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免)税新政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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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免)税新政解读访谈主题访谈时间:2013年12月26日10:00:00--11:30:00访谈嘉宾: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主持人:小靖访谈摘要:解读今年以来国家颁布的一系列出口退(免)税新政策,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等,并与网友就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交流。访谈内容小靖[主持]: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佛山国税网上在线访谈室,欢迎参与今天的访谈活动。[10:00:41]小靖[主持]:今年以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出口退(免)税新政策,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等,为了帮助出口企业更好的了解和把握政策,今天我们请来了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的陈国柱科长,与各位网友进行交流。[10:02:40]小靖[主持]:陈科长,你好![10:03:25]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来到网上在线访谈室,和大家进行在线交流。[10:03:39]小靖[主持]:国家在继2012年出台了一系列出口退税政策后,今年又出台了五个关于出口退税方面的重要公告,陈科长,你能跟大家谈谈今年出台这些政策的背景吗?[10:04:28]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今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既是对2012年政策的调整、细化和完善,也是因应当前形势发展需要而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的重要措施。这些政策出台的背景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0:05:03]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一是2012年政策下发以来,各地税务机关和出口企业通过不同方式反映了一些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在研究论证后,决定对相关政策进行完善。[10:05:37]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二是国家外汇管理部门进行了货物贸易外汇核销制度改革,取消了用于申报退税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因此需要对相关管理内容和手段进行相应的调整。[10:06:04]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三是当前出口骗税形势比较严峻,骗税案件时有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在今年通报的八大典型税务违法案件中,排在第一、二位的都是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件,有必要进一步完善防范、打击出口骗税的各项管理规定。[10:06:40]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四是当前国家正在着力建设服务型机关,做好纳税服务工作也是税务部门应尽的义务,需要增加优化出口退税服务的相关规定。[10:07:29]小靖[主持]:这些政策主要涉及哪几方面的内容?[10:08:58]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10:09:21]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企业所适用退(免)税办法的变更及退(免)税认定注销的规定。[10:09:39]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二是修改了企业进行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的条件,并调整了部分申报内容。[10:10:03]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三是修改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和手册核销的相关规定。[10:10:28]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四是增加了出口退(免)税的规范性要求及防范出口骗税的管理规定。[10:11:41]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五是明确了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后出口退税管理方面的规定。[10:12:07]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六是加强了部分出口退税有关证明的管理。[10:12:22]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七是细化了部分特殊业务的内容。[10:12:36]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八是细化了免税出口货物劳务的相关管理规定。[10:12:53]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九是明确了外贸企业兼营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规定,对部分零税率应税服务的管理规定进行了补充。[10:13:05]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十是增加了优化出口退税服务的相关规定。[10:14:06]小靖[主持]:能分别给大家介绍这十方面政策的内容吗?[10:14:32]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好的。[10:14:46]小靖[主持]: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企业变更退(免)税办法有什么新的要求好吗?[10:15:01]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12号公告明确了企业申请变更退(免)税办法的,应将批准变更前全部出口货物按变更前退(免)税办法申报退(免)税,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变更的次月起企业应按照变更后的退(免)税办法申报退(免)税,变更后不得申报变更前出口货物退(免)税。特别要注意的是,退(免)税办法由免抵退税变更为免退税的,批准变更前已通过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不得作为申报免退税的原始凭证。[10:17:32]小靖[主持]:对于企业注销出口退(免)税认定又进行了哪方面的完善?[10:18:40]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65号公告明确了未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可以办理出口企业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的两种情况:[10:19:08]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一是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声明放弃未申报或已申报但尚未办理的出口退(免)税并按规定申报免税,视同已结清税款;[10:20:13]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二是出口企业因合并、分立、改制重组等原因申请注销退(免)税资格认定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申请注销退(免)税资格认定企业未结清退(免)税确认书》并提供有关批准文件等资料办理认定注销手续,在办理注销后,注销企业的应退税款可由其主管税务机关退还至承继企业账户。[10:21:19]小靖[主持]:关于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的政策有什么变化?[10:22:03]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调整了企业进行正式退(免)税申报的前置条件,61号公告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出口企业只能单证齐全和信息齐全才能进行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原来的纸质凭证收齐但信息不齐可向税务部门申报退(免)税的规定取消。也就是说,出口企业在正式申报前,应先进行预申报,在确认申报凭证的内容与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进行正式申报。[10:23:36]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在信息齐全申报方式下,一是简化了申报内容,不需要再进行当月出口单证信息不齐明细数据的申报;二是改变了部分指标的申报口径,原来按“当月出口额乘以征退税率差计算的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也改为按“当月单证齐全出口额”计算。[10:24:40]小靖[主持]:刚才你提到,出口企业在正式申报前,应先进行预申报。那么纳税人怎样才能方便地进行预申报呢?[10:25:10]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为方便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预申报,市局于2013年12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正式推广出口退(免)税网上预申报系统。纳税人可以利用税企通平台安全便捷地实现了上传预申报数据、下载反馈信息,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出口退(免)税预申报,节省了大量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10:26:13]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网上预申报系统全面推广的第一个月就受到了纳税人的关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截至12月16日,共有2868户出口企业网上预申报7686户次,占申报户数的75.33%。而且该系统可24小时运行,突破了八小时工作时间的限制,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内任一时间办理,方便纳税人安排预申报时间。[10:27:06]小靖[主持]:网上办理出口退(免)税预申报,确实是减轻了出口企业的负担,希望纳税人多使用。那么,申报方式的改变对于出口企业而言有什么需要提醒特别注意的呢?[10:28:00]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出口企业应该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纳人通过预申报发现没有信息的,应先从自身查找原因,如果属于未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中进行报关单确认操作或未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操作的,应进行操作后再次进行预申报;如果经查找已按要求操作的,可填写《出口企业信息查询申请表》由税务机关协助查找相关信息。[10:28:28]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二是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仍没有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无法完成预申报的,出口企业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1.《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及其电子数据;2.退(免)税申报凭证及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企业退(免)税正式申报时间不受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限制。未按上述规定处理的,出口企业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后不得进行退(免)税申报,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或纳税申报。[10:30:03]小靖[主持]: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方面的政策有什么变化?[10:30:43]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12号公告对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计算进行了重大的调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化:[10:31:18]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一是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统一改为“实耗法”,并基于海关加工贸易核销数据优化进料加工业务的流程;[10:31:44]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二是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办理免抵退税由原来五个环节简化为三个环节,即:“申报确认计划分配率”(这个环节每个企业只需进行一次)、“按计划分配率计算出口增值部分申报免抵退税”、“对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手册统一进行核销并对前期数据进行调整”;[10:32:30]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三是将原来企业每个手册都要备案、核销,改为只在新办法实施初期办理一次备案、年度内一次性核销;[10:32:57]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四是取消了“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明细申报表”,减轻企业数据录入和税务机关审核比对的工作量。[10:33:51]小靖[主持]:公告增加了哪些出口退(免)税的规范性要求呢?[10:34:18]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国柱[嘉宾]:规范出口退(免)税的规定主要有:一是要求企业申报退(免)税时发生出口发票金额与出口报关单上金额不一致、由于海关调整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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