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超市的管理规章制度(通用8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网友精心分享的超市的管理规章制度(通用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超市的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篇】一、所有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进入矿灯房,必须服从灯房人员管理。二、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必须对架对号取用矿灯、自救器,对存放矿灯和自救器的充电柜要爱惜,发现损害者由使用人赔偿。三、进出灯房时,要依次排队进出,严禁拥挤,不得长期滞留。对不服从管理者罚款100元/人次。四、取、放矿灯时要轻拿轻放,充电时应对准插孔,顺时针旋转180度拧上灯头充电,严禁用力拉扯、敲打灯头和充电插头,如果造成矿灯或灯房设施损害的,按价赔偿。五、用灯人员应保持矿灯清洁,如矿灯粘有煤灰等,要及时清理干净,避免长时间附着难以清理。如发现未清理干净,视情节给予50——1000元罚款。六、出井后必须将矿灯、自救器及时交回灯房,交灯人员应将矿灯,自救器放置到对应的充电柜内充电,并锁好柜门后方可离开(充电指示灯显示红色为正常充电状态)。如因充电柜未锁造成丢失,使用者按价赔偿。七、进入灯房人员发现未锁的应及时告知值班人员,如私自将其他员工的矿灯和自救器取走的按盗窃设备交保卫部门处理。八、所有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出井后,发现矿灯、自救器损害后,必须及时送灯房维修室修理。如有矿灯、自救器损害未及时送修理室修理的处以50——100元罚款。九、没有特殊原因(如抢险救灾等)超过24小时以上不能交回矿灯、自救器者,罚款50元/人次。十、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要爱护矿灯和自救器,严禁出现敲打、撞击、投掷、拆卸等现象。如发现井下私自拆卸按三违处罚100元/次。十一、用灯人员丢失钥匙后由所在单位开据证明,加盖机电科公章后到灯房及时更换钥匙,每把钥匙50元,钥匙丢失不及时办理更换,发生矿灯、自救器丢失现象,使用人按价赔偿。十二、充电柜内只准放矿灯和自救器,严禁放手机、钱包、饮料、食物等其他物品,出现丢失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检查发现放置其他物品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十三、如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调出或辞职,必须到灯房交清矿灯、自救器、钥匙后,方可办理签字手续。新入职员工参考资料,少熬夜!凭调令办理用灯手续。十四、用灯人员严禁转借,每人限用一盏灯必须专人专号专灯、专自救器,发现矿灯、自救器转借他人者罚款100元/人次。十五、设施完好而丢失矿灯、自救器的,由使用人员负责;因设施损害而丢失的,灯房值班人员负责。矿灯丢失罚300元/盏,自救器丢失罚150元/台。十六、灯房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巡查,加强维护。发现没有及时充电矿灯应及时进行充电工作,并保持充电柜及室内清洁卫生。十七、各单位应教育职工爱护矿灯和自救器,并及时将本单位超过一周以上不用灯人员及工伤、长期请假等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告知灯房,值班人员按照名单将矿灯退出充电状态,防止过充电。休班人员回矿时及时通知灯房将矿灯处于正常充电状态。如因长时间不用造成矿灯过充电损害,使用者按价赔偿。十八、外单位使用矿灯必须持领灯牌到灯房领取并及时登记信息。超市的管理规章制度【第二篇】作为一名超市员工,必须要以超市的形象、利益为出发点,以方便顾客为宗旨,本着对超市兢兢业业工作,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态度,凡是本超市服务员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1.服务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穿由本超市统一订制的工服。