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关税法•本章平均在6分左右,刚刚入世,政策变化较大,所以本章将是今年考试的一个重要出题点。单、多选、判断、计算都可出题,与流转税相结合出题可能性较大。•重点部分是关税的相关概念、应纳税额的计算、完税价格的确定和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由于关税由海关负责征收,所以在征收管理方面有不同于其他税收的地方,考生应注意这些差别。难点部分是完税价格的确定。海关除负责征收关税外,还要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所以考生还应注意三税一并出题。•首先明确两个问题•第一、关税法律规范:•海关法(法律);进出口关税条例、进出口税则和进口税办法(基本法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章)。•第二、关境与国境的关系:•国境关境•国境>关境(如我国香港、澳门)•国境<关境(如欧洲联盟)一、征税对象•关税的征税对象是指准许进出我国关境的货物和物品。•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物品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和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入国境的个人物品。•二、纳税义务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具体界定:•1、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是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并进口或出口货物的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2、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包括:•(1)一般情况下,对于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人•(2)对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相应的进出境旅客为所有人•(3)对以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为所有人•(4)对以邮递或其他运输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三、进出口税则和税率•(一)进出口税则•进出口税则以税率表为主体,通常还包括实施细则的法令、使用税则的有关说明和附录等。•我国现行税则包括的内容P473•税则商品分类目录和税则归类P473-478•(二)税率•1、进口关税税率•①税率设置:自2002.1.1起,税则设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四栏税率。•A、最惠国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WTO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B、协定税率:适用原产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收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C、特惠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订有特殊优惠关税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D、普通税率:适用原产于上述以外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②目前,我国的关税总水平为12%。•③计征办法:基本上是从价税。•从1997年7月1日起,我国对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A、从量税:目前我国对原油、部分鸡产品、啤酒、胶卷进口分别以重量、容量、面积计征从量税•B、复合税: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关税,我国目前对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数字相机、摄录一体机实行复合税。•C、滑准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至高计征关税的方法,可以使进口商品的价格越高,其进口关税税率越低,进口商品的价格越低,其进口关税税率越高。•④暂定税率和关税配额税率:暂定税率优先于优惠税率和最惠国税率,按普通税率征税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现行税则对小麦、豆油等10种农产品和尿素等3种化肥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2、出口税只有一栏,即出口税率。•3、特别关税: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海关总署负责实施•①报复性关税•②反倾销关税、反补贴关税•例:捷安特自行车出口到法国,但法国政府认为自行车的售价比他们同类产品的生产成本低很多,就说这是一种倾销,所以就征了很高的反倾销关税•例:按我国有关规定,出口企业只要出口1美元的出口额,国家就要给这个出口企业几美分的补贴,但进口国就认为这样不合理,就要征反补贴关税,把这部分由于补贴降下来的成本再提上去,以保护本国利益。•③、保障性关税•4、税率的运用:483页,静下心来,慢慢地轻读3遍即可,以后再也不用看了。四、原产地规定(熟悉)轻读3遍,这就能做选择题了。•1、全部产地生产标准•2、实质性加工标准•3、其他•五、关税完税价格(一定要掌握)1、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并按有关规定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价格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价+购货费用(运抵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运输、保险等费用)。•例: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一批化工原料共500吨,货物以境外口岸离岸价格成交,单价折合人民币20000元(不包括向卖方支付的佣金每吨1000元人民币)已知该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费为每吨2000元人民币,关税税率为10%,则该批化工原料应纳关税为多少?•解:应纳关税=(货价+佣金+包装等劳务费)关税税率=(5002+5000.1+5000.2)10%=115(万元)•①如下列费用或者价值未包括实付或应付价格中,应当计入完税价格:•A、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B、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C、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D、可以按比例分摊的,由买方直接或间接免费提供,或以低于成本价方式销售给卖方的或有关方的货物或服务的价值,理解为以劳务、实物支付价款。•E、与该货物有关并作为卖方向我国销售该货物的一项条件,应当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F、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②下列费用,如能与该货物实付或应付价格区分,不得计入完税价格:•A、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B、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C、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例:上海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应征消费税货物一批,货物以离岸价格成交,成交价折合人民币为1410万元(包括单独计价并经海关审查属实的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民支付的买方佣金10万元,但不包括因使用该货物而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50万元、向卖方支付的佣金15万元),另支付货物运抵我国上海港的运费、保险费等35万元。