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学考核方案【推荐4篇】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幼儿园教学考核方案【推荐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幼儿园教学考核方案【第一篇】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幼儿园稳定,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把我园建成安全文明校园,全体教师都应当承担起安全教育工作职责。为提高教师对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把我园综合治理工作做细做好,特制定本方案。一、考核对象: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教师。二、考核内容:(一)安全教育对于幼儿园布置的`阶段性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师不能进行宣传,或宣传不到位,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无记载,所教班级学生执行不力的。(二)卫生安全1.严把食品进货关、验货关,如造成学生食用后,有不良反应的。2.教师在进行班级活动中集体为学生购买食品,如不经园长批准,擅自为学生购买,学生食用后造成后果的。(三)教学安全1.上课教师不能候课或在上课期间离开课堂,学生无人管理,秩序混乱,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2.教师因公出差或外出听课等,应向其他教师做好工作的移交手续。如不作交待和移交,致使相关工作无人管理,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四)课间安全值周教师不能按时到岗,不能在自己的责任区域内巡视,学生活动混乱;放学后不能在所在楼层管理,学生上、下楼梯拥挤、奔跑,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五)活动安全1.在学校组织的各种学生集会活动中,教师要带领学生上、下楼梯,带领学生进、退场,做到秩序井然,防止学生发生拥挤、踩踏、相撞等事故。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在学生进行集会活动中,教师不能坚守岗位、维持秩序,造成局面混乱,引发伤害事故的。2.在学生活动之前,没有活动安全预案,安全措施没有考虑周密;或体育活动课上不先组织学生进行准备活动,在学生活动中没有精心组织,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3.护送教师在放学后不能及时到岗到位进行护送,致使学生队伍秩序混乱,学生过公路出现险情,引起学生家长不满的。(六)设施设备安全1.各类教学器械、活动器械、教具及楼层、班级、专用室等的设施设备,教师要经常检查。如发现设施设备有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向园长汇报,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2.因临时情况所圈定的危险区域,不能预先提醒师生注意,没有设立警示标志,造成师生安全事故的。3.对于学校、班级、专用室等的设施、设备,不能尽到保管义务,致使学校的财产遭损、被盗,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的。三、考核办法。在教职工年度考核时,将安全工作纳入“绩”项进行考核。四、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在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不合格。(1)不能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情况严重的;(2)因未尽职责,造成学生伤害的;(3)因未尽职责,给学校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伤害或引起不良影响的;(5)违反学校有关规定,造成学生伤害的。幼儿园教学考核方案【第二篇】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乐亭县教育局关于《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本着“总量控制,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重点向班主任和担任较重工作量的人员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把我校工资改革的过程变成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教师奋发工作、努力创造一流业绩的过程。二、实施范围:我校参与教学与管理的全部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李各庄幼儿园幼儿园隶属我校附设幼儿园,按县局规定,幼儿教师按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和办法执行。三、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我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按年度核定,每年12月初,学校上报纳入绩效工资发放范围的教师名册,向县局申报,由县局将奖励性绩效工作核定到校。四、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教职工绩效工资按《乐亭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的规定,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与年终一次性发放相结合的办法。学校分别在月底和每年的年底完成对教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依据。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确定的标准执行,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师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三个系列进行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立7个项目,农村教师补贴,班主任津贴,中层岗位津贴,出勤,工作量津贴,考核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根据分配项目,按乐亭县教育局关于《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实行按月发放与年终一次性发放相结合的办法。农村教师补贴,班主任津贴,中层岗位津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核出,单独发放,剩余部分用于发放出勤津贴,工作量(课时量)津贴,考核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对此部分学校依据县局核出的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作标准额,按比例发放。具体办法如下:(1)农村教师补贴的发放按乐亭县教育局学校布局划分规定,我校属所处位置偏远,条件艰苦,为一类农村学校,农村教师补贴为每人每月120元。相关规定:(一)、农村教师补贴按每年12个月计发,实行按月发放。(二)、调入发放农村教师补贴的范围学校,从调入下月起发放农村教师补贴,调出农村学校的,从调出的下月起停发农村教师补贴。(三)、因病事假原因当月超过半数以上天数未在岗位工作的,扣发当月的农村教师补贴。(2)、班主任津贴的发放班主任津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核出,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具体发放办法:按乐亭县教育局规定的35人为一个标准班额,由县局核出班级数额,学校对现有班级数核算班主任津贴,其中班主任津贴的70%作为固定数额发至每个班主任,剩余的30%按学生总人数平均分配发至每个班主任。相关规定:(一)班主任津贴按每年10个月计发。(二)教师自担任班主任之日起享受班主任津贴,离开班主任岗位之日起,不再享受班主任津贴。(三)班主任因病、事假,进修等原因,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时,将班主任津贴以天数核算发给临时代理班主任。(四)班主任因公差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时,临时班主任津贴以天数折算从考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剩余的两个月中支付。