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税局:财产税改革将以房产税改革为重点国税总局:研究推进以房地产税制为重点的财产税改革记者黄杨北京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12月25日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表示,明年将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逐步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和公平分配的税收制度。其中,研究推进以房地产税制为重点的财产税改革。财产税类税种的课税对象是财产的收益或财产所有人的收入,主要包括房产税、财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税种。肖捷表示,2008年将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工作,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地调节个人收入分配。日前,根据我国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等变化情况,为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负担,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拟订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600元提高到2000元。肖捷还透露,按照“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等要求,将把地方税制的改革和完善作为下一步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努力构建以财产税、资源税等为主体的地方税制体系。有专家表示,这是官方首次提到将地方税制改革作为税改的重点,也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步骤。此外,肖捷还表示,继续在东北地区部分行业和中部地区部分城市进行增值税转型试点,并研究制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方案。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研究调整消费税政策。研究制定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税收政策。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政策,促进出口商品结构不断优化,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资源性产品出口。二、三大资源产品关税调整焦炭受冲击最大昨日,国家财政部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期通过的《2008年关税实施方案》。该关税方案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钢铁产品的出口关税调整没有市场预期的“猛烈”,仅涉及部分产品,预计对市场冲击不大;而阴极铜的出口关税在铜冶炼企业强烈呼吁取消的情况,作了“折衷”下调,从10%降至5%,稍微让这些企业喘了几口气;遭遇打击较大的可能是焦炭,从原来的15%猛提到25%,原因是焦炭是资源型以及“双高”行业,不鼓励出口。税率降低一半骨干冶炼企业受益纯铜⊙本报记者徐虞利财政部昨日公布的《2008年关税实施方案》显示,2008年高纯阴极铜的出口关税税率将由原来的10%降为5%,这让国内主要铜冶炼企业明年会稍微好过一些,由于精铜出口成本高,这些企业曾建议取消该项关税。骨干冶炼企业将受益据了解,由于国内铜精矿资源自给率只有30%,大部分原料需进口,冶炼企业在进口铜精矿时需要保值,出口精铜只是一个保值的手段,但在铜矿冶炼成精铜后,再加上10%的出口关税,使得企业出口成本较高,难以打通国内外两个市场,而且由于出口受阻,不少企业只能将精铜转为国内销售,进一步加剧市场供给,打压市场价格,让铜冶炼企业叫苦不迭。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铜业部主任尚福山告诉记者,国内主要企业和协会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和建议有关产品出口关税的问题,企业希望取消高纯铜的出口关税,而此次税率由10%降为5%可以说是一个折衷的方案,有关部门也担心一旦取消该关税会造成大量出口。尚福山认为,对于其他标准精炼铜征收的关税税率并无大的变化,使得国内骨干冶炼企业生产高纯阴极铜(铜含量高于99.9935%)在明年可以享受到出口的一定优惠,对于企业增加盈利有一定好处。加工费下降侵蚀铜企利润前不久,历时两个多月的2008年铜精矿加工费谈判终于尘埃落定。中国铜原料谈判小组(CSPT)负责人表示,国际矿业巨头必和必拓公司分别与中国主要铜冶炼企业达成2008年铜精矿加工费为47.2美元/吨(或4.72美分/磅),同时还取消了价格分享条款。这个标准比2007年下降了21%,比2006年下降了50%。2007年中期铜精矿加工费谈判降至50美元/吨,同时30多年来的价格分享条款首次被取消。中国冶炼厂将因此每年少收入1.5亿美元,相当于2005年中国88家铜冶炼企业利润总额的五分之一。据了解,2007年1-8月份中国铜冶炼厂利润为61.4亿元,与2006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2.4%。投行麦格理预期,2008年第一季度中国铜产量将再度增加,可能加剧铜精矿供应紧张局面。防止冶炼产能再度扩张由于国家采取调控措施,目前新建铜冶炼项目已经放缓。但有业内专家指出,国家发改委要求今年淘汰包括鼓风炉在内的所有落后产能,可能刺激“以小改大,落后改先进”,使得产能再度扩张。专家认为,淘汰落后的工作目前对企业没有退出机制,影响地方积极性,客观造成一些企业改造后上大项目,如山东一家企业因此产能由5万吨扩为10万吨。有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呼吁,在行业形势如此严峻的情况下,淘汰落后的工作不宜一刀切,对一些落后企业可以重点要求在节能和环保上的改造,而不是只看工艺和规模。税率从15%调至25%有望抑制出口热情焦炭⊙本报记者阮晓琴国家财政部昨天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期通过的《2008年关税实施方案》。其中煤制焦炭及半焦炭税率由15%提至25%。中国是焦炭出口大国,中国焦炭出口约占世界焦炭贸易总量的50%,中国焦炭出口政策调整将影响世界焦炭形势。焦炭生产是典型的高污染、高耗能、资源型行业,是国家在节能减排中的限制型发展产业。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人士表示,前两年中国焦炭行业恶性竞争,导致价格大幅下降,中国焦炭以低于国际平均成本的价格出口,不仅招致了反倾销调查,也造成国内资源流失和环境破坏。为了抑制焦炭出口趋势,国家主管部门先是叫停了焦炭行业的出口退税,并于今年6月1日起将税率上调至15%。但是,随着出口价格快速攀升,从8月份开始焦炭出口量出现反弹。8月份之前,焦炭出口均价在200美元/吨以下,而8月以来,焦炭出口价格迅速攀升,8月份上涨至223.9美元/吨,9月份达226.7美元/吨,10月和11月份分别为229.7美元/吨和246.1美元/吨。