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關稅及非關稅相關措施的改變大陸海關總署就2002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的關稅減讓等有關問題發佈2002年第22號公告。該公告指出,根據大陸國務院的批准,自2002年1月1日起,大陸履行加入WTO承諾的有關關稅減讓義務,需對暫定稅率等進行調整,主要內容如下:一、2002年稅則稅目調整簡要情況(一)實行新的進口稅則稅率欄目。進口稅則分設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和普通稅率4個欄目;取消原基礎稅率欄目。最惠國稅率適用原產於與大陸共同適用最惠國待遇條款的世貿組織成員國或地區的進口貨物;貨原產於與大陸簽定有相互給予最惠國待遇條款的雙邊貿易協定的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協定稅率適用於原產於大陸參加的含有關稅優惠條款的區域性貿易協定的有關締約方的進口貨物。特惠稅率適用於原產於與大陸簽定有特殊優惠關稅協定的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普通稅率適用於原產於上述國家或地區以外的國家和地區的進口貨物。(二)調整進口稅則稅目稅率。對2002年進口稅則中部份稅目內容進行調整,並將總稅目數增加到7316個,其中5332個稅目的稅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降稅後,大陸關稅總水準下降到12%。(三)對52個稅目按規定的稅率實行從量稅、複合稅、和滑準稅。(四)對小麥、豆油等10種農產品和尿素等3種化肥產品實行關稅配額管理。(五)對209個稅目進口商品實行暫定最惠國稅率。暫定最惠國稅率僅適用於最惠國稅率適用範圍內的國家或地區的進口商品。暫定最惠國稅率的執行截止期限為2002年12月31日。(六)對36個稅目的出口商品徵收出口關稅,其中23個稅目的出口商品實行暫定稅率。出口暫定稅率的執行截止期限為2002年12月31日。(七)對原產於韓國、斯里蘭卡和孟加拉3個曼谷協定成員國739個稅目的進口商品實行曼谷協定稅率。對於原產於孟加拉的18個稅目的進口商品實行曼谷協定特惠稅率。二、有關實施問題的說明(一)暫定最惠國稅率優於最惠國稅率實施;按協定稅率、特惠稅率進口暫定最惠國稅率商品時,取低計徵關稅;按國家優惠政策進口暫定最惠國稅率商品時,按優惠政策計算確定的稅率與暫定最惠國稅率間取低計徵關稅,但不得在暫定最惠國稅率基礎上再進行減免。(二)2002年稅則中有251個稅目實行WTO資訊產業協定(ITA)的稅率,其中,有15個稅目的產品只有在為生產資訊技術產品進口的條件下,才可適用ITA稅率。為此,凡申報進口上述15個稅目產品而要求適用ITA稅率的單位,需經資訊產業部出具證明並經海關確認後方可適用ITA稅率。(三)關稅配額稅率按國家計委和國家經貿委發佈的管理辦法實施。(四)協定稅率和特惠稅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亞洲及太平洋經濟和社會理事會發展中國家成員關於貿易談判的第十協定項下進口貨物原產地的暫行規定實施。除以上重要調整原則外,大陸海關署亦曾表示,加入WTO後大陸的關稅制度將有三大變化:第一、按照承諾繼續分步調降關稅稅率,到2005年,大陸關稅稅率一定會按照承諾降到發展中國家的平均水平以下,工業品的進口平均關稅稅率則將降至10%左右。第二、全面實施WTO海關估價協議。第三、按照非歧視性原則在大陸全關境內實行公平、統一的關稅稅率。在關稅稅率逐步降低的基礎上,分階段地調整和清理免稅政策,完善納稅爭議的申訴和復議制度,促進海關稅率徵收工作的規範、公正、透明、高效。有關大陸對於加入WTO所作出之關稅及非關稅措施的相關內容,簡要整理歸納如下列章節內所述。