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计算与征收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税率的确定、关税的计算与征收-2-一、如何确定关税税率二、原产地规则三、关税的计算四、关税的征收五、关税的减免六、关税的退补一、如何确定关税税率•1、货物的流向。进口货物适用进口税率,出口货物适用出口税率。•2、货物的性质。不同性质的货物适用不同的计征标准(从价税率、从量税率、复合税率、滑准税率)。•3、贸易国国别。由于世界各国的海关税则(特别是进口税则)一般是采用两栏或多栏税率的复式税则(P16),因此,需要根据原产地规则确定货物的来源(即贸易国国别)从而确定适用的税率栏目。-4-原产地规则是指国家或贸易集团为了确定进出口商品的原产地国和地区而制定的法律、规章或行政命令。原产地标准是指原产地规则中有关原产地的确定方法的规定,一般分为完全原产地标准和非完全原产地标准。二、原产地规则概念完全原产地标准•指出口货物的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生产技术等全部来自出口国。包括:从该国领土或海床开采的矿产品从该国收获的植物产品从该国繁殖和饲养的活动物由该国活动物制得的产品…………非完全原产地标准•指出口货物虽然含有其他国家的(包括来源不明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但经过出口国的充分加工或制造后,产品的性质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这时,加工生产这种货物的国家或地区将被视为该出口货物的原产地。-7-如何判断货物是否发生实质性变化1、加工标准(ProcessCriterion)如果经过加工,使出口货物在海关税则中的税目发生改变,即视为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由于税目号的改变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准确地反映了进口成分有了实质性的改变,有的国家附加了一些补充条件——“加工清单”,如规定原材料的种类、加工工序的数量、进口成分的比例等,只有税则号发生改变的同时也满足加工清单的规定,才被视为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2、百分比标准(PercentageCriterion)是指货物的进口成分在货物价值或价格中的比例满足给惠国的规定是,即认为货物已经发生了实质性变化。普惠制:即普遍优惠制,简称GSP,是一种关税制度,是指工业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出口的制成品的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制度。给惠国是给予发展中国家普惠制待遇的国家(或地区),一般都是发达国家。受惠国是接受普惠制待遇的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包括最不发达国家。3、最小加工标准-9-如何判断货物是否发生实质性变化给惠国在原产地规则中规定含进口成分的货物的加工程度。只有货物达到了该加工程度,同时税目号发生了改变,即视为进行了实质性加工。如果货物未达到该加工程度,不论税目号有无变化,都不能视为进行了实质性加工,不能取得普惠制原产品资格。思考:与加工标准有什么区别?如何判断货物是否发生实质性变化4、给惠国成分标准规定受惠国出口货物中包含的给惠国成分(即货物的加工制造中使用的给惠国的原材料或零部件)视为受惠国本国成分。给惠国成分标准是给惠国为了减弱普惠制对本国经济的影响和尽量减少受惠国以外国家实际分享普惠制利益的机会,而采取的鼓励受惠国从该给惠国增加进口的措施。例如:我国向加拿大出口自行车,假设其出厂价格中,本国原料和劳务费用占50%,从德国进口的钢材占20%,从美国进口的橡胶占30%,则该产品进口成分占50%,超过了加拿大百分比标准规定的40%,就不能取得原产地资格,不能享受普惠制优惠。如果其中将德国进口钢材改用由加拿大进口,按照加拿大执行的给惠国成分标准,这些进口钢材可算作我国原产部分。如此该自行车的进口成分将只占30%,符合加拿大的百分比规定,就能取得原产地资格。如何判断货物是否发生实质性变化5、累计原产地标准在审定受惠国产品的外国成分时,将若干个受惠国,甚至将所有受惠国都视为一个经济整体,来自该整体内的其他国家的原材料、零部件将视为加工国的本国成分。示例:我国向澳大利亚出口手表,其中本国原料和劳务价值占40%,由日本进口成分40%,由欧盟进口成分20%,按照澳大利亚百分比标准规定本国成分应大于50%,因此不能取得原产地资格。现将其中由欧盟进口部分改由香港进口,按照澳大利亚执行的全球性原产地累计标准,可将香港进口部分作为本国成分累计,则本国成分达到了60%,可取得原产地资格,可以申请办理普惠制产地证书。这种办法对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扩大利用普惠制出口是十分有利的。-12-三、关税的计算进口关税税额的计算出口关税税额的计算海关估价:一国海关按照本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估价标准、方法和程序,确定本国进出口货物的征税价格的行为。完税价格:通过海关估价确定的计算进出口货物应征关税的依据,也称为海关价格。通常完税价格就是发票上表明的成交价格。(P29)进口关税税额的计算——从价税1、从价税(1)从价关税是按完税价格的一定比例(即关税税率)所征收的关税。以税率和实际完税价格相乘计算应征税额。(2)计算公式:从价税=完税价格×适用税率从价税=CIF价×进口关税税率(完税价格基本等同于CIF价格)进口关税税额的计算——从价税(3)计算程序:①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②根据原产地规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③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和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④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⑤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实例一:国内某公司向香港购进日本皇冠牌轿车10辆,成交价格共为FOB香港120,000.00美元,实际支付运费5,000美元,保险费800美元。已知汽车的规格为4座位,汽缸容量2,000cc,外汇折算率$1=8.2RMB,要求计算进口关税。[计算方法]确定税则归类,汽缸容量2,000cc的小轿车归入税目税号8703.2314;原产国日本适用最惠国税率43.8%;审定完税价格为125,800美元(120,000.00美元+5,000美元+800美元);将外币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1,031,560.00元;正常征收的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X法定进口关税税率=1,031,560X43.8%=451,823.28(元)进口关税税额的计算——从价税进口关税税额的计算——从价税实例二:国内某远洋渔业企业向美国购进国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柴油船用发动机2台,成交价格为CIF680,000.00美元。经批准该发动机进口关税税率减按1%计征。