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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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考点】: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对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一)关于增值额的问题1.不同角度对增值额的理解角度对增值额的理解从理论上讲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即货物或劳务价值中V+M部分,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部分从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来看增值额是指该单位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收入额扣除为生产经营这种货物(包括劳务,下同)而外购的那部分货物价款后的余额从一项货物来看增值额是该货物经历的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所创造的增值额之和,也就是该项货物的最终销售价值2.增值与价格的关系某货物销售额与增值额的关系(假定税率为10%)单位:元环节项目成品制造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合计销售额150200260610增值额1505060260按照销售额计税15202661按照增值额计税155626对比发现:(1)该货物的最终销售额,就是该货物所经历的生产、流通各环节的增值额之和;(2)按照销售全额课税,会产生对销售额中以前环节纳过税的销售额重复征税。同一种产品,经过的流转环节越多,重复课税的次数就越多、整体税负就越重。3.增值额的法定性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据以征税的增值额都是一种法定增值额,并非理论上的增值额。法定增值额可以等于理论上的增值额,也可以大于或小于理论上的增值额。造成法定增值额与理论增值额不一致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各国在规定扣除范围时,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办法不同。(二)增值税一般不直接以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分为直接计算法和间接计算法两种类型。间接计算法是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广泛采用的计税方法。【基础考点】:增值税的类型增值税按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类型特点优点缺点2生产型课税基数大体相当于国民的统计口径,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保证财政收入对固定资产存在重复征税;不利于鼓励投资收入型课税基数相当于国民收入部分,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只允许扣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部分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一种标准的增值税给凭发票扣税的计算方法带来困难消费型(我国2009年全面实施)课税基数仅限于消费资料价值的部分,允许将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凭票扣税,便于操作管理,最能体现增值税优越性购进固定资产的当期因扣除额大大增加而减少财政收入【基础考点】:增值税的性质及其计税原理1.增值税的性质增值税属于流转税性质的税种。(1)以全部流转额为计税销售额,还同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是一种只就未税流转额征税的新型流转税。(2)税负具有转嫁性。增值税属于间接税。(3)按产品或行业实行比例税率,作用在于广泛征集财政收入,而不是调节收入差距。2.增值税的计税原理——整体税负扣除以前环节已纳税款。具体体现:(1)按全部销售额计算税款。但只对货物或劳务价值中新增价值部分征税。(2)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对以前环节已纳税款予以扣除。(3)税款随着货物的销售逐环节转移,最终消费者是全部税款的承担者,纳税人与负税人相分离。【基础考点】:增值税与其他流转税的配合一、增值税与其他流转税的配合增值税与其他流转税的配合一般有两种模式:(1)交叉征税(或称双层次征收)模式,如增值税与消费税。(2)平行征收模式。如增值税与营业税。二、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分为直接计算法和间接计算法两种类型。三、增值税的特点和优点1.增值税的特点(1)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2)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3)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2.增值税的优点(1)能够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3(2)既便于对于出口商品退税,又可避免对进口商品征税不足。(3)在组织财政收入上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4)在税收征管上可以互相制约,交叉审计。【基础考点】:增值税纳税人的基本规定(一)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报关进口货物的纳税人是进口货物收货人或报关进口单位。代理进口的,以海关完税凭证(专用缴款书)上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二)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基础考点】: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1.划分目的。适应纳税人经营管理规模差异大、财务核算水平不一的情况。有利于加强重点税源管理,简化小型企业计算缴纳程序。有利于专用发票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管理。2.划分依据。基本依据是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是否健全,是否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以及企业规模的大小(衡量企业规模一般以年销售额为依据)。3.划分标准。纳税人年销售额的大小、会计核算水平和能否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等标准为依据【基础考点】: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的具体标准:基本划分标准年销售额的大小具体规定(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的,为小规模纳税人(2)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为主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上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会计核算水平(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具体规定特殊划分标准(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4(2)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资格认定权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权限,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税务分局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一般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基本规则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要点规则向谁申请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均应向其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税务分局(简称认定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申请时间(1)新开业的纳税人,可在办理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已开业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①主动申请认定:在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申报期(月份或季度)结束后40日(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②被动通知认定: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应该在接到告知书的10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申请认定表(3)选择性认定的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也须申请得到批准要点规则相关规定(1)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新开业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当月起),按税法规定计税并按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2)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3)主管税务机关可在一定期限内对下列一般纳税人企业实行辅导期管理:5①小型商贸批发企业——辅导期管理期限3个月②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辅导期管理期限6个月(4)辅导期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基础考点】: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基础考点】:对视同销售行为的征税规定下列视同销售行为应征收增值税:(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归纳视同销售的特点:第一类特点:货物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化。第二类特点:所有权没有变化,但是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从生产领域转移到增值税范围以外或者转移到消费领域。第三类特点:所有权或许没有变化,但是基于堵塞管理漏洞的需要,而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基础考点】: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征税规定6【基础考点】: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别规定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相关的其他规定主要涉及两大方面:一是与营业税的划分;二是伴随货物销售的一些特殊价外费用的涉税规定。(一)其他属于增值税范围的规定共12项。其中10、11、12为新增内容。具体征税范围如下: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3.典当业销售的死当物品,寄售商店代销的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4.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凡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视同对外销售,在移送使用征收增值税。5.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应征收增值税。6.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属于一般商业部门经营的商品,具备拍卖条件的,由执罚部门或单位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公开拍卖。其拍卖收入作为罚没收入由执罚部门和单位如数上缴财政,不予征税。对经营单位购入拍卖物品再销售的,应照章征收增值税。7.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8.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9.缝纫,应当征收增值税。新增内容:710.供电企业利用自身输变电设备对并入电网的企业自备电厂生产的电力产品进行电压调节,属于提供加工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上述供电企业进行电力调压并按电量向电厂收取的并网服务费,应当征收增值税。11.纳税人提供的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12.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中,凡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计征增值税;凡属于不动产的,按照营业税“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二)不征收增值税的货物或收入包括非增即营(如第1、2、6项)、非增非营(如第3、4、5、9、11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共三类。(三)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划分4项。1.报刊2.公用事业收费3.融资租赁批准状况融资租赁货物最终所有权缴纳税种所属项目央行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商务部)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营业税金融业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其他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租赁业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增值税销售货物4.商业企业向供货方取得返还收入的税务处理这里实际上又涉及到了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划分问题:凡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凡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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