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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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教学图文提示黑体:税法条例双划线:实施细则•增值税:是以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所谓增值额,是指生产者或经营者在一定期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即商品销售收入额或劳务收入额扣除非增值因素后的余额。•(二)增值税的特点(是一种“良税”),体现在:(1)中性税种,不会干扰资源配置。——无论流转环节有多少,都不会对税负的多少产生影响,不扭曲市场资源配置(2)实行“道道课征,税不重征”,避免了传统流转税“道道征税,税上加税”的税负累计现象,——仅仅对增值部分,增值税的纳税对象:C+V+M中的M部分(3)构成主体税种(法)。(4)具有相互稽查机制,有利于防止偷漏税现象的发生。——实行扣减,前者监督后者增值税的纳税对象:C+V+M中的M部分增值税的特点:税源广阔,避免重复征税,计算简便等特点可以分为生产型增值税和消费性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一、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1.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2.一般纳税人的认定•(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3)账簿齐全。——什么是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就是指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超过了百分之50二、增值税征税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二)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什么是起运地?启运地:首次启航的国家,起运地:在途中有中转,中转的国家是起运地例如:货物从美国到广州,那么起运地和启运地同为美国货物从英国经香港中转致广州,在香港发生了贸易行为,那么启运地是英国,起运地是香港,目的港是广州——必须发生贸易行为。什么是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为什么是有形动产?有形动产是相对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而言。有形动产是指那些具备实物形态,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可移动资产。无形资产是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计算机软件、专利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用技术、著作权、商标权等。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从中国目前的税收体制来看,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所以增值税的货物范围就不包括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为什么要特别提示电力、热力和气体?从广义上讲属于有形动产,为了消除人们观念上的误解,对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增值税有关货物的解释中又单独加以说明。为什么是“货物”而不是“商品”、“产品”?“商品”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二重性。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无差别劳动,使用价值是对于人们需要的满足为自己消费,不是为交换生产的产品不是商品;为他人生产,但不经过交换的产品也不是商品。按照增值税条例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视同为销售行为案例:甲公司出售天然煤矿100万顿,获得100万元(产品质量法)“产品”是指经过生产制造工艺制作完成的制品。有些天然存在的物品,如矿石,不需要生产工艺加工就可以作为商品出售。因此,用产品和商品就会范围减小,“货物”的概念的内涵要大于“商品”和“产品”,能够概括所有的增值税课税对象。因此,选用“货物”的概念来定义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更为准确。什么是加工?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那么,(1)不是委托方提供货物就不是增值税上的加工,(定做)我把货物给你,你给我做(2)先购买,然后再让其加工什么是修理修配?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不包括对不动产的修缮业务。什么是销售?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口诀:两代(1.2.)两销(3)非投配(4.5.6.)几(集)个送他人(7.8.)案例:某电脑集团为了奖励中国女排在奥运会上的突出表现,决定向女排队员每人赠送一台笔记本电脑,该电脑售价1万元,共赠送20台。另外,该电脑集团将自己生产的100台电脑作价100万,入股另外一个企业,然后又将10台电脑用于奖励该集团的先进个人,在股东分红的时候,每人一套电脑作为红利。20×1万+100万+10×1万=130万130万×17%=22.1万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我国增值税法的规定,主要包括(1)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以来征收增值税,(2)生产、销售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人经营者,其销售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同时负责安装的,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对其取得的应税收入统一征收增值税。记忆口诀:销售兼运输,门窗兼安装案例:开心百货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该商场提供送货上门服务,2003年2月,开心百货商场销售给红星中学一批价格为50万元的教学器材,并将其运至红星中学,收取运费500元。该商场的销项税额应该是多少?(500000+500)*17%=85085元三、我国的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一)一般规定1.基本税率——通常为17%2.低税率——是指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生活必需品和农产品、矿物品等货物,适用13%的低税率。具体说来低税率包括: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记忆口诀:粮食植物油冷暖各种气书报和杂志料肥农机具农品矿产品国院另规矩。3.零税率——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注意区分零税率与税收减免尤其是免税我国的零税率一般是先收后退,免税是直接就不收4.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目前我国的规定是征税率是3%。特别需要主义的是在2009年以前,我国的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是4——6,其中商业小规模纳税人是4%,其他是6%(二)增值税的计算1.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准予抵扣不准予抵扣含税销售额1+税率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正数负数准予抵扣不准予抵扣含税销售额1+税率应纳税额留抵税额当期不计进项税转出以票抵扣税额计算抵扣税额①增值税专用发票①购进农产品②海关专用缴款书②运输费用首先我们解决销项税额的问题销项税额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计算方法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某企业销售货物给购货方,货物价值是100万元(不含税),那么该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是多少?适用税率为17%100万元×17%=17万——销售额与销售税额合并定价的计算方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的,应当按照以下公式极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或17%)为什么如此?因为我们讲了,增值税只是对增值的部分缴纳税款,而缴纳的增值税部分部分本身不是增值,比如100块钱的东西,其中增值的仅仅是95,而另外的5块属于我缴纳的增值税,那么这5块我是不缴纳增值税的。案例:加力鞋厂是一家以生产和销售运动鞋为主要业务的生产型企业,2003年4月,加力鞋厂向某零售企业批发一批运动鞋,加力鞋厂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为23.4万元,加力鞋厂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时多少?23.4×17%=23.4万÷(1+17%)=20万20万×17%=3.4万——特殊情况下的销项额的确定折扣销售关键看销售额与折扣额是否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如果是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如果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财务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如果是实物折扣应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处理,实物款额不能从原销售额中减除。某新华书店批发图书一批,每册标价20元,共计1000册,由于购买方购买数量多,按七折优惠价格成交,并将折扣部分与销售额同开在一张发票上。另外该新华书店赠送10给购买方,购买方如期付款。如何计算销项额?20*1000*0.7/(1+13%)=12389.38销项税额=12389.38×13%=1610.62元以旧换新销售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收购价格(金银首饰除外)。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某种电机产品,本月采用以旧换新方式促销,销售该电机产品618台,每台旧电机产品作价260元,按照出厂价扣除旧货收购价实际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791040元。销项税额=(791040+618×260)×17%=161792.4(元)•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销售额的确定顺序•1.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平均售价;•2.如果当月没有同类货物,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3.如果近期没有同类货物,就要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0年5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1000元。该企业平均利润为10%。请问该销项税额是多少?销项税额=450×380×(1+l0%)×17%=31977(元)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它与上家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以票计税(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上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算抵税(1)外购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购进金额×13%(2)运输劳务:进项税额=运输费用×7%(3)生产企业购进废旧物资:进项税额=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10%记忆口诀:“今日好运气”(7)“出门拾废品”(10)“拾了13个农产品”(13)一般纳税人购进某国营农场自产玉米,收购凭证注明价款为100元。然后经过加工后该纳税人以1000元出售,请问该纳税人应缴纳多少增值税?进项税额=100×13%=13元出项税额=1000×17%=170元应纳增值税=170元-13元=157元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5.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记忆口诀:1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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