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干部履职行为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推行社区干部履职行为小微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是当前推进社区干部廉洁自律、促进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社区“两委”及居务监督委员会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部署,抓好工作落实。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内容,欢迎参考借鉴与借鉴。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社区干部履职行为,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推行社区干部履职行为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一、实施对象本制度实施的主要对象为社区“两委”、居务监督委员会等社区组织成员。二、主要内容(一)小微权力清单1.社区重大事务议事决策;2.社区后备干部选拔培养;3.发展党员工作;4.党费收缴、使用、管理;5.征兵工作;6.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居监会印章管理;7.特殊现金支付;8.社区物资、设备和服务采购;9.社区财产物资管理;10.最低生活保障资格初审;11.临时救助资格初审;12.残疾人护理补贴及生活补贴资格初审;13.困难家庭的慰问和帮扶;14.社区残疾人之家运营管理;15.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推荐申报。(二)责任清单1.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落实;2.社区党员管理,后备干部推荐与培养;3.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落实与管理,困难家庭的慰问和帮扶;4.财务开支管理;5.卫健工作管理;6.秸秆禁烧等环保工作监督、管理;7.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监督、管理;8.信访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平安建设;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10.常态化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11.巡河环保督查交办等;12.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13.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基层党建基本制度落实;14.便民服务中心便民利民代办服务。(三)负面清单1.不得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或公开发表丑化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2.不得拒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社区依法依规作出的决定决议,或阳奉阴违、敷衍应付;3.违规发展党员;4.不得接受与社区利益相关人员的礼金、礼品、礼卡、吃饭宴请、娱乐消费等;5.不得在社会救助(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申请、救灾救济救助款物发放和党员发展等事项中弄虚作假、挪用侵占、优亲厚友;6.不得在办理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或收受、索取财物;7.不得不按规定实行党务、居务、财物公开;8.大操大办红白喜事,个人重大事项不报告、不备案;9.不参与色情、赌博、吸毒、迷信、邪教等活动;10.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及相关法律法规,酒驾、聚众闹事或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11.参与、纵容、煽动他人违法上访;12.抵制监督、不配合案件调查等;13.未经程序使用党组织印章;14.不作为、慢作为,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不支持、不配合;15.不得违背议事规则,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由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三、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行社区干部履职行为小微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是当前推进社区干部廉洁自律、促进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社区“两委”及居务监督委员会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部署,抓好工作落实。(二)加强监督检查。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社区干部履行小微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中的内容,加强教育宣传,确保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履职尽职。街道纪工委将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形成处理建议交街道党工委进行严肃问责。(三)注重结果运用。对社区干部出现负面清单情形的,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示提醒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等处理。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