第一節關稅減讓綜合大陸加入WTO作出的有關關稅減讓的承諾,大陸加入WTO的關稅減讓承諾慨況如下表所示:表6-1大陸加入世貿組織關稅減讓承諾概況表年份關稅總水準工業品平均關稅農產品平均關稅2000年15.6%14.7%21.3%2001年14.0%13.0%18.5%2002年12.7%11.7%18.5%2003年11.5%10.6%17.4%2004年10.6%9.8%15.8%2005年10.1%9.3%15.5%2006年10.1%9.3%15.5%2007年10.1%9.3%15.5%2008年10.0%9.2%15.1%資料來源:中國入世承諾法律文本解釋相關行業的關稅稅率變動情形,則有如下的變動:第一、在2002年調整稅率後,工業品平均稅率為11.6%,農產品(不包括水產品)稅率為15.8%,水產品稅率為14.3%。第二、工業品中,原油和成品油的平均稅率為6.1%,木材、紙及其製品平均稅率為8.9%,紡織品和服裝平均稅率為17.6%,化工產品平均稅率為7.9%,交通工具平均稅率為17.4%,機械產品平均稅率為9.6%,電子產品平均稅率為10.7%。水產品及以上產品稅率平均降幅超過25%。第三、大陸履行ITA協定稅率後,資訊技術產品平均稅率降低到5%,其中100多個稅目實行零稅率。二、主要行業關稅減讓另外,為便於瞭解具體商品關稅減讓情況,本文擇要說明下列有關行業商品關稅減讓情形,讀者若欲知其他行業之具體內容可參考大陸加入WTO議定書附件相關內容。1.汽車根據加入WTO的承諾,自2002年1月1日起,發動機排量在3升(3,000cc)以下的轎車關稅由目前的70%降低到43.8%,以後每天再減低4%到5%;排量在3升以上的轎車關稅由目前的80%降低到50.7%,以後平均每年再下降6%左右。到2006年7月,轎車關稅降至25%。另外,各類客車最終稅率與轎車基本相同,關稅減讓將從2002年1月1日起實行,客車目前平均關稅為60%至45%左右,至2005年1月1日降至25%。各類載貨車、專用車的減讓方式與客車大致相同,到2005年1月1日最終關稅分別為:載貨車基本在20%到25%之間(目前平均關稅為50%到40%左右),各類專用車在9%到12%之間。摩托車整車關稅從2001年1月1日的50%到60%,2002年降至48%到50%之間,到2004年降至30%到45%之間,但摩托車零部件關稅維持在30%。汽車零部件維持比整車低的關稅水平,到2006年7月1日,汽車零部件平均關稅從目前的25%左右降至10%。表6-2大陸轎車關稅減讓時間表排氣量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3升以下63.5%51.9%43.8%38.2%34.2%30%28%25%3升以上77.5%61.7%50.7%43.0%37.6%30%28%25%資料來源:同表6-12.紙張大陸加入WTO涉及各種紙張產品關稅減讓的稅號約139個,最終稅率最高為7.5%,最低為2%。實行最終稅率時間最早的為2002年1月1日,包括瓦楞紙、書寫紙等,最晚為2006年7月1日,如新聞紙。新聞紙取消原先實行的滑准稅,新關稅為12%,到2006年最終關稅稅率為5%。本色牛卡的稅率由10%在2002年調整為9.8%,2004年1月1日起最終稅率為2%。白卡由10%整調為2002年的11.3%,2003年實行最終關稅稅率7.5%、銅版紙和輕塗紙由15%調為2002年的11%,2004年實行最終稅率5%。3.紡織品紡織品(海關稅號50-63章)的關稅將由現行的17%-30%(總水平為20.25%)降至2002年平均水平17.8%,2005年再降為11.4%。紡織品的關稅減讓水準,總體上展現了關稅升級的特點,即原料、初級產品稅率較低,製成品稅率較高;到2005年紡織製成品和服裝平均關稅仍在10%以上。但是,目前進口量較大的產品關稅減讓幅度較大,如化纖長、短纖及織物的平均關稅由10%-30%降至2005年的平均8%左右。棉花現行稅率為90%,到2005年降為8.5%,羊毛現行稅率是42%,2005年降到7.3%(兩者均實行關稅配額)。