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补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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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增值税法补充内容•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1)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2)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中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重要意义在于,两者的税法地位、计税方法都是不同的。两者的税法地位或称税法待遇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可以用购进扣税法抵扣发票上注明的已纳增值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则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进行税款抵扣。•(一)销售货物•1.一般销售货物•一般销售货物,是指通常情况下,在中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货物,是指除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之外的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2.视同销售货物•视同销售货物,是指某些行为虽然不同于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的一般销售,但基于保障财政收入、防止避税以及保持经济链条的连续性和课税的连续性等考虑,税法仍将其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缴纳增值税。•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虽然没有取得销售收入,也视同销售货物,依法应当缴纳增值税:(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但手续费缴纳营业税);(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例】下列行为中,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A.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本单位集体福利B.将外购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C.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个人D.将外购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解析】正确答案是A。•根据规定,将外购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无偿赠送给其他个人、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都是视同销售行为,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3.混合销售•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情形。•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1)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依照前述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的,该混合销售行为所涉及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有关混合销售的具体规定,主要有:(1)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与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的行为,征收增值税。(2)电信局及经电信局批准的其他从事电信业务的单位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征收营业税;单独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3)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征收营业税。•(4)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征收增值税。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例】下列各项中,属于应纳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A.建材商店在销售建材的同时又为其他客户提供装饰服务B.汽车制造公司在生产销售汽车的同时又为该客户提供修理服务C.塑钢门窗销售商店在销售产品的同时又为该客户提供安装服务D.电信局为客户提供电话安装服务的同时又销售所安装的电话机【解析】正确答案是C。根据规定,A属于增值税的兼营行为,B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C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D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4.增值税特殊应税项目•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特殊项目,主要有:•(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征收增值税;•(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征收增值税;•(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征收增值税;•(4)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5)邮政部门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6)单独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7)缝纫业务,征收增值税;•(8)融资租赁业务。对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9)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10)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收增值税;•(11)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12)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13)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征收增值税。•5.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即不征收增值税而征收营业税的项目。主要有:(1)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不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的,不征收增值税;(2)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不征收增值税;(3)邮政部门发行报刊,不征收增值税;(4)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不征收增值税;(5)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不征收增值税;(6)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的,不征收增值税;(7)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8)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9)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4,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例】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有()。A.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B.邮票厂印制邮票C.银行销售金银业务D.邮政部门发行报刊•【解析】正确答案是BC。根据规定,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和发行报刊,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二)提供应税劳务•现行增值税法侧重于对销售货物征税,对提供应税劳务征税仅限于较小范围,主要有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两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1.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2.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五、增值税的税收优惠•为了实现不同的政策目标,我国在增值税领域规定了较多的免税项目,主要涉及扶持农业发展、促进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产业发展、照顾社会公共事业、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等目标。(一)增值税的免税项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即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即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8.除前述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据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还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增值税的免税项目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如下:••(1)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再生水、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翻新轮胎、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2)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3)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4)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5)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6)自2009年1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销售再生资源,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但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免征增值税。•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例】下列项目中,免征增值税的是()。•A.中药饮片B.古旧图书•C.教材D.烟叶•【解析】正确答案是B。•根据规定,古旧图书,即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免征增值税。(二)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同教材P171•有关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具体规定如下:1.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睹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7)纳税人发生下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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