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乱摊派和乱收费区别【范例5篇】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乱摊派和乱收费区别【范例5篇】”,供您参考阅读参考下载。乱摊派和乱收费区别【第一篇】xxx发展改革局关于整治侵犯群众利益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xxx县政风肃纪和还利于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县发改局就坚决整治侵犯群众利益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要求按照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坚决整治“四风”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到还利于民,以专项行动的实际效果促进和保证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人民满意的时效。二、治理范围1、行政事业收费审2、惠农资金落实情况2/12三、工作步骤从2023年4月初开始至2023年7月底结束,共分为5个阶段:(一)制定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任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启动治理工作。(二)开展自查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关于清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我局涉及收费项目逐项进行清理,认真填写自查自纠统计表,(三)审核检查在做好自查自纠基础上,准备各种资料,接受市纠风办审核检查和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察暗访。(四)整改落实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纠正期限、责任和目标。在认真整改的基础上,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收费和罚款行为,形成长效机制。(五)总结验收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形成书面材料,接受县纠风办评估验收,并上报总结材料。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监督。加强对收费和罚款行为的日常监管,定3/12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并设立企业、群众举报电话,受理投诉举报,及时研究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二)明确责任,严肃问责。局主要领导为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分工负责,发现问题,迅速查处,限期整改。认真总结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经验,形成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在优化环境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推动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xxx发展改革局乱摊派和乱收费区别【第二篇】根据湘西自治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关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优办发〔2023〕2号)文件要求,我办高度重视,召开办公会议专题部署,明确分管领导负责,责任到相关科室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1、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按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对收取的人防易地建设费进行“回头看”。对照文件要求,对今年收费项目及执行标准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开展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4/121、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人防系统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工程及设施毁损赔(补)偿费,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办理了收费许可证。我办当前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及设施毁损赔(补)偿费,至目前为止,尚未有申请人申请。2、对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进行了“回头看”。对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按照湘价费〔2007〕87号、湘价费〔2023〕60号、计价格〔2000〕474号、2023年11月26日州长办公会议精神收费,不随意增加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发生。4、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评议。每年邀请服务对象、基层单位、人大、政协代表,对我办在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方面提出意见或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的监察作用。人防系统收费项目及标准由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定,使用票据由州财政部门开据的电脑票据即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发票。通过自查,我办没有一起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除依法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外,没有向服务对象收取过任何其他费用。对未按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到位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从8月1日起,州本级审批的所有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湘价费〔2023〕60号文件足额征收,符合国家、省、州规定的免缴、免建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业生产厂房项目等)除外。5/12乱摊派和乱收费区别【第三篇】沾溪镇关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根据省、市、县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全面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着力解决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摊派费用等问题。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为全镇改革发展提供软环境保障。二、工作任务(一)全面整治乱收费行为。1、治整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校服费、试卷费、教育基金,向学生超标准收取伙食费、强制学生搭餐,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学生期6/12刊、学生保险等违规问题的治整工作。(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镇中心校薛栋良)2、治整农民建房乱收费。开展向农村建房农民收取耕地开垦费、测绘费和超标准收取办证工本费、代办服务费、罚款等违规问题的治整工作。(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镇国土资源所刘锋)3、治整计划生育乱收费。开展以各种名义收取计生调查费、孕检罚款,以及借办理证件搭车收费、强制推销计生保险和药品等违规问题的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计生局罗小毛)。乱摊派和乱收费区别【第四篇】质监分局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自查报告根据管委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全局各科室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自查自纠内容按照《xxx字„2023‟xxx号》文件要求,我们围绕以下六项内容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1、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不严格执行处罚程序,随意进行处罚的问题。7/122、上级规定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取的。3、变相收费或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4、新设立的收费项目没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或没有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的问题。5、收费没有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的问题。6、收费资金没按规定实行^v^收丈两条线^v^或擅自截留资金的问题。二、自查自纠措施与做法近期我们对照有关规定,根据《xxx字„2023‟xxx号》文件要求,结合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和分析研判,对近年来本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具体做法是: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绝不随意增加或减少收费的金额;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再收费。2、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项纠正规范,全面排查行政执法和收费工作质量安全风险,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3、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行政执法依据、程序、处罚额度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4、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开展“企业评质监”活动,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对质监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8/12行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5、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三、自查自纠结果我局没有任何行政收费项目,从来也没向企业收取过任何费用。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是代行市局执法职能,所有执法活动都在市局的统一安排和监督之下进行,市局案审委对分局各项行政执法案件和文书统一审理、签批。尽管如此,我们认真开展了“回头看”自查自纠活动。通过自查,全局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问题,不存在不规范、定指标下任务、超标准或截留、挪用等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和不严格执行处罚程序,随意进行处罚的问题。四、下一步打算下一步,分局将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和文明执法工作纳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防患于未然,坚决杜绝质监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坚持依法行政,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全力打造开发区良好发展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乱摊派和乱收费区别【第五篇】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9/12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渠县教育局(渠教纪〔xx〕32号)《渠县教育局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将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分发到初中部、小学部、幼儿园各部门,要求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10月16日上午,学校支部组织各部负责人、学校纪检员一道深入全校各班进行了询问学生、查看书桌;10月16——17日暗访、了解学生家长;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为加强对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支部副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纪检员为成员。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我校依据(渠教纪〔xx〕32号)《渠县教育局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检查内容,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实效。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反规定以择校费、赞助费、捐10/12资助学款、建校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实物的”方面:没有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没有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款、建校费等。2、“公办普通高中擅自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提高收费标准”方面:由于我校系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此项不涉及。3、“中小学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费用的”方面:通过认真细致走访学生家长、询问部分学生、深入教室查看书桌,学校不存在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费用的现象。4、“中小学收取早晚自习费的”方面:我校只有少数路途较远的学生住校,不存在收取早晚自习费的现象。5、“中小学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方面:通过认真细致走访学生家长、询问部分学生,没有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的现象。(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狠抓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11/12(二)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不得将捐款、赞助等费用与学生入学挂钩。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科书,严禁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材料进入课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四)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