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主要介绍以下内容:•一、贯彻《纳税服务规范》应把握的原则•二、《纳税服务规范》中常用的纳税服务术语•三、《纳税服务规范》内容概括性介绍一、贯彻《纳税服务规范》应把握的原则执行孰少小于或优于如何理解三原则1、执行:《纳税服务规范》政治意义巨大、现实意义深远。在今年8月29日全国税务系统群教活动推进整改视频会上,王军局长针对此项工作做出了明确的指示,给出了此项工作落地的时间表,即9月26日前,各地分级培训完毕,10月1日在全国推行;提出了一个凡是的要求,即:凡是与《纳税服务规范》不一致的,必须在2014年10月1日前宣布废止.•2、孰少:即在办税服务的时限上,如果各地在同一服务事项上用时比《纳税服务规范》的要求少,按各地的执行;•3、小于或优于即在表证单书的获取、办税负担上,如果各地在同一服务事项上纳税人提供的资料比《纳税服务规范》要求少,办税负担更轻,则按各地的执行;但各地要求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纳税服务规范》中所确定的,与《纳税服务规范》中要求不一致的,一律按《纳税服务规范》的要求进行修改和剔除。例:代开发票报送资料P88•1、代开发票申请表•2、税务登记证副本,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依法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10月1日后,不再向代开发票纳税人索要。•《纳税服务规范》描述的是税收工作中前台业务,即窗口受理、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内容,而内部流转(如何流转)不在本规范中阐述。说明二、常用的纳税服务术语一次性告知免填单服务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是指首问责任人为纳税人办理或有效指引纳税人完成办理涉税事项(包括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的各类规费事项)的责任制度。•首问责任人:•指纳税人通过来访、电话、信函、网络等方式办理涉税事项或寻求涉税帮助时,首位接洽的地税系统工作人员。•纳入首问责任制的业务范围包括:涉税业务办理、涉税业务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税收工作建议。首问责任制应遵循的原则•全员负责•二级终结•限时办理•文明服务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涉税事项,应按规定及时给予答复或办理。答复内容应全面、准确、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告知1•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涉税咨询时,承办人应一次性告知其所办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资料;•受理纳税人办税事项时,对手续、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承办人应一次性告知其需补正的手续、资料和依据等信息。一次性告知2•承办人员对简单明了的事项可采取口头告知形式,因事项较多或内容复杂、纳税人难以理解,或纳税人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的,承办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免填单服务•税务人员在办理涉税事项时,依托征管信息系统自动获取纳税人涉税信息,根据纳税人提供资料和口述内容直接录入涉税办理信息,为纳税人提供的免除填写税务文书的服务。•免填单服务分为免单、简化填单、免填单三类,其中简化填单和免填单需要纳税人签章确认。•三、《纳税服务规范》内容概括性介绍《纳税服务规范》内容具体包括9章税务登记规范;内容包括9项--21个服务事项--118个服务规范税务认定规范:内容包括4项--18个服务事项--105个服务规范发票办理规范:内容包括5项-27个服务事项-124个服务规范申报纳税规范:内容包括25项-51个服务事项-313个服务规范优惠办理规范:内容包括16项-33个服务事项-184个服务规范证明办理规范:内容包括2项--22个服务事项--83个服务规范宣传咨询规范:内容包括4项--8个服务事项--46个服务规范权益维护规范:内容包括3项--6个服务事项--34个服务规范文明服务规范:内容包括4项--26个服务事项--97个服务规范第一章税务登记规范•税务登记规范是指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业务的服务规范,该规范包括9项业务内容21个服务事项118个服务规范。税务登记规范主要内容包括(9项)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重新税务登记遗失补办报告备案登记报验登记非正常户解除一、设立登记设立登记包括5个服务事项:单位纳税人设立登记个体经营设立登记临时经营设立登记自然人登记扣缴义务人登记工作要求上,基本规范中增加了提示提醒服务:“告知纳税人领取发票、申报纳税、相关资格认定等事项的办理流程”。定点联系企业:“纳税人需补充填报《定点联系企业名册信息表》”。加强日常管理:“对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须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并纳入管理”。纳税人信息维护:“税务机关应定期对纳税人登记信息进行维护更新,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二、变更登记包括4个服务事项:变更登记(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变更登记(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纳税人跨县(区)迁出纳税人跨县(区)迁入对变更登记的服务事项要关注:一是办理时限:即时办结(基本规范)二是表证单书:《变更税务登记表》(报送资料)三是免填单服务:“根据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制作《变更税务登记表》交纳税人签字确认,纳税人免予填写表单”纳税人跨县(区)迁出•征管处便函【2014】19号•对涉及跨区的纳税人,由迁出局逐户制作《纳税人迁移通知书》《纳税人档案资料移交清单》同时将有关纳税人征管档案资料一并移交给迁入局。