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中小企业规章制度5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中小企业规章制度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中小企业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顺利完成公司下达各项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而制定本规章制度。第二条:规章制度包括卫生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制度等。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各部门的每一个员工。第二章行政办公制度第四条: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开采购计划、产品质量、人员培训会议。第五条: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第六条:卫生管理制度1.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2.各类产品的堆放必须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生、清洁。3.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公司形象工作。第七条:公司的办公用品严禁使用与本公司无关的事宜。第八条:任何员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第九条:不说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话。第十条: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第十一条: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如有急事出去,领导同意方可出去。否则算旷工。在规划)第十三条:必须按公司值日规定和要求清扫宿舍,保持其清洁卫生。第三章考勤制度第十四条:严格遵守公司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作相应处罚。第十五条:有事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批准同意后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第十六条: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强行要假。第十七条:公益事业活动等休假可享受工资待遇补贴。第十八条:新招员工有试用期,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而自行离开者,扣发当月工资,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同意后方可辞职,自行离职者扣发当月工资。第四章员工的权利第十九条:平等就业的权利。参考资料,少熬夜!第二十条: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第二十一条: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第二十二条:按公司规定休息和休假。第二十三条:享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第二十四条:请求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第五章员工的义务第二十五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务。第二十六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第二十七条:执行劳动规程,按规定操作的义务。第二十八条: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劳动技能的义务。第六章奖罚制度第二十九条:按民主选举获“优秀职工”者公司予以嘉奖,奖金:100-500元。第三十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职工,公司予以处罚,罚金5-500元。中小企业规章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顺利完成公司下达各项生产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而制定本规章制度。第二条:规章制度包括生产制度、卫生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制度等。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各部门的每一个员工。第二章行政办公制度第四条: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开生产计划、产品质量、人员培训会议。第五条: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第六条:卫生管理制度1、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2、各类原材料的堆放必须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生、清洁。3、每台设备由直接操作者负责保养、基本维修、清扫工作。4、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公司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厂容厂貌的整洁。5、食堂卫生、饮食的清洁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员直接负责,预防食物中毒。第七条:工作期间,公司内严禁个人电话的使用。第八条:公司的办公用品严禁使用与本公司无关的事宜。第九条:生产场所严禁吸烟。第十条:任何员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第十一条:不说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话。第十二条: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第十三条: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出入厂物品人员必须填写出入厂证,同意核准方可进出。参考资料,少熬夜!第十四条:宿舍里严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第十五条:必须按公司值日规定和要求清扫宿舍,保持其清洁卫生。第三章考勤制度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公司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作相应处罚。第十七条:有事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批准同意后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第十八条: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强行要假。第十九条:公益事业活动等休假可享受工资待遇补贴。第二十条:新招员工有试用期,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而自行离开者,扣发当月工资,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同意后方可辞职,自行离职者扣发当月工资。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任何岗位都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第二十二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岗位,擅自操作他人岗位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第二十三条:各自岗位操作人员有责任报告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时发现、排除。第二十四条:如遇台风、洪水、自然灾害等紧急状况下,公司任何人员有责任和义务服从公司的紧急调配,保卫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第五章员工的权利第二十五条:平等就业的'权利。第二十六条: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第二十七条: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第二十八条:按公司规定休息和休假第二十九条:享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第三十条:请求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第六章员工的义务第三十一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务和各项生产指标的义务。第三十二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第三十三条:执行劳动规程,按规定操作的义务。第三十四条: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劳动技能的义务。第七章奖罚制度第三十五条:按民主选举获“优秀职工”者公司予以嘉奖,奖金:300-500元。第三十六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职工,公司予以处罚,罚金5-500元。中小企业规章制度3参考资料,少熬夜!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中小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定。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适用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3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4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5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且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第6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已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必须如实争取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签字承诺,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第7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失业证和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第8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位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9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进行专业技术脱产培训的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第10条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并报劳动部门备案。第11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第12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第13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使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3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第14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参考资料,少熬夜!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与职工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XX年的;(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第15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第16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提供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3)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企业提出,拒不改正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第1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企业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法《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下列人员:参考资料,少熬夜!(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第19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成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5)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20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或者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职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