同时,焦炭月度出口量开始重新放大,8-11月份出口量分别达124.4万吨、146.8万吨、142万吨和117万吨。此次关税调整有望抑制焦炭近期迅猛的出口势头。业内人士指出,焦炭关税提高到25%,按照目前的国际、国内价格,焦炭出口和内销的利润空间差别不大。由于生产相对分散,供应较宽松,成本转嫁能力弱的焦炭行业正受到上游焦煤和下游钢铁的挤压。由于供应紧张,2008年,焦煤价格上涨20%~30%。而2007年以来,下游钢铁行业出口关税多次调高。此次关税调整中,钢铁出口关税被进一步调高。出口关税的调整,将增大钢铁行业出口成本,抑制钢铁消费,从而间接抑制焦炭需求。据安泰集团(20.79,0.79,3.95%,股票吧)(600408)内部人士透露,公司焦炭出口合同有约定,如果出口关税进一步增加,将重新议价。安泰集团是国内较大的焦炭出口商。钢材“温柔”上调预计对市场冲击不大⊙本报记者徐虞利昨日,财政部公布的《2008年关税实施方案》终于揭开了一直备受业界关注的钢材产品出口税率调整细节。其中最大的看点是占钢材出口数量40%的板材并没有调整,因此业内分析师认为此次调整很“温柔”,预计对市场影响不大。根据新方案,生铁、钢坯出口关税25%,上调10个百分点;螺纹钢、线材、棒材、带钢15%,上调5个百分点;普通焊管由0上调至15%。板材、无缝管和型材税率未做调整。这与此前市场传闻的“钢坯、生铁等的出口关税从目前的15%上调到25%,热轧、长材可能要由原来的5%~10%提高到15%”有所出入,也印证了本报此前报道的准确性。北京兰格钢铁研究中心信息总监徐向春向记者表示,这次调整与前期市场传言有一定出入,力度低于市场预期,体现了限制低附加值产品出口的政策导向。这次关税调整体现集中在钢坯、棒线材和普通焊管,对板材、无缝管和型材未做调整,应当视为对前期限制钢材出口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徐向春分析,本次调整对国内市场影响有限。首先,占钢材出口数量40%的板材未受此次调整的影响。其次,对于钢坯和棒线材,由于出口数量已经大幅回落,如10月份钢坯出口数量为18万吨,螺纹钢、线材出口数量57万吨,分别比4月份减少了69万吨和117万吨,尽管提高了出口关税,继续缩减的空间有限,因此,不会对国内市场产生大的冲击。在中钢协本周举行的“2008年钢铁生产经营预期目标座谈会”上,原冶金部副部长、中钢协顾问吴溪淳认为,我国2008年的粗钢表观消费增长幅度不太可能超过2007年。此外,明年我国钢材、钢坯出口量将明显低于2007年,折合粗钢将减少出口2000万吨左右。保持国内钢材市场供需大体平衡,如果进口量与2007年基本相同,则国内粗钢新增资源量应在2300万吨到3600万吨(即钢的表观消费增长幅度10%-12.9%,在出口钢减少2000万吨情况下)。吴溪淳此前表示,当前我国钢材价格超过历史高点,是需求旺盛和高成本支撑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如果需求下降或供给过剩,高成本也难于支撑高价位。在供给过剩,钢厂产品销售困难(包括出口高关税制约)的情况下,有竞争力的企业必然降价促销,把成本高而又无力降价的产品挤出市场。有分析师表示,由于上市公司产品比较集中的板材关税未作调整,因此对于上市公司的盈利影响较小。关税调整的钢材品种以及调整幅度钢材品种2008年上调幅度出口关税生铁25%10个百分点钢坯25%10个百分点螺纹钢15%5个百分点线材15%5个百分点棒材15%5个百分点带钢15%5个百分点普通焊管15%15个百分点下降12.4%据了解,2007年1-8月份中国铜冶炼厂利润为61.4亿元,与2006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2.4%。三、中消协建议银行停收通存通兑手续费本报讯(记者廖爱玲)昨天,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08年的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责任”,并透露,对银行通存通兑收取手续费已经向相关部门发出了建议函,银行不应向消费者收取任何存取款费用。对前段时间14家商业银行通存通兑收取手续费一事,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表示,“银行通存通兑是银行之间互相占用、借用资源,银行之间可支付手续费,但根本与消费者一点关系都没有,所有存取款业务都不应收取消费者的费用”。他透露,目前中消协针对通存通兑一事已经组织专家召开研讨会,听取了权威专家的意见,并向央行、银监会、各银行等发出了建议函,正等待他们的回复。武高汉同时指出,目前在消费者当中存在不少不良的消费陋习,“如浪费消费、迷信消费、白色消费、色情消费、赌博消费、盲目崇洋媚外消费、贪图便宜消费、重物质轻精神消费、重远期轻近期消费等”,中消协将组织开展评选出消费领域十大不良习惯,并在3·15期间公布。据武高汉介绍,年主题“消费与责任”的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企业经营者、公共服务行业、行政部门、消费者、媒体等社会各方面都有责任致力于改善消费环境,特别对银行、保险、交通、电信、供电等公用服务,将继续展开社会监督。四、个税起征点将确定为2000元明日有望提请表决2007-12-2818:44来源:新华网新华网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邹声文周婷玉)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禁毒法草案、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国境卫生检疫法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文物保护法的决定草案等7部法律草案有望于29日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28日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报告了这些法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审议结果。本次常委会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大家普遍认为,根据我国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变化等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负担,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是必要的。草案体现了党的十七大关于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精神。审议中,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赞成草案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也有些常委会委员认为标准还应再提高一些。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全国人大财经委、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负责人列席会议。杨景宇在报告中说,对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作出修改是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