不能妆容夸张;不能衣冠不整;不能披肩散发;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工作牌,下班时间没到不得提前脱工作服或摘工作牌。2.员工与员工之间互相监督,举报各种违纪行为,根据事情的严重性给予20-100元奖励。员工不得私自带包入卖场内,下班不得夹带卖场内任何物品出门,不得偷吃偷拿卖场内任何物品。3.爱惜本超市的所有物品,发现损坏根据产品的价值赔偿;不能乱写乱涂,尤其不能在产品和标价签上、货架等处乱写乱画,听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4.要勤俭节约。不能浪费水、电、胶带及散装物品和包装散称物品所用的一次性手套、塑料袋等,下班之前各区域必须关灯、关秤、关水。5.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6.临期产品提前下架问题:保质期2-3年的产品提前6个月下架;保质期12个月的产品提前2个月下架;保质期18个月的产品提前3个月下架;保质期6-10个月的产品提前40天下架,不按规定下架临期产品,发现过期导致货物不能及时退换出去,该区域服务员承担全部责任,自己将过期产品买走。7.货物的摆设要整齐,产品要干净,日期要新鲜,摆货规则:新日期在里,老日期在外;同等价位,同等类别摆在一起,参考资料,少熬夜!纵向摆货,新货破损或包装漏气,日期临近不新鲜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店长,产品销售后要及时向移动和补加货架上库存的货。8.称散货时要认真查看PLU号,不能出错,员工对自己区域的物品价格、位置要清楚,顾客询问物价时要如实回答,无标价签应及时补上。9.爱护公共卫生和公共财产,去卫生间必须登记,保持卫生间里面整洁。10.上班时间不得玩、打手机,不得聚在一起高声谈笑;不得看报或杂志等,不得剪指甲。不得靠在货架上;不得趴在柜台上;不得坐在地上擦货;上班时间不得购物;不得吃东西;仪态要大方,站姿要端庄。会客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11.对待顾客要热情,不得怠慢任何顾客不能与顾客发生争吵斗殴等,员工之间要和睦相处,不能拉帮结派,不能争吵斗殴,发现一次双方同时开除。提成区域的服务员要互帮互助,不能没有素质的拉拢顾客,要有团队合作精神。12.顾客来换货,态度一定要好,凡是顾客换货,一律不准补票(不论服装换皮鞋;还是皮鞋换床品等)。发现有人补票,一次罚款30元。13.员工要以超市的利益为先,不能做有损超市利益的事,不能说有损超市利益的话。服务员的会员卡一律不准借给顾客,提倡顾客主动办卡,告知顾客会员卡的好处和优惠政策。14.各区服务员必须保管好各自区域的任何产品,盘点时,发现物品遗失或者被偷,此区域服务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平摊本产品的损失。15.员工交接班时的主要任务是:搬货、擦货、整理货、整理标签等。其它时间以接待顾客为主,员工搬货、擦货时一定要小心自身的安全和货物的安全。货物损坏照价赔偿。16.老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写申请报告,否则扣除合同保证金600元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新员工到岗必须干满3个月方可辞职。如果1个月没干满者工资分文没有。如果干满1个月没干满5个月要离开者,扣除培训费300元。17.每月请假超过3天的员工,本月工资只能领取50%;另外一半押到下个月发工资时再发。18.新员工试用期间不得请假,试用期如有不遵守卖场内以上规定或无法胜任卖场内的工作,即不被录用,立即辞退。19.每位新员工第一天到岗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金额为174元,保期为一年。没买保险者不得上岗,(附:工作期满3个月的员工,保险费用由本超市承担,未满3个月员工,有本员工自己负担,一单投保概不退还,如有特殊情况离职,可携带超市团体保险单复印件,无原件拿走。)超市的管理规章制度【第三篇】参考资料,少熬夜!一、保密规定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向外界、相关部门及个人传播或提供有关本公司及本部门未公开的资料(包括个人薪金状况、经营情况等),违者罚款500-1000元,并开除。二、仪容仪表(一)工装:1、公司将根据员工岗位及工作需要,按规定发给不同的工装。上岗按规定着装、干净整洁、不得有污迹(服装以件为单位,上衣、下衣、鞋、黑色腰带),如违犯每件罚款10元。