罚的调查取证工作;定期调查、核定、上报本区房屋租赁指导租金;在公安部门协助下做好出租屋及出租屋内暂住人口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出租屋外暂住人口的信息采集;会同公安部门与出租屋业主签订《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全面掌握出租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出租屋专项整治工作。(六)规划部门负责掌握全区城中村基本情况,向市规划部门提出改造总体规划和改造计划建议,依法对进入租赁市场的临时建筑和改变用途的房屋进行审批。(七)安监部门负责出租屋内的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八)消防部门负责对改作生产、商业用途的出租屋进行消防监管,督促出租屋业主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九)建设(住宅)部门负责全区出租房屋安全使用鉴定和出租屋内燃气经营业务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设立场所的审查,依法查处、取缔无牌无证燃气供应站(点);负责规范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协助查处违规物业公司及其违规行为。(十)工商管理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出租屋内无证无照、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传销及其他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取缔非法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对以出租屋为经营场所的企业资质、经营范围进行严格的审核,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严格把关。(十一)质监部门负责依法对出租屋内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地下加工窝点进行查处。(十二)地税部门负责房屋租赁税收的征管工作,委托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代征私人房屋租赁税,依法查处偷逃税费的出租屋业主。(十三)财政部门负责将出租屋综合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或以其他经费供给形式予以保障,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对房屋租赁管理费收支分街道进行明细核算,总收入按规定比例进行分配和使用。(十四)司法部门负责制订出租屋管理服务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街道及各行业开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十五)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制定全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度,指导、监督各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具体落实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与出租屋业主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组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