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案防工作的调研报告“十案九违规”。从表象上看,案件的发生是对员工教之不严、管理不力,对违规行为司空见惯、熟视无睹的结果,但根源出在体制机制、内控管理等深层次问题上,核心还是发展方式没有根本改变。由此看来,案件防控要想实现长治久安,就必须从根子上下功夫,重在治“本”,触及“灵魂”!而这个“本”就是发展方式的转变,这个“魂”就是绩效考核机制的重构和优化。一、当前案件防控形势(一)片面强调业务发展,制度的执行要求有余却落实不足。当前普遍存在一种倾向,比较注重建立制度,讲要求、作规定、下文件,对制度的执行却重视程度不足、工作力度不够、有效问责不多,简单化执行、表面化执行、递减式执行、被动式执行、抵触性执行和选择性执行大量存在。根本性原因还在于层级领导对内控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忽视执行力建设、合规文化和业务发展之间的有机联系。发展是硬道理,硬发展没道理,不顾安全的盲目违规发展更没道理,我们追求的是平安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当前,我们系统至上而下均有一套较为详实的内控操作制度,并能够一手一册进行学习。但是在遇到业务经营指标考核时,却普遍存在一种重业务发展而轻制度落实执行的错误做法。(二)风险排查能力不足,检查行动不少但效果不佳。一是业务部门和稽核部门在深层次检查上力度不足,在事前、事中防控方面缺少控制有效手段和方法。虽然目前可以通过非现场稽核系统,实现对已经发生过的业务的进行风险排查,但排查风险点和手段较为单一,不能在事前、事中实现系统控制。二是由于内部稽核力量本身不足,经常性的被抽调完成上级或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较难独立地开展稽核工作。三是违规责任追究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比较普遍。仍然存在重处理基层具体轻处理上级管理、重追究当事人轻追究领导人等问题。(三)应付式部署案防工作,案防工作亮点不多问题不少。通过不懈努力,近几年我们案防能力不断地得到提高,案防长效机制建设成效显著,但自主实施措施较少、被动安排较多,亮点不多而问题不少,县级行社之间呈现质效不平衡的问题。相关重点风险防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不同程度的存在对制度的执行重视程度不足、工作力度不够,简单化执行、表面化执行、递减式执行、被动式执行、抵触性执行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虽然通过持续的季度案防考核,极大的提高了案防工作整体水平,促进了相关案防制度的贯彻执行,但执行效果存在一定的差距,部分行社四项制度执行不到位,屡次通报屡次不改,部分网点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员工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部分行社合规风险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敷衍塞责等等。二、原因分析以上问题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制度执行与监督等方面的原因,也有机制与体制等等方面深层次根源。(一)制度不健全,尤其是制度执行不力,违规问题的屡查屡犯。我们目前最突出的不是没有制度,也不是制度不先进,而是在于有了制度不执行,执行起来不严肃,执行过程不持续。(二)激励机制不科学,出现片面追求市场规模、注重外延式发展、业务和盈利模式单一等问题。基层机构仍习惯于追求规模与数量的发展,致使目前基层员工为完成考核任务,存在不执行或想办法绕行内控制度办理业务的侥幸心理。正是由于不科学的发展方式,加剧了新的违规问题大量发生。(三)法人治理不完善,“三会一层”受上级影响较多,社员(股东)代表大会不能监督制约理(董)事会,理(董)事会不能制约高管人员。监事会难以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主要表现为监督机构人员素质不高,独立性不强,没有配备足够的具有实际业务能力的内审人员等。三、建立案防长效机制的对策建议(一)在不断完善内控制度的基础上,切实加大制度执行力。要树立风险可控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同等重要,规范比规模更重要,防范比治理更重要。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的关系,不是对等关系,风险防控、案件治理和“三防一保”是60分,业务发展才是另外的40分。对风险管理再片么强调都不为过,发展一定要追求风险可控下的可持续发展。要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授权审批制度,制定适合于实际的业务操作规程。人们常说案防工作是“老大难”,但老大重视就不难,我们要严格落实“合规从高层做起”的理念,高管人员要带头合规,为员工作出表率。(二)加强案防文化建设,营造合规企业文化。案件的发生与人的思想理念、行为表现尤其是文化环境密不可分,全面系统的合规文化对防范案件至关重要。案防文化决定企业的前途命运。案防文化具有重要的导向、凝聚、激励、约束作用,应打造“程序至上、合规为本、效益为重”的内控文化和“时时遵章、事事合规、自觉纠错”的合规文化,形成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和约束。要坚持“预防为主”案防理念,不断推进合规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加强内部合规文化建设,把合规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让全体员工真正能够从理念上、行为上自觉加以落实。(三)转变经营理念,选择正确的发展方式要树立科学、可持续的经营指导思想,树立内控优先、审慎经营的理念,纠正片面追求业务发展的倾向,正确处理好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的关系、竞争与规范的关系、改革创新与防范风险的关系。要坚决摒弃片面追求规模的做法,向规模与质量并重、质量为先的方向转变,改变外延式发展,向集约化经营、内涵式发展转变,加快业务模式、管理模式、盈利模式、薪酬激励模式的转变。(四)树立科学发展观,端正经营指导思想要完善薪酬管理办法,引进期权薪酬管理制度,对高管人员的考核要增加案件防控指标权重,将合规责任体现在绩效考核之中。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收入分配制度,合理确定任务指标,重点关注基层员工的薪酬水平和思想变化。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和业务需求科学合理地定编、定岗、定责,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全面实行岗位聘任制和竞争上岗,优化劳动组合,强化工资激励机制,有效解决员工“带病”上岗问题,切实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五)完善法人治理,实现案防标本兼治要转变理念,拓宽工作思路,加快推进改革,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入手,真正构建适合自身实际的“三会一层”组织架构,结合其规模小、应变能力强的特点,着力研究建立形式灵活、结构规范、运行科学、治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做到决策、执行与监督相互独立与相互制约的机制。要根据不同类型的机构的管理和业务复杂程度,切实加快“扁平化”管理进程和信息技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