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BGK2015116项目名称:淄博市图书馆家具采购采购人:淄博市图书馆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启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15年7月2日2目录敬告……………………………………………………3第一部分投标邀请…………………………………………4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6第三部分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15第四部分合同文本………………………………………32第五部分评标办法………………………………………34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63敬告说明: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所投内容表述不清楚者,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②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资格审查当天无法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者,可提前进行资格审查。1、请各供应商准备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备案。(1)《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被授权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携带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8)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第十五期中国环境标志产品体系认证,前述各项认证原件及复印件。2、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7月24日9:00~11:00(北京时间)。3、资格审查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部三楼代理机构办公室(淄博市张店区潘南西路8号院内)4、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2015年7月24日11:00前(北京时间)。5、投标报价表上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本招标文件中“全权代表”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代表人。4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山东启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淄博市图书馆委托,现对淄博市图书馆家具采购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图书馆家具采购二、采购项目编号:ZBGK2015116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包号货物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1淄博市图书馆书架及专用工具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4、投标供应商是专业从事图书馆家具类设备的生产厂家;5、投标供应商须通过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第十五期中国环境标志产品体系认证;6、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7.563万元四、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15年7月2日8:00至2015年7月9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2.地点:山东启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95号钻石商务大厦17层1707室)3.方式:(1)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且不得带有任何标注或说明;(2)现场领取或邮寄。4.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5年7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部二楼开标室(淄博市张店区潘南西路8号院内)5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5年7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部二楼开标室(淄博市张店区潘南西路8号院内)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淄博市图书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10号联系人:丁老师联系方式:(0533)2287760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启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95号钻石商务大厦17层1707室联系人:罗先生联系方式:(0533)2319963、13355206679发布人:山东启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5年7月2日6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A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投标中所叙述的淄博市图书馆家具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采购本次货物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淄博市图书馆。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山东启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向评审委员会提交投标文件的生产厂家。2.4“货物”系指本次招标要采购的各类设备、材料及相关配套材料。2.5“服务”系指供应商须承担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2.6“中标供应商”系指参加本项目投标、被确定中标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单位。B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的范围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3.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8凡具备招标文件要求资格,能满足上述各项要求,且有良好的履约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4.投标委托4.1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统一格式)。5.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2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标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计费标准为:100万以内费率按1.20%,100万~500万元之间费率按0.88%。(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C招标文件说明6.招标文件6.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传真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在投标截止十五日前分发给所有供应商。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8.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D投标文件89.投标文件计量单位9.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2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3组成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外文材料应提供第三方权威翻译。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包括:(1)投标函(2)报价表(3)报价明细表(4)产品说明(包括产品品牌型号、制造商、原产地、外观质量、物理性能、技术指标、性能指标、主要技术参数说明、制造标准、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产品符合国家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的情况等)(5)产品合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件和检验检测报告等(6)技术参数、技术规范偏离表(7)技术服务方案(8)供货安装、进度计划安排、调试组织设计(9)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期(10)系统检测、测试、验收的方案(11)技术培训方案(12)售后服务(13)供应商图书馆项目业绩(14)供应商简介及相应资质证明文件a:《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复印件;b:《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复印件;c:《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复印件;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f: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9g: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h: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i: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第十五期中国环境标志产品体系认证,前述各项认证复印件;j:能反映投标供应商的生产规模,图书馆项目业绩合同及验收证明,“重合同、守信用”、“诚信企业”、图书馆学会会员单位等相关资信证明,主要产品的成品及原辅材料环保性、甲醛释放量的检验报告,技术创新能力证明,售后服务评价与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k: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资质/资格文件复印件。(1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投标文件按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按10.1要求的顺序胶装成册。12.投标报价12.1本项目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计价单位,投标报价一次性报定,不能修改。12.2本项目投标报价须包含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合格后的全部税、费价格,其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配件、附件、接插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耗品、辅材、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保险、人员培训、售后服务、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的各项费用、技术指导、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费用也须包括在总报价中。12.3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括在总报价中。若有漏报或缺报,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项目中,合同总价和单价不做调整。12.4投标报价表上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由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2.5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提供一个方案和一个报价。多个报价和方案将作为无效投标。12.6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12.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2.8本采购招标项目预算金额为(大写)壹佰肆拾柒万伍仟陆佰叁拾元整10(¥1475630.00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预算金额的为有效报价,如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或高于预算金额,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投标保证金13.1供应商应在2015年7月24日11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13.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非现金形式。户名:山东启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淄博柳泉路支行帐号:1521220104001067813.3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3.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13.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投标的;(2)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3)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4)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5)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