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收政策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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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收政策串解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房产税、土地税、土地增值税及发票征管有关税收政策•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二、土地增值税•三、发票与征管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1、申报期限(青地税函[2008]6号、鲁地税函[2008]7号)•企业和其他单位按季申报缴纳,申报纳税期限为季度终了后15日内。•房产管理部门按月申报缴纳,申报纳税期限为月份终了后10日内。•个人按半年申报缴纳,申报纳税期限为半年终了后15日内。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2、土地等级调整(青地税发[2008]47号)•新调整的青岛市市内四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七级土地等级,单位税额4元/平方-24元/平方。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3、促进残疾人就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政策(鲁地税函[2008]102号)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并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定:•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实际上岗工作。•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具备安置残疾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5、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二、土地增值税1、申报期限(青地税函[2008]6号、青地税发〔2008〕228号、鲁地税函〔2008〕214号)•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按月预缴土地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为月终了后15日内。•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次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申报纳税期限为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二、土地增值税2、《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税款清算管理暂行办法》(青地税发[2008]100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二、土地增值税•(1)以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开发企业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的项目,以国土、规划等主管部门批准文书注明的分期分批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二、土地增值税•(2)开发企业应当分别计算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的增值额,分别计算税额。对于未分别核算的,扣除项目金额应按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建筑面积占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确定。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二、土地增值税•(3)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以委托有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也可采取自行计算并申报的方式•税务师事务所按总局《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规定出具的鉴证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并进行认真审核•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和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可以按规定作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或审批事宜的依据。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二、土地增值税(4)清算条件:主动清算。符合3种情形之一的,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土地增值税税款清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二、土地增值税通知清算。符合4种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开发企业申报土地增值税税款清算:•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含)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二、土地增值税•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二、土地增值税(5)清算程序主动清算:•开发企业清算申报。企业应当在90日内进行清算,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应补税款;•税务审查。主管税务机关应在30日内对开发企业清算结果进行审查,并做出清算税款结论,经集体会审后,向开发企业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补税或退税手续。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二、土地增值税通知清算:•税务通知。主管税务机关应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开发企业清算;•开发企业清算申报。开发企业应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45日内,进行税款清算,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应补税款;•税务审查。主管税务机关应在30日内对开发企业清算结果进行审查,并做出清算税款结论,经集体会审后,向开发企业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补税或退税手续。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二、土地增值税•(6)核定征收•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按规定实行核定征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二、土地增值税•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申报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申报,逾期仍不清算申报的。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二、土地增值税核定公式: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一类区(市南区、崂山区)•普通住房6-8%•普通住房以外的住宅公寓8-10%•别墅、商业用房15-18%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三、发票与征管•1、普通发票行政审批取消和调整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国税发[2008]15号,2008年1月29日)•国税发[2004]73号部分失效。•“纳税人办理了税务登记后,即具有领购普通发票的资格,不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三、发票与征管•“税控装置的安装使用属于行政强制行为,凡在推广使用范围内的纳税人必须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税控装置。”“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126号)的规定执行。”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三、发票与征管•拆本使用发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拆本使用发票按禁止行为进行管理。•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纳税人使用计算机发票,按一般普通发票领购手续办理。税务机关有统一开票软件的,按统一软件开具发票;没有统一软件的,由纳税人自行开发,其相关开票软件需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三、发票与征管•2、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国税发[2008]54号二00八年五月十九日)•《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纳入发票管理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统一管理,套印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监制章。经国家税务总局授权,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全国《行程单》的日常管理工作。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三、发票与征管•3、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国税函[2008]417号、青地税发[2008]115号)•《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自2008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凡从事报关代理业务的企业必须使用由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专用发票,不得用其他票据代替专用发票。专用发票为机开四联发票,手开一律无效。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三、发票与征管•4、调整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企业所得税预征率(国税函[2008]819号)•从2008年1月1日起,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企业,按开票金额2.5%预征企业所得税。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三、发票与征管•5、调整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国税函[2008]977号二00八年十一月三十日)•代开货运发票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按开票金额的2.5%预征个人所得税。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谢谢•大家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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