相關紡織產品的關稅減讓明細表如下:表6-3大陸紡織品部份稅目關稅減讓承諾表稅則號列貨品名稱(簡稱)加入之日約束稅率最終約束稅率完成減稅年度50040000非供零售用絲紗線9.56200350071010未漂白淢漂白的綢絲機織物20.210200451122000與化纖長絲混紡(精梳毛布)23.010200552081100未漂白輕質全棉平紋布14.510200452091100未漂白重質全棉平紋布15.410200452121100未漂白的其他混紡輕質棉布15.512200354011010非供零售用合成纖維長絲綘紉線14.65200454023290非零售其他粗尼龍變形紗線125200454024200非零售未撚的部份定向聚酯單紗145200454031000非零售粘膠纖維高強力紗115200454072000合成纖維扁條及類似品的機織物27.310200554074100未漂白或漂白的純尼龍布27.310200554074200染色的純尼龍布27.310200554081000粘膠纖維高強力紗的機織物26.710200555012000聚酯長絲絲束13.45200457050020化纖製其他地毯及其他鋪地製品24.610200558022030化纖毛巾織物及類似毛圈機織物2514200558039020化學纖維製紗羅2512200558110040化學纖維被裖狀紡織品2112200559021000尼龍等高強力紗製的簾子布1510200459022000聚酯高強力紗製的簾子布1510200460011000針織或鉤編的長毛絨織物2210200560012100棉製針織或鉤編的毛圈絨頭織物17.510200460019100棉製針織或鉤編的毛圈絨頭織物17.510200460019200化纖製針織或鉤編起絨織物2210200561011000毛製針織或鉤編男式大衣、防風衣2561012000毛製針織或鉤編另式大衣、防風衣2117.5200461032100毛製針織或鉤編另式便服套裝2561032200棉製針織或鉤編男式便服套2120200461043100毛製針織女式上衣2516200561043200棉製針織女式上衣2116200461043300合纖製針織女上衣25192004資料來源:紡拓會報告4.主要農產品(包括農、林、牧、漁產品)大陸政府對主要農產品關稅方面的承諾包諾:A:加入WTO後對棉花進口實行關稅配額制和准國家專營制,配額內關稅為1%,配額外關稅自1999年的76%逐年降低至2004年的40%。在配額分配上,國有貿易實體和非國有貿易實體將分別獲得33%和67%的配額。B:對奶製品進口實行單一的關稅管理,撤消與WTO規定不相符的一切非關稅措施。C:對魚類產品進口降低進口關稅,稅率自1999年的25.3%逐步調整到2005年的10.6%。D:穀物(除大麥)進口實行關稅配額制和准許國家專營制,配額內進口關稅一般為1%,穀物的加工品不高於10%,配額外徵收關稅稅率自2000年的71%調整到2004年的65%。另外對大麥在加入WTO後即取消進口配額制,按單一的9%關稅徵收口稅。E:油籽和大豆油,大陸政府承諾自2006年關始即實行大豆油的自由貿易,屆時實行9%的單一關稅。過渡期內,大豆油進口實行關稅配額和准國家專營制。配額內關稅為9%,配額外關稅自2000年的52.4%調整到2005年的19.9%。對大豆的進口不設置配額限制,實行3%的單一關稅,對大豆粉不設置配額限制,實行5%的單一關稅。在加入WTO後取消對棉籽、向日葵籽、紅花籽、花生仁、玉米油的配額制度,按單一的10%稅率徵收進口關稅。註:鑒於本段介紹的主要農產品中部分仍實行關稅配額制度,因此在下文介紹關於”非關稅措施的變化”中將以圖表形式專門介紹,可參見下文內容。5.家具有關家具減讓情況如下:表6-4大陸家關稅減讓表商品描述加入日稅率最終稅率實地日期理髮用椅及零件14.7%0%2005年辦公用金屬家具14.7%0%2005年其他金屬家具14.7%0%2005年辦公用木家具14.7%0%2005年廚房用木家具14.7%0%2005年漆木家具14.7%0%2005年紅木家具14.7%0%2005年塑膠家具14.7%0%2005年彈簧床墊20.0%0%2005年睡袋20.0%0%2005年枝型吊燈17.2%10%2004年電氣臺燈20.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