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协3.15活动方案(案例)记者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有序开展纪念活动,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市市场监管委、市消协制发活动方案。——开展消费教育宣传一是开展消费维权社会宣传。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广告法》等与广大消费者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加强与媒体合作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展示工作成果,发布消费提示;将消费教育宣传与日常监管执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等市场监管工作紧密结合,突出重点场所、重点群体、重点内容开展针对性宣传,努力扩大市场监管部门消费维权社会知晓度,提高广大消费者学法知法能力,引导和鼓励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健康、绿色、环保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六进”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食品经营者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组织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主办单位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以“正确选择,科学食用”为主题,开展保健食品进社区、进街道科普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安全理性消费、科学食用保健食品。3月15日在繁华区域开展“关注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宣传日活动。三是开展计量知识宣传活动。3月15日向社会开放天津计量博物馆,传播计量文化,普及计量常识,增强消费者对计量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提高消费者计量法制维权意识。四是开展特种设备宣传活动。开展大手牵小手-电梯安全进校园启动活动,发放电梯安全画册,利用进校园宣传电梯安全工作;开展2017年度检验检测报告和评审报告大数据分析,以手册形式在特检条线发放分析结果;利用特检院一楼大厅和电梯内的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紧扣3·15主题的案例、小常识、标语等知识。五是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发布活动。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等流通领域涉及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重点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并提出商品知识消费警示。六是开展纺织纤维制品宣传活动。对销售絮用纤维产品商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对纺织品、纸制品等开展产品质量简易辨别、法律法规讲解等宣传活动;3月15日开放纺织纤维所实验室,让报检客户更加了解产品检验的.流程。七是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宣传培训活动。组织消费维权服务站开展业务培训,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开展系列纪念活动主要有:1.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2.召开消费维权工作座谈会。3.召开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经验交流会。4.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表彰会。5.召开4k平板电视机售后服务条款点评座谈暨电视机挂座架问题推动会。6.开展“放心调料示范厂”授牌活动。7.开展餐饮服务“名厨亮灶”示范建设现场观摩活动。8.开展餐饮服务维权督查活动。9.开展“局长接线日”活动。10.开展投诉举报平台开放日活动。11.开展“诚信服务单位”颁牌活动。12.联合家居商会发布行业服务倡议。13.开展快递服务比较试验发布活动。14.发布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15.开展保险行业消费调查评议结果发布活动。16.与天津电视台联合举办3·15晚会。17.与天津电视台合作开设“天天3·15维权热线”板块。——开展消费维权监管执法一是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突出重点场所、重点食品、重点内容,严格监督检查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有效防范销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二是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并加强抽查情况通报。三是开展消费维权行政约谈。指导区县局梳理2017年度消费维权热点企业、热点行业、热点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通报会等形式,集中约谈辖区消费者投诉集中的企业负责人,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引导企业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内部制度机制,诚信守法经营,积极支持服务企业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