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房屋安全责任承诺书_法律责任【4篇】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房屋安全责任承诺书_法律责任【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房屋安全责任承诺书法律责任【第一篇】为加强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责任书。一、居住出租房应当符合下列消防安全要求:(一)室内隔断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其他部位采用不燃或者难燃材料;(二)每一楼层均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每层居住20人(含)以上或者建筑物为4层(含)以上的居住出租房有2条以上疏散通道,疏散楼梯设置火灾事故照明灯,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米,严禁在疏散通道、出口处堆放物品;(三)室内不得设置仓库和生产车间;(四)室内电气线路敷设采用pvc阻燃套管保护;(五)3层(含)以上的居住出租房,每层至少配置一条逃生2/11绳;(六)3层(含)以上房间的窗户不得设置铁栅栏或者防盗窗。二、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出租房的户(房)主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二)居住出租房按照要求配置消防设施,严禁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用于出租,已经出租的必须按照《杭州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整改;(三)出租方对居住出租房进行维修管理,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求;(四)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居住出租房内居住人数应当符合要求,并报当地公安派出所备案,同时应及时督促承租方按照规定向有关单位和部门申报登记、备案手续;(六)居住出租房发生火灾时,迅速组织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三、出租方应当与所在村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并根据承诺书要求,严格履行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村委会、出租房房东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承诺人(签字或盖章):村:20xx年xx月xx日3/11房屋安全责任承诺书法律责任【第二篇】本人自愿租用___位于____的铺面2间及楼上房屋(详见租房合同),用于经营“沙县小吃”餐馆。20__年_月_日,在本人对房屋建造结构不是十分了解的情况下,向房东提出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要求在房屋原有墙面上开一道宽1.5米,高2米的门。此改造若导致房屋开裂、垮塌以及一系列人身财产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本人自愿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房东___不承担任何责任。承诺人(签章):身份证号:联系电话:20xx年xx月xx日房屋安全责任承诺书法律责任【第三篇】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为保障各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出租房屋名称)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出租房屋名称)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如下:一、甲方消防安全职责:4/11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2、维护(出租房屋名称)范围内公共区域(不包含各承租单元内)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工作。3、甲方在必要时,经事先通知,可对乙方的承租单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承租单元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及时督促乙方进行整改。在任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而进入乙方承租单元内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4、对(出租房屋名称)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5、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对消防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二、乙方消防安全责任: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消防法规。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符合规范的轻便灭火器材。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浙江省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出租房屋名称)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3、负责建立健全承租单元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承租单元消防责任,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4、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5/115、负责组织乙方雇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6、在下班前负责切断承租单元内的电源。商业经营场所使用电加热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在办公用途的出租房屋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熨斗等电加热设备。7、不得在(出租房屋名称)和其承租单元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8、负责制定和贯彻承租单元的消防应急方案,积极参加(出租房屋名称)组织的消防演习。9、保护好承租单元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并协助甲方保护好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10、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到公安消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及时通知甲方。