由迁入局到迁出局取得相关档案资料。•FTP:237/千山分局/综合一科/迁移档案有关业务处理问题通知三、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2个服务事项对注销登记要关注:一是办理时限: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是20个工作日;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是5个工作日二是免填单服务:“根据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制作《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交纳税人签字确认,纳税人免予填写表单”。四、报验登记•包括3个服务事项:《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核销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对《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要关注:一是表证单书的简化:报送的资料只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外出经营合同或其他外出经营活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即可。二是此项行为不属于行政审批事项三是即时办结事项五、非正常户处理包括:非正常户解除1个服务事项对非正常户解除的关注点:一、非即办事项(10个工作日办结)二、报送资料简化(只需报送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第三章发票办理规范发票办理规范是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为纳税人办理发票业务过程中提供服务的规范。发票办理规范具体内容包括:5项业务内容27个服务事项124个服务规范发票领用发票开具发票验旧发票缴销发票相关服务普通发票核定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核定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发票发放普通发票代开发票缴销普通发票挂失、损毁报告普通发票核定调整发票退票发票代开作废发票验旧发票真伪鉴定有奖发票兑奖其中国地税共有及纯地税服务事项共13个发票真伪鉴定•税务机关为用票单位和个人、司法部门及其他第三方鉴定本辖区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真伪。报送材料:1.待鉴定发票2.用票单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司法机关提供单位介绍信。3.经办人身份证明另外,对发票真伪鉴定这一服务事项,税务机关根据诉求只对司法部门及其他第三方(公、检、法、稽查等)出具书面鉴定结果;用票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发票,鉴定结果为假发票,转相关部门协查。第四章申报纳税规范25项业务内容51个服务事项313个服务规范其中,国地税共有业务19项,纯地税业务14项关于多缴税款及退付利息办理服务事项【业务描述】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依职权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退还手续。•(1)《退(抵)税申请审批表》2份。•(2)纳税人原完税(缴款)凭证及复印件。•(3)纳税人申请退税但是不能退至原缴税账号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说明材料。•(4)多缴税费其他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中,《退(抵)税申请审批表》因没有利息内容目前不适应实际工作,已报总局收入核算司,正在修订;关于时限,规范中要求是30日(不是工作日)。【报送资料】:第七章宣传咨询规范通过多种途径为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供的包括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等一系列内容的宣传告知、问题解答和培训辅导等服务的规范包括4项业务内容8个服务事项46个服务规范日常宣传专题宣传培训辅导纳税咨询1、对于税收政策宣传、办税流程宣传、热点难点宣传、涉税问题咨询的服务事项要注意时限上的要求;2、进行涉税宣传,特别是涉税咨询,尽量引用高层级的规范性文件。3、涉税问题咨询服务事项中,要求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咨询服务专岗;同时要贯彻首问责任制原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八章权益维护规范本章要关注:办结时限的要求(服务态度的投诉是10个工作日;服务质效投诉是20个工作日;侵害权益投诉是20个工作日)具体内容包括3项业务内容6个服务事项34个服务规范3项业务内容分别是:纳税服务投诉税收法律救济涉税中介服务与监管第九章文明服务规范包括4项业务内容26个服务事项97个服务规范4项业务内容分别是:办税服务厅建设(内外部标识、服务区域设置、服务窗口设置、环境卫生)文明礼仪(着装、岗前、用语、仪容举止、接待规范、服务纪律)优质服务(首问责任制、领导值班、办税公开、办税引导、一次性告知、免填单服务、延时服务、限时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同城通办)应急处置(办税拥堵处理、现场冲突处理、系统故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