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国家税务局2010年工作汇报一年来,我局在市国税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局确定的“科学管理年”“落实科学管理,促进和谐发展”的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依法治税,落实税收政策,提高征管质量,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今年税收工作的主要成绩(一)强化组织收入措施,全面完成税收任务今年以来,县国税局在金融危机后续不利影响延续,冶炼、矿产等行业不甚景气的形势下,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集中抓好税收薄弱环节,严格管理零散税源,全面清查漏征漏管,组织收入保持稳步增长。2010年全局预计入库不含车辆购置税的国税收入9360万元,比上年增收1834万元,增长24.37%。其中,国内增值税入库8176万元,比上年增收1204万元,同比增长17.23%;国内消费税入库3万元,比上年减收1.1万元,同比减收26.83%;企业所得税入库1156万元,比上年增收706万元,同比增长174.32%;个人所得税2入库25万元,由于受停征的影响比上年减收74.2万元,同比减收74.8%。另外,车辆购置税入库961万元,比上年增收659万元,比上年增收659万元,同比增长218.2%,完成县级收入8570万元。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组织收入任务。1、科学掌握组织收入形势。年初,我们对全市重点税源企业认真开展了实地调查,深入进行了研究分析,摸清了税源底子,为确保全年收入目标的完成和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同时,扩大了对税源的监控面,把年纳“两税”10万元以上的企业都纳入到了重点税源企业监控范围,逐步实施从点到面的整体税源监控,确保了税源稳定和税收稳步增长。2、强化组织收入措施。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形成计统部门牵头抓,税种管理、征管、稽查等部门结合本职业务分头抓的组织收入工作机制,着力实施“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互动长效机制,不断强化组织收入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深化税收分析,大力加强税源的监控和各税种的管理,充分发挥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作用,努力挖潜增收,促进了收入的增长。坚持以“零欠税”为目标,连续六年实现“无欠税”。3、提升互动评估质效。按照省、市局有关建立互动协作长效机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岗责,明确分工,规范流程。每月坚持召开“互动”例会,确定信息发布内容及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税源管理的任务和措施。创新纳税评估方3法,先后制定了《瑶族自治县冶炼行业税收管理办法(试行)》和《县硅锰合金冶炼行业纳税评估模型》,提高分析评估水平,大力开展对辖区内重点税源的分析评估工作。全年共评估112户(次)纳税人,有问题的纳税人79户(次),评估有问题移送稽查17户。通过互动协作,共入库税款889万元,入库罚款12万元,入库滞纳金12万元。4、强力推进税务稽查。充分发挥稽查部门在组织收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规范、有序地开展了对房地产、冶炼、大米加工、采石场等行业的专项检查,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对查处的案件做到快查快结,及时将税款追缴入库。2010年我局共对31户纳税人进行了检查,纳入征管软件管理30户,结案30户,共查补入库收入570.24万元,其中税款545.11万元,罚款12.38加收滞纳金12.74万元。(二)加强日常管理,努力提高征管工作质量1、夯实税收征管基础。根据省、市局下发的《税收征管状况分析报告》及有关精神牵头组织税收征管风险排查工作,期间共排查纳税户1300余户次,对于监控信息,排查面100%,成效显著,个体税收风险排查方面得到了市局的表扬。通过排查,共补缴税款24.8万余元;起征点以上户从排查前的972户增至1373户,增加401户,增长41.25%,月定税额从排查前的30.69万元增至40.52万元,增加税额9.83万元,增长32%,起征点以上户月平均定额295.11元,个体征税面从上年412月底的29.71%增加到现在的49.72%。2、加强个体私营税收管理。一是采取定期与工商部门进行工作交流的办法,实行源头控管,以消除漏征漏管户,提高税务登记管理效率。二是完善日常监督与检查。首先是建立并完善《税务登记证》亮证经营制度,以便于对经营者进行检查监督。其次是推行纳税人歇业、停业公告制度。对经批准歇业、停业,注销的纳税户,按月在办税大厅公告栏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以减少假歇业、假停业、假注销。再次是完善歇业、停业、注销抽查监督制度。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各歇业、停业户、注销户进行实地抽查。定期开展漏征漏管户清理。在清理漏征漏管户时,把漏征漏管户清理与税源摸底和纳税辅导结合起来,对清理出的漏征户,重点告知其应缴纳的税种、税率及计税依据等,让纳税人缴“明白税”、“放心税”、“公平税”。今年7至9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漏征漏管户清查工作,共清理351户漏征漏管户,补税19.8万元。“户籍”管理责任到人。要求每个体税收管理员要对所负责的个体户经营情况建立“户籍”档案,每月开展两次以上户籍巡查,认真登记台帐,及时办理相关业务,确保无漏征漏管、假停业等现象发生。做好委托代征,完善对集贸市场以及边远地、特殊税源的税收委托代征,降低征收成本,集中力量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税收征管。在简化征收的同时,督促税管员加强监控管理。3、提高数据质量监管水平。始终坚持“零差错”理念不5动摇,积极创新数据质量监控体系和监控方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数据质量监控工作不断加强。一是强化了数据质量监控。认真做好日常数据监控工作,坚持每天利用数据管理平台监控数据录入质量,同时加强管理平台外指标的监控,及时发现录入数据差错。对发现的各类差错,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理维护。全年共受理问题单32份,处理逻辑校验反馈单21份,处理维护单12份,共发生逻辑校验问题18笔,其中只计错不扣分17笔,程序原因不计错1笔,均不扣分,在全市排名靠前。二是积极做好数据差错预防工作。认真落实数据管理各项制度,注重从源头抓起,坚持“谁录入,谁审核和复核”的原则,建立健全“过程审核和复核”制度,加强对数据的监控,做好审核、复核和校验工作。积极推动前台录入监控系统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软件自带的事前监督功能,提前预防差错的发生。4、提高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一是加大税控收款机和电子申报缴税系统推广力度。按照上级关于推广税控收款机和电子申报缴税系统的文件精神,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将税控收款机和电子申报缴税逐步推广到国税部门负责征管的所有纳税人,同时电子申报缴税在实现“两个减负”和优化纳税服务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目前我局电子申报缴税企业及个体建帐户434户,已签约电子申报缴税个体工商户176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推广率100%,小规模企业推广率93%,纯所得税纳6税人推广率55%,个体双定户推广率55%。目前我局累计推广税控收款机397户,同时大部分的税控收款机用户都可以通过电话抄税及网上报税。税控收款机和电子申报缴税系统推广率在全市名列前茅。二是大力推行网上办税系统推广。