三、其他: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3、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4、此责任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负责人:20xx年xx月xx日6/11房屋安全责任承诺书法律责任【第四篇】为保障居住安全,构建安全良好的居住环境,本人就所居住的四川才;学公房的使用和安全责任等事宜,自愿作出如下承诺:第一条房屋信1.1房屋位置:1.2房屋面积:1.3和;金:1.4其他费用:1.5保证金(押金):1.6使用期限:第二条房屋使用权在使用期限内,未经四川大学书面同意,承诺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项下房屋转租、分,租或放弃占用房屋全部或其中任何部分,不得授权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合作等任何形式在房屋内进行任何经营或与经营相关的'活动,不得以分租,借用、共用等以外的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承诺人(同住家属除外)—在房屋使用期内取得使用或占用该房屋或其中任何部分,不论承诺人对该等使用或占用是否有收取房租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报酬。第三条装修和结构性改造承诺人承诺根据法律规定并在预先提交方案的前提下装7/11修使用房屋,并在未取得四川大学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对所使用的房屋在结构—上作任何改造,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诺人承担,如对使用房屋造成损害,四川大学有权要求承诺人在日内将房屋恢复原状,如不能如期恢复原状的除必须恢复原状外,校方还有权要求赔偿。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承诺人承担。第四条日常维护承诺人承诺做好所使用房屋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检查房屋的门窗、电线线路、天然气管道、排水管道等设施,如果出现损坏保证房屋的各项设施处于良好、可用的状态,确保房屋居住安全。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诺人自行承担。第五条承诺人的保证在房屋使用期限内,承诺人保证按照房屋原有用途使用房屋,房屋移交后,由于承诺人的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屋内原有设备、设施损坏的,承诺人应当恢复原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诺人承担。在房屋使用过程中,承诺人保证:(1)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气具、热水器,使用时注意保持室内通风;(2)房屋的居住间内不可设置灶间(厨房);(3)不封闭、封堵、占用安全通道和出口:(4)配电线路穿管保护,电气设备安装在不燃体上:(5)不在房屋内使用易燃材料用作间墙和搭建,砖木结构的老式房屋按要求配置灭火器。8/11(6)不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7)室内不存放易燃及危险物品;(8)外出或突然停电时,及时切断电源;(9)不乱接乱拉电线,电路熔断器不用铜;(10)不利用电器或灶火塘取暖、烘烤衣物;(11)教育孩子不玩火,不玩弄电器设备;(12)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点火器具放到未成年人拿不到的地方;第六条监督、检查义务的情况,承诺人应当予以配合。监督、检查中,校方若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任何承诺人有违反本承诺书之情形,经校方指出,承诺人须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履行承诺书确定的义务。第七条不可抗力本承诺所述之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风灾、暴雨、旱灾、雷电、火灾(非因承诺人或者校方原因导致)、战争、严重的动乱等自然灾害与社会事件,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之调整。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用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因不可抗力而致使本承诺当事人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承诺相关义务的,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校方不能将本承诺所述房屋继续提供给承诺人使用的,遭受不可抗力并履行前述通知义务的一方或者双方9/11可免除责任。第八条承诺人在占用使用房屋时,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失和损害的,四川大学不承担任何责任:(1)任何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害;(2)任何虫害、盗窃、抢劫及其他刑事案件造成的损失和损害;(3)非四川大学校方或校方人员过错造成的损失和损害;(4)其他相邻房屋使用人造成的损失和损害;(5)房屋因市政建设需要或因外界的原因,其水、电、谋气、天然气等供应的合理中断;(6)房屋正常的维修、故障抢修而引起的部分水、电、煤气、天然气、空调供应的合理中断;(7)由于承诺人的疏忽或过错导致的天然气、煤气泄漏中毒、火灾等造成的承诺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8)其他非校方原因造成的承诺人以及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第九条为了持续维护房屋使用、居住安全,承诺人承诺遵照执行《四川大学公有住房理办法(暂行)》和学校其他房屋日常维护及消防安全工作的文件。第十条在房屋使用期限内,承诺人违反本承诺书所述条款的,四川大学保卫(部)处有权会同学校有关部门无条件收回本承诺书所述房屋;如承诺人的行为造成四川大学损失和损害的,四川大学保卫(部)处有权就损失和损害追究承诺人的责任,要10/11求损害赔偿。第十一条房屋使用期限届满而未被允许续期,承诺人须在届满日起日内腾空所使用的房屋,并将房屋交还给四川大学,并办理完毕相关检验交接手续。如逾期未腾空并交还房屋的,则视为承诺人放弃对房屋内物品的所有权,四川大学保卫(部)处有权自行处理屋内物品并腾空房屋。第十二条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与四川大学保卫(部)处各持一份。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承诺人签字(盖章):20xx年xx月xx日承诺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同住家属一信息:姓名:性别:与承诺人关系: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同住家属二信息:11/11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与承诺人关系: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