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对换届工作的主导权,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换届工作正确方向。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内容,欢迎参考借鉴与借鉴。为认真做好全镇新一届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工作,根据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做好全区x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关于《x市x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xx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眼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选出好班子、换出好状态、形成好风气、健全好机制,进一步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组织基础、群众基础,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对换届工作的主导权,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换届工作正确方向。——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强化源头把关,切实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实现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提升。——坚持发扬基层民主。尊重党员和群众主体地位,保障党员和群众民主权利,落实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坚持依法依规推进。严格落实换届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律不变通,确保换届程序合法、过程公开、结果有效。二、目标任务通过换届,全面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合理确定“两委”成员职数设置,大幅提高“一肩挑”比例,着力优化“两委”班子结构,提升“两委”工作整体效能,打造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村干部队伍和会服务、善治理、素质优的村两委干部队伍。(一)合理确定“两委”成员职数。坚持精干高效原则,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结合村规模,合理确定“两委”成员职数。村户籍人口不满1000人的,“两委”成员一般由3至5人组成;户籍人口1000人以上不满3000人的,最多不超过7人;户籍人口3000人以上的,最多不超过9人。各行政村要在“两委”换届选举前,确定村“两委”职数,并统一报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时要以此次换届为契机,全面理顺“两委”职数设置,并核定村干部基本报酬发放范围。科学界定村两委工作者范围,为下一步推进村两委体系建设奠定工作基础。村党组织应设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一肩挑”的村可设党组织副书记。(二)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广大农民党员和现任村干部走村入户开展政策宣传,既要对为什么实行“一肩挑”、应该选什么样的人等内容进行详细解释和面对面宣传,又要从强化党的领导、人员精简、决策高效的角度,切实引导选民理解和支持“一肩挑”。对于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党组织书记人选。对下派干部目前已在村任职且群众基础、工作基础好的,还是要鼓励“一肩挑”。为进一步加强村“两委”班子团结协作,提高组织执行力和办事效能,全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三)着力优化班子结构。优化年龄结构,新选任的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每个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注重从“一村两委班子一名大学生”培养招录人员中选拔年轻干部。年龄超过60岁的政治素质过硬、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可以继续留任。优化性别结构,坚持“专职专选”,必须保证每个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优化知识结构,新选任的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换届后,村“两委”班子成员中必须至少有一名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大学生。村党组织书记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推行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必须高于50%。三、实施步骤全镇村“两委”换届工作于xx年11月启动,各村要于xx年12月15日前全部部署到位。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于xx年1月25日前完成;后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于xx年3月25日前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于xx年4月25日前完成。村党组织的集中选举日为xx年1月15日,村民委员会的集中选举日为xx年3月16日。第一阶段:组织准备(xx年12月15日前)1.深化排查整顿。要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对各村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逐个深入调研,摸清村情民意。严格落实“四个ー”机制,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对选情复杂特别是存在黑恶势力和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的村,要“一村一策”进行整治,不整顿到位不换届,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换届选举之前。2.开展任期审计。按照“先审计、后换届”的原则,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凡是没有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一律不能进行换届选举。审计结果要及时进行公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3.开展选前谈心谈话。村“两委”换届工作指导小组要广泛开展村“两委”成员选前谈心谈话,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谈心谈话情况要由专人负责记录,并认真做好档案留存。4.制定工作方案。在摸底整顿、离任审计、选前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各村要制定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选举方案》。村方案须报镇党委审核备案。要严格前置审核,方案未通过的,坚决不能启动换届工作。5.组织动员部署。召开“村”两委“换届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并对参加换届工作的全体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使他们全面掌握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流程,做到依法依规换届。6.广泛宣传政策(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各村要通过微信、微博、宣传标语等形式和每月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向广大党员、群众广泛深入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法规,引导村民珍惜和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切实按照真实意愿投票。加大换届纪律要求的宣传力度,使换届纪律要求家喻户晓、入脑入心。第二阶段:村党组织换届选举(xx年1月25日前)1.全面启动。(12月17日前)12月15日前,成立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正式启动换届选举工作;12月17日前,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村党组织与镇党委沟通后,呈报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村党组织研究做好召开党员大会准备工作。2.宣传发动(12月19日前)12月19日前,在持续做好宣传换届选举相关政策的同时,由各村党组织多方联络沟通,动员外出务工党员回村参加选举。根据有关规定,核准定实参加党员大会应到人数,报镇党委批准后对确定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报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自费出国境半年以上的;虽未收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被拘留或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作调动、外出学习、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出的5种情形党员,报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后,可以不计算在党员选举大会应到会人数之内。3.确定人选(xx年1月14日前)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采取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镇党委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产生。xx年12月21日前,村党组织分别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提出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报镇党委(一上);xx年12月23日前,镇党委召开会议,结合推荐和日常掌握情况,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反馈村党组织(一下);xx年12月24日前,村党组织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报镇党委(二上);xx年12月31日前,镇党委对预备人选考察对象任职资格进行初审把关,提交县委组织部,由组织部协调县民政局,纪委监委、统战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政法委、信访局、农牧和科技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审计局、人民银行等部门,对其开展资格联审,形成联审意见后书面反馈镇党委(二下)。xx年1月5日前,对审查合格的,由镇党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意见后反馈村党组织,考察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县委组织部将派员参与。村党组织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村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之后将预备人选名单报镇党委(三上);xx年1月11日前,镇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后批复(三下)。xx年1月14日前,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应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审议,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由镇党委批复村党组织。实行包联县级领导、县换届办、乡镇主要领导、镇工作组组长“四级联签”后启动换届。4.大会选举(xx年1月15日)1月15日,由上届村党组织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按照党内有关规定,根据各自实际,采取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或先选出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由新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5.后续工作(xx年1月25日前)xx年1月16日前,村党组织向镇党委报告选举结果;xx年1月25日前,镇党委及时批复,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组织新老班子工作交接,做好落选和离任人员思想工作;总结选举工作,整理材料归档,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第三阶段: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xx年3月25日前)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xx年1月27日前)在完成村党组织换届工作后,在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党组织主持召开全体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或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引导村民将党组织书记依法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将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党组织书记是村民委员会主任或成员正式候选人的,要引导村民推选党组织其他成员或党员骨干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选举工作,确保村党组织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中的主导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名单确定后,要在村内公布。2.制定换届选举办法(xx年1月29日前)村民委员会成员均要采取由村民直接选举的办法产生。各指导组要认真指导和引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选举办法,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等制度作出规定,将“一肩挑”“不得参选情形”等写入村委会选举办法,经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依次报经村党组织和镇党委审核把关后张榜公布。3.选民登记(xx年2月20日前)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确定我镇村民委员会正式选举日为xx年3月16日。各村要依据正式选举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各自人口流动实际,研究制定选民登记的具体办法,扎实做好选民登记工作,维护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提高参选率。对户籍在本村且长期在本村居住的村民,要通过集中办理、上门入户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和选民登记;对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或外出务工经商的,要通过公告、电话和微信等方式通知到本人,动员他们返乡投票或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直系亲属代为投票,选举委员会做好委托人、受托人的书面公示。对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或者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本人申请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进行选民登记;对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经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和外出1年以上无法取得联系的村民,公示5日无异议后,可以不登记为选民。在此期间,要认真做好选民资格审核、申诉处理、发放选民证等工作。xx年2月20日前公布选民名单。4.提名确定候选人(xx年3月8日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