已知外币折算率1美元=人民币8.2元,要求计算进口关税。[计算方法]确定税则归类,该发动机归入税目税号8408.1000;原产国美国适用最惠国税率5%;审定完税价格为680,000美元;将外币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5,576,000.00元;减税征收的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X减按进口关税税率=5,576,000X1%=55,760.00(元)进口关税税额的计算——从量税2.从量税(1)从量关税是以进口商品的数量、体积、重量等计量单位计征关税的方法。计税时以货物的计量单位乘以每单位应纳税金额即可得出该货物的关税税额。(2)计算公式:进口关税税额=商品进口数量*从量关税税额进口关税税额的计算——从量税(3)计算程序:①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②根据原产地规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③确定其实际进口量;④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⑤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进口关税税额的计算——从量税实例三:国内某公司从香港购进柯达彩色胶卷50,400卷(规格135/36),成交价格为CIF上海10.00元港币/每卷,已知外币折算率1港币=人民币1.1元,要求计算进口关税。[计算方法]确定税则归类,彩色胶卷归入税目税号3702.5410;原产地香港适用最惠国税率155元/m2;确定其实际进口量50,400卷X0.05775m2/卷(每卷面积)=2,910.6m2;进口关税税额=商品进口数量X从量关税税率=2,910.6m2X155元/m2=451,143.00(元)进口关税税额的计算——复合税3.复合关税(1)复合关税是对某种进口商品混合使用从价税和从量税计征关税。(2)计算公式:进口关税税额=商品进口数量*从量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进口关税税额的计算——复合税(3)计算程序:①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②根据原产地规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③确定其实际进口量;④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⑤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⑥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进口关税税额的计算——复合税实例四:国内某一公司,从日本购进电视摄像机10台成交价格为CIF上海10,000美元/台,已知外币折算率1美元=人民币8.2元,要求计算进口关税。[计算方法]确定税则归类,该批摄像机归入税目税号8525.3099;原产国日本适用最惠国税率,CIF上海10,000美元/台复合税税率为13,280元人民币从量税再加3%的从价关税;审定后完税价格100,000美元;将外币价格折算成人民币分别为820,000.00元;复合进口关税税额=商品进口数量*从量关税税率+完税价格*关税税率=10X13,280+820,000X3%=132,800+24,600=157,400(元)出口关税税额的计算1、征收出口关税的目的(1)增加国家财政收入(2)调节出口商品结构(3)保护国内资源或满足国内生产需要2、出口应税货物的范围(1)资源性产品(2)在国际市场上有垄断优势的产品(3)工业生产必需品(4)人民生活必需品出口关税税额计算1.计算公式出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完税价格=FOB-出口关税税额出口关税税额=FOB÷(1+出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2.计算程序(1)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2)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3)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4)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出口关税税额计算实例五:国内某企业从广州出口去新加坡的合金生铁一批,申报出口量86吨,每吨价格为FOB广州98美元。已知外汇折算率1美元=人民币8.2元,要求计算出口关税。[计算方法]确定税则归类,该批合金生铁归入税目税号7201.5000,税率为20%;审定FOB价格为8,428美元;将外币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69,109.60元;出口关税税额=FOB价格÷(1+出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69,109.60÷(1+20%)X20%=57,591X20%=11,518.20(元)-26-四、关税的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按照我国现行的外贸经营权管理制度和海关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纳税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单位主要包括12类。关税的纳税人-27-交税的时间: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逾期海关将对纳税人征收滞纳金。纳税人交纳关税的时间和程序交税的基本程序:1.取得海关填发的“税款缴纳书”2.在规定时间缴纳关税3.取得纳税收据:(1)纳税收据是依法完税的凭证(2)我国海关还采用了一些灵活的关税缴纳方法:“关税后纳制”“定期纳税制”-28-前提: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如分立及其他资产重组和改变经营方式等手段转移财产。1.责令纳税义务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几种形式。2.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义务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留纳税义务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关税征收的保全措施-29-如果纳税义务人、担保人超过3个月仍未缴纳关税,海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措施: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2.将应税货物依法变卖,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3.扣留并依法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拒绝缴纳关税的法律后果-30-五、关税减免•法定减免临时减免

1 / 34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