(黑色鞋、黑色或蓝色裤子、袜子穿肉色丝袜)2、工作装费用员工按成本价现金购买工装,新上岗员工10天后打条由店长到公司带领工装,厂方促销人员进岗前必须领工装。3、联营厂家营销员工作装必须是符合行业性(帽子、口罩、一次性手套、行业服装),必须持有(本地)健康证方可上岗,否则罚款50元/每次。(二)工作证:4、上岗必须佩戴工作证,并佩戴左胸前,员工上岗一周需办理体检手续,将体检报告原件交至公司人资处(有体验报告不需要办理健康证),厂方促销人员办理健康证后上岗,健康证统一佩带于工作证下方。上岗证不得反戴,不得乱涂乱贴,如违犯罚款10元,保持整洁,在正常使用时间内,破损换证补交5元,丢失办证需交10元。一线人员每半年免费换一次,行政人员每一年免费换一次。仪容:5、工作时间淡妆上岗,不允许、抠鼻、掏耳、打哈欠、并注意保持口腔卫生,6、女员工不得披长发上岗,长发需盘起,不得戴过多饰品,包括耳环、手戒、手链(包括红绳),不得戴夸张饰品,不得留长指甲或指甲涂色、不得纹身,男员工头发不能过耳,不得戴项链、手戒、不得纹身。7、拿取商品时,要轻拿轻放,动作不得蛮橫、粗鲁、见地面有纸随手捡起,不得随地吐痰、不得戴有色眼镜。上述规定违犯一次处罚10元-50元。8、所有员工必须对进店顾客说“您好、欢迎光临”然后要跟踪销售服务。对于离店顾客要说:“您好,欢迎下次光临”。违者罚款2元/每次三、工作纪律1、员工必须做到:服从领导(绝对服从、坚决执行)、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努力学习、敬业乐业。对于不服从管理的人员,门店店长有权根据情节给与10元-200元的处罚。2、上岗期间不得空岗、脱岗、串岗、私自换班,有事必须请假。违者罚款20元。3、考勤应在指定的考勤机上,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指纹参考资料,少熬夜!录入,如在规定时间外出现错录或在规定时间内忘录,分别按迟到、早退、旷工处理。(若考勤机出现错误以领导备份为准)。(1)店长级以上人员指纹录不上以公司考勤制度为准(考勤制度已下发)。(2)员工指纹录不上以公司考勤制度为准。4、员工进岗必须在规定的员工通道出入门店,所有员工下衣口袋全部封死,员工出入时应随时打开携带物品自检、下班时必须卷起裤腿自检,员工下班自检必须一名门店负责人监督、方可出入,违者罚款10元。(1)员工带包上班由店长统一指定地点存放(要隔离货区),如不按规定执行者对店长处罚30元。(2)进入工作区不允许带包,以便配合部门人员对其进行检查,员工下班必须履行自检(各门店店长或副店长,购物广场防损课成员)当场监督后方可离店,如不按规定执行者对店长(防损课成员)处罚30元。5、上岗工作期间不得吸烟,违者罚款,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领导免职、员工开除。6、不得私藏部门促销商品或自购商品。如有违犯每次处罚50元。7、上岗时间不得从事任何私人事务,出入店必须全部登记(各门店建立员工每日进出登记本放在指定地点)以便检查岗位情况。如不按规定执行者对店长、副店长、组长、个人、每人处罚20元/每次。8、工作时间整理自己工作区、订货、上货、理货、卫生、递篮、服务,不得擅自离开自己工作区,到他人工作区聚众闲聊。不得议论他人及一切不利于团结的语言。违者罚款10元/每次。9、工作时间不得吃东西,不得谈论影响公司的语言,不得恶语伤顾客,顾客有问必有答,如有违犯每次罚款50元。10、顾客投诉一次,对该员工罚款50元,对店长连带处罚30元,副店长、组长、分别连带处罚20元。购物广场客服课课长连带处罚30元。11、员工上班时间不许靠货架、不许站在购物车内上货、不许站在登高车最上方上货(购物广场)、员工对管理人员要尊重,称呼“姓+职务”,不允许直接称呼姓名。管理人员对员工不允许称呼小名,在工作场合不允许称兄道弟,不许串岗聊天、不许坐商品上货、不许坐地服务、不许看书看报、不许私自会客、不许大声喧哗、不许嘻笑、不许俩人一起外出吃饭、去卫生间、不许浪费水、(喝纯净水不许喝半杯扔半杯)、不许浪费纸张(特别是打印纸张)、不许带情绪上岗、不许对商品发泄、违犯一项罚款10元/每次。12、(1)各门店只允许店长带手机上岗便于工作联系,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带手机上岗,包括副店长、实习店长、实习副店长;在岗期间不得打手机、不得到店外私自会客使用移动电话和相关通讯工具;工作时间内不得外出,打公用私人电话,参考资料,少熬夜!特别紧急事项可用店长电话,否则违犯每次罚款50元。(若发现后对其进行50元经济处罚/每次)。(2)店长在岗期间,绝不允许打私人电话。如有违犯罚款50元。(3)店长下班时可指定一人带手机在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