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23年山东省德州公务员考试【实用4篇】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2023年山东省德州公务员考试【实用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山东省德州公务员考试【第一篇】(一)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所有报名者须参加全部应考笔试科目且成绩均有效,其笔试成绩方有效。各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考试内容适当增加对宪法法律知识的测试。《申论》试题按招录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在机关单位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和乡镇(街道)机关招录职位,使用c类试卷。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职位,单独使用d类试卷。2/9(二)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7∶00申论(a类、b类、c类、d类)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在我市设置,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三)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招录职位有其他专业科目考试(如外语等)要求的,按规定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笔试人员可于5月下旬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山东省德州公务员考试【第二篇】(一)发布面试公告笔试成绩发布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德州市人社局网站“公务员考录专题”发布公务员招录面试公告。3/9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笔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招录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报考指南》)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三)组织面试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公务员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4/9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的面试工作,由省级单独统一组织。山东省德州公务员考试【第三篇】(一)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招录职位表。咨询招录职位要求和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招录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请报名人员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招录职位表。有关招录政策的详细说明,详见《报考指南》,或拨打本次招录的政策咨询电话0534-2687129,2687677。有关报名技术支持和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支持和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534-2345119(市考试测评中心)。(二)网上报名本次招录通过德州市人社局网站(网址:)和德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实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9:00—3月25日16:00。查询时间:2023年3月23日9:00—3月26日16:00。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在全省5/9范围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在招录机关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3月25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录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职位条件要求和报名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因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特别提醒:鉴于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报考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报考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录职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招录机关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录机关将根据招录职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报名登记表》中所学专业填写必须同毕业证或国家承认6/9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一致。表项中未能涵盖招录职位相应要求和报名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面向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面向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等本土优秀人才招录职位的,须于2023年3月22日-24日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审核。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不能报考相关职位。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应当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招录机关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2023年3月25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招录机关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对涉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招录职位资格条件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3.网上缴费确认。招录机关将于2023年3月26日16:00前完成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2023年3月23日9:00—3月27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7/9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3月24日至27日的9:00-16:00到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9066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报考“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的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4.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名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等报名资料(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3年4月17日9:00—4月21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5.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录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原则上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市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报考人员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招录机关联系,以免影响正常招录。山东省德州公务员考试【第四篇】录用考察执行《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以事择人、优中选适的原则,遵循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实绩能力的基本要求,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8/9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按照我省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调查、处理。落实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等7类负面清单人员,不予录用;对暂时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考察结果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考察结束后,考察组织实施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研究确定考察结果,并通知考察对象。在通知考察对象考察结果后,对考察对象有反映或举报的,考察组织实施机关负责调查核实,可重新确定考察结果。对暂缓做出考察结论的,自通知考察对象考察结果之日起满90日,仍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一般终止录用程序。必要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0日。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考察组织实施机关提出,考察组织实施机关应当在15日内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报考合并类职位的考生,在招录职位拟录用人员公示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职位规定的具体招录部门或单位,高分先选过程中因弃权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高分先选后,已确定选岗职位无故放弃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9/9在案。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报考人员放弃或因体检考察问题形成空缺的职位,招录机关报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可在规定时间内从同职位面试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涉及合并类职位的不再进行高分先选。体检和考察工作一般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因组织程序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必要时,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