从全面推扩网上办税系统以来,全年共登记注册纳税户1326户,通过网上办税系统受理相关涉税业务469笔。网上办税的推扩率、使用率在全市名列前茅。三是精心维护综合征管软件运行。综合征管软件上线运行以来,本着“一切围绕征管软件,一切服从征管软件,一切服务征管软件”的原则,以“零差错”为最终目标,全面提高全局人员综合征管软件的操作应用技能,保证综合征管软件正常运行确保综合征管软件运行质量,综合征管软件总体运行良好,税收征管质量“六率考核”在全市名列前茅。(三)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执法工作质量1、提高所得税征管质效。一是及时进行所得税税源及收入分析,充分利用分析结果,加强所得税征管的薄弱环节。按照“抓大、控中、定小”的管理思路,结合企业所得税的分类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所得税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二是把纳税评估工作作为所得税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分行业建立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评估模型、完善所得税评估指标和峰值体系。三是早部署、早安排,采取不同形式加大所得税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举办企业所得税政策宣讲7会、培训班,及时组织基层征管一线的税务人员和纳税人、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学习和培训,确保汇缴的质量。四是根据上级市局精神,对长亏不倒的连续亏损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的企业,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大推进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工作。五是加强房地产行业所得税跟踪管理。进一步加强与工商、城建规划、财政等部门的信息交流,继续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管理力度,加强后续管理和日常稽查,督促企业及时调帐。对收入、成本、费用不能准确核算的一律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进行征收。六是加强内资企业所得税反避税工作。对内资企业避税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掌握内资企业所得税避税的方式和方法,了解企业所得税避税的特点和现状。重点放在典型案例的剖析上,注重实效抓收入,探索反避税措施,防止企业利用“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减免和以“资本弱化”进行避税。七是做好服务,落实各项政策。抓好已取消税前扣除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解决“淡化管理,疏于管理”问题。健全规范制度,强化减免税及税前扣除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督,防止企业骗取减免税或利用减免税政策恶意避税等问题的发生。2、加强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在加强纳税评估的同时,进行宏观税负分析,进一步强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通过查找CTAIS数据,2010年共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2户,并及时通知税源管理部门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转正及时处8理,严格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管理办法和程序执行。对所有企业的财务人员进行了增值税新政策的全面培训,对原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户,对不符合规定的一般纳税人进行了取消,共计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3户;新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符合认定规定不予认定,对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严格按照新《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及税法规定的标准进行认定,从严管理。3、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做好了新企业所得税的宣传培训工作,组织了多种形式的新企业所得税学习竞赛活动;对上级下发的各项税收政策及时进行了下传,同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对新的税收政策、办税程序等及时进行公开。在下岗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执行方面,我们一是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张贴宣传,二是对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了该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对减、免、退税方面的执行。在出口退税方面,不仅审单核单,还对企业上报的资料仔细审核,实地查看,对符合减、免、退税政策的及时上报上级审批,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利用情况认真调查核实,对达不到条件的,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与审批和退税。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对出口货物单证备案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违规企业作出处罚,收到良好效果。4、认真做好车购税管理工作。按照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专人专抓专管车购税,每月按时上报各9项资料,切实贯彻实施《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采用《车辆购置税征收系统》采集资料并进行税款征收。及时对车辆购置税征管软件进行升级,确保车辆购置税征管软件的操作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相匹配。及时将车辆购置税征管软件采集到的资料和发现的问题上传市局并加强税源监控,搞好机动车辆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共享,定期交换信息,有效地杜绝了车辆购置税的漏征漏管。车辆购置税共计入库税款960万元。5、缜密抓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税务稽查案件执行。维护执法监控子系统的顺利上线升级运行,无差错调整73笔,确认差错14笔,扣分14分,扣款140元;重点抓好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和税务稽查案件执行情况的形式审查工作,审理重大案件2起,按规定移交市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1起。(四)深化优质服务意识,提高纳税服务质量1、努力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健全和完善纳税服务制度,规范纳税服务的内容和方法,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推行一系列服务规范的制度,提高服务水平,继续推行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