(五)按班主任考核标准对班主任进行月考核,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月考核合格发班主任津贴的100%,基本合格发津贴的80%,不合格扣发当月班主任津贴。(3)中层岗位津贴按《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学校中层干部设立中层岗位津贴,中层岗位津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核出,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每年按10个月计发,中层岗位津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12×中层本人岗位系数,我校学生人数400人以下,中层岗位系数为0.12。中层干部中途任免的,从任免的下月起兑现或取消岗位津贴。(4)出勤津贴的发放出勤津贴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10%.本校月出勤津贴总额=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10%×参与分配教职工人数(不含校长)÷12。教职工月出勤津贴=本校月出勤津贴总额÷本校参与分配的教职工出勤总天数×个人月出勤天数,出勤津贴按每年12个月核算,学校按十个月当月下发,剩余两个月的出勤津贴用于发放寒暑假的教师返校、值班等,如仍有剩余,平均分配给教职工(不含校长)。相关规定:(一)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含5次)为一天事假,从当月中扣发一天的出勤津贴。(二)病事假按天数扣发出勤津贴,月累计病事假超过7天,扣发当月出勤津贴。(三)无故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50次,以及旷工,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7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5天,视为不合格,扣发全年出勤津贴。(5)工作量(课时量)津贴的发放工作量(课时量)津贴占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注额的45%。学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总额=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注额的45%×参与分配教职工人数(不含校长)÷12。具体分配办法:(一)本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的70%,平均分配下发参与分配的教职工。(二)本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的30%,按个人分担的工作量(课时量)进行分配。(三)音体美工作量(课时量)因学生作业、课后辅导、备课、讲课等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与其他学科比对,其工作量按90%核算。教职工工作量(课时量)津贴=本校工作量(课时量)津贴总量×70%÷参与分配的教职工数+本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30%÷学校总工作量(课时量)×本人的工作量(课时量)(四)下列情况采取折算的方式计算课时量中层岗位人员每周增加工作量12课时,月增加工作量48课时,加之中层岗位人员月工作量计算;骨干教师(县级)、实验员、电教管理员、图书管理员、报账员、少先队辅导员、档案管理员、业训、艺术辅导等辅助岗位的人员,每年加50课时的工作量,年中从出勤津贴和工作量津贴剩余的两个月中支付。(五)节假日、双休日、加班或值班补贴,从出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剩余的两个月中支出。(5)考核津贴的发放考核津贴占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35%,考核津贴的发放依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绩效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绩效考核未评为优秀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等次比例,按县局规定执行,优秀等次为15%。教职工考核津贴实行年终一次性发放的办法。绩效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系数分别为优秀1.2,合格1,基本合格0.5,不合格0。教职工考核津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35%×参与分配的教职工人数(不含校长)÷(优秀人数×1.2+合格人数×1+基本合格人数×0.5)×教职工本人考核系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一)、因犯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的。(二)、政策水平较低,业务水平能力差,给单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三)、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能遵守工作制度规定,无故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30次不足50词的以及旷工,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3天不足7天或一年累计超过7天不足15天的。教职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一)、职业道德考评达不到基本要求的。(二)、以非法形式表达诉求或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三)、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四)、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的。(五)、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六)、无故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50次,以及矿工,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7天或全年超过15天的。(6)、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教育教学成果奖(教科研成果奖等),占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10%。具体分配办法:(一)经考核能够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二)教育教学成果奖20%作为科技成果、论文论著、教案教学设计、优质课、引路课、示范课、公开课荣誉奖励,按级别设立加分奖励,具体加分见附表。学校年终核算后一次性发放。(7)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工资及发放实施办法》由县局统一发放。(一)其他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按《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办法》执行。(二)幼儿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办法及考核办法按《李各庄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执行,实行单独核算。(8)绩效工资执行时间:自2011年1月1日按本方案对教职工实施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幼儿园教学考核方案【第三篇】一、工作要求1.教师必须接受幼儿园交给的教学、教研、指导实践及带教等项工作,并完成工作量。2.教师应遵照学科课程标准、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进行教学。教学中教师必须讲普通话3.教师必须认真备课,撰写教案时用字要规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4.教师应严格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上课,使用标准普通话,语言简练规范、准确生动,富有感染力,易于幼儿理解。因病、因事请假或公出须通过幼儿园安排调课。教师之间不得私下自行调课。二、考核内容教师业务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