假设该货物适用的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10%。•要求:•请分别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解:(1)计算应纳关税关税完税价格=离岸价+软件费+卖方佣金-买方佣金+运保费=1410+50+15-10+35=1500(万元)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150020%=300(万元)(2)计算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1500+300)(1-10%)=2000(万元)消费税=200010%=200(万元)(3)计算应纳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1500+300+200=2000(万元)增值税=200017%=340(万元)•③如果买卖双方存在特殊关系,但成交价格与下列任一价格相近,不影响成交价格的公允性:(同时还要考虑商业水平和进口数量等的影响)•A、向境内无特殊关系的买方出售的成交价格。•B、按倒扣法确定的完税价格。•C、其它规定方法确定的完税价格。•④双方有特殊关系的认定:488页第4段,看一看,能做选择就行了•2、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方法(按顺序计算,掌握前3种)•①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②倒扣价格法•使用本方法应同时满足的5个条件:•A、在被估货物进口时销售或大约同时销售;•B、按进口时的状态销售;•C、在境内第一环节销售;•D、合计的货物销售总量最大;•E、向境内无特殊关系的销售。•使用本方法应扣除的项目:•A、该货物在境内销售时的利润和一般费用及通常支付和佣金。•B、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费、保险费等相关购货费用•C、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和其它与进口或销售有关的国内税。•③计算价格法:按下列各项总和计算的价格估定完税价格:•A、原材料费用和加工费用•B、进口同等级或同种类货物的利润、一般费用相符的利润和一般费用•C、货物运抵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保险费等。•④、其它合理方法:是以境内获得的数据资料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但不得使用:•1-6项,490页,看一看吧,选择题。•3、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①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需征税或内销补税的,海关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规定,审定完税价格。其中:•A、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B、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以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估定。•C、内销的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以料件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D、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以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视同进口)•E、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分别以料件或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如果内销的制成品中含有从境内采购的料件,则以所含从境外购入的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估定。(视同进口)•F、加工贸易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以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②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货物:视同进出口处理•③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查确定的正常的修理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完税价格。•例:某医院1998年以15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价格购进了一台医疗仪器。2000年1月出现故障。运往日本修理(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2000年5月,按海关规定的期限复运进境。此时该医疗仪器的国际市场已为200万元。若经海关审定的修理费和料件费为40万元,进口关税税率为6%,该仪器复运进境时,应缴纳的关税为多少?•解:406%=2.4(万元)••④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完税价格。•⑤暂时进境货物: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⑥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承租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经海关同意,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⑦留购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⑧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予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做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如下:•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原进口价×(1-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例:1997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要工程项目,经批准免税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使用2年后项目完工,1999年8月31日公司将该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该电子设备的到岸价格为3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缴关税多少?解:(1)以该项货物原进口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扣除按使用年限折算的折旧额确定完税价格。P465公式(2)应补交关税=300[1-24(512)]10%=18(万元)•⑨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以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以上进口部分为需要掌握的重点•4、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①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扣除。出口货物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境外的佣金的,如果单独列明,应予扣除;•②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看看就行了,注意一点:没有倒扣价格法!•例:某外贸企业从摩托车厂购进摩托车500辆,直接报关离境出口。摩托车出厂价每辆5000元,离岸价每辆720美元(汇率1:8.3)。假设出口关税税率为30%,请计算该批摩托车应缴出口关税额是多少?•解:(1)完税价格=7205008.3(1+30%)=2298462(元)•(2)出口关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