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提早账前消化技巧暨特别涉税处理焉梅引子:•由一家日本公司说开来…..•账前消化:年末税收定盘子•账外筹划:返程投资优惠大餐•帐内规范:福利费口径•一账统领:NW账的故事今天的内容:资产类1.负债类2.所有者权益类3.损益类4.1、资产类One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账前消化之----货币资金篇•(1)审核货币资金日记账,并与总账核对确认余额是否相符。•(2)获取银行存款对账单,编制截止日银行存款调节表,复核并分析是否需要进一步审核。问题1:有客户把货款打入我的银行账户,我发货后他所称质量问题,余款不付了,发票也不要了。请问:•1、是否要做收入,是否要纳税?•2、这样的话我损失更大了?我是否可以从账户中冲抵出货款,就此进出抵平与银行对账单的未达,这样的后果是什么?被查出的几率有多大?问题2:对金额较大的收支业务,应审核其原始凭证异常帐项要做好账前消化。。。。问题3:•关注年末的大额现金收支。异常帐项要做好账前消化。。。。问题4:•关注货币资金日记账中的贷方余额异常帐项要做好账前消化。。。。问题5:•对外币资金科目是否做年末调汇账前消化之----存货篇•(1)根据存货盘点表中各存货大类的合计数,与相应的总账,分类明细账户余额核对。•(2)关注跌价与过期存货•(3)关注存货的贷方余额•(4)存货计价的审核,发出计价测试问题1•存货损失的进项是否要转出,哪些是正常哪些是非常损失?•1)年末存货盘亏是否属于管理不善的盘亏2)什么比例是正常损失、非正常损失3)串户如何处理?4)盘盈与盘亏是否可以差额转出?1、丢失都是管理不善吗?(监管难题)?2、火灾3、电子产品跌价?4、食品药品期刊过期?•新细则: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没有其他兜底条款:其他,没有:等•原增值税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一)自然灾害损失;(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三)其他非正常损失•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年5月4日国税发(2009)88号•第二十一条存货报废、毁损和变质损失,其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及保险赔偿或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相关证据认定损失:•(一)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小(占企业同类存货10%以下、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下、或10万元以下。下同)的存货,由企业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二)单项或批量金额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的较大存货,应取得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或者具有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定证明;•(三)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四)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情况说明及审批文件;•(五)残值情况说明;•(六)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问题2•关注存货类借方红字•产生原因•1、多做结转----利润调节•1)数量多转(数量配比测试)•2)金额多转了:数量蓝字,金额红字,单价波动异常(发出计价测试)•2、未作估价•1)、存货估价税务规定:•2)、如何调整:对应影响损益的部分•3)、与资产类调整不同:在建工程不合规工资调整,是整体调整,不是对应调整影响损益的部分问题3•关注贷方非领用的业务的税务处理,对应“在建工程”、“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长期投资”等账户,确认相应的税务处理是否正确。•-----进项转出与视同销售•关注存货结转数量匹配与单价波动异常•企业利润调节器。。。。账前消化之----应收款项篇•应收账款,预收账款•1)应收预收款项要做重分类调整关注预售款项的税务处理正确性•2)总账明细账核对并与客户对账问题1•预收账款的税务处理合规性检查1、增值税2、营业税3、所得税•增值税细则:•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营业税细则》第二十五条:•(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二)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问题2:•核对账龄,关注常年挂账,不活跃账户1)是否可以走折让与退货程序2)财产损失如何报批坏账损失:(应收款项,预付款项)•第十六条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相关依据:•(一)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二)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三)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四)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五)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六)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七)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八)其他相关证明。•(未对关联企业有特殊规定)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坏账损失:(应收款项,预付款项)第十七条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第十八条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问题3:•发生额合理性---科目对抵:•借:应付账款——A公司100万贷:应收账款——B公司100万问题4:•有真实的交易,卖给A的货款,发票开给A,货款从B处收回,是否是虚开发票,后果是什么?•1)增值税专用发票•2)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例解析:票,货,款一致问题账前消化之----应收应付票据篇问题1:•票据贴现的处理:•企业取得一张30万元,3个月到期的应收票据,由于急于现金直接和某个体户兑现,兑现现金29万元,请问1万元的差额可以作为财务费用处理吗?•贴现息不合规的情况突出,贴现银行为A行,实际划账银行B行。问题2:•应付票据贴现亦称买方付息票据贴现:指企业通过签发票据凭以向银行办理短期性质的贴现借款。是指根据协议约定,买方(付款人)或卖方(收款人)签发的商业汇票,在由买方或买方开户银行承兑后,买方承诺由其支付贴现利息。卖方持未到期的汇票向其开户银行办理贴现业务时,银行审核无误后,向买方扣收贴现利息,并将全额票款支付给卖方的一种授信业务。与传统的票据贴现业务相比,除了承担贴现利息的人不同外,票据的出票、承兑、付款等业务完全一样。账前消化之----其他应收款项篇•其他应收款•1、获取其他应收款明细表,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2、选择金额较大和异常的明细账户余额,抽查其原始凭证。问题1:•关联企业无偿借出资金:挂账其他应收款,利息营业税是否视同销售?所得税是否调整?•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第三十条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做转让定价调查、调整。问题2:•老板个人借款:其他应收款-老板,常年挂账,有何风险?•财税[2003]158号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3:•其他应收,是不是企业的烂箩筐,隐藏许多不可告人的事件•1)其他应收款:不合理支出挂账不处理(企业接受社会劳动局检查,被处罚补交的社保金个人负担部分)•2)其他应收款:某离职员工100万(规避个税的栈道)•3)其他应收款:抽逃资本金•4)无法取得合规发票的支付,挂账其他应收款账前消化之----固定资产篇•购买•持有折旧•后续支出•处置问题1:•1、2008年签订的采购合同,2009年开票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抵扣进项?•2、购买的机器设备用于出租是否可以抵扣?•3、已经抵扣的自用设备,后用于出租如何税务处理?•4、用于出租的未抵扣设备转做自用如何税务处理?•5、购买的班车是否可以抵扣?•6、融资租赁设备如何抵扣?问题2:•1、自行建造房屋,自行采购部分材料:钢筋,水泥,空调设备,建筑商开具的建安发票如何计税?•2、装修主材:地板,墙砖也是自行采购。装修公司的税金与发票如何开?•2、电梯由空调制造商负责供货并安装调试,如何计税并开票?•3、中央空调有空调代理销售商供货并安装调试,如何计税并开票?甲供材与大包•建筑工程大包自产货物同时建筑业劳务分别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外购货物建筑业劳务一律缴纳营业税甲方供材建筑业(装饰业除外)甲方供设备不征税;装饰业甲方供材料和设备均不缴税。问题3•1、在建工程已交付使用但款未结清发票未到,尚未结转固定资产的,能否计提折旧?折旧能否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2010-02-22•五、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问题4:•1、折旧方法是否得当?•2、折旧计提是否正确?•金融危机,企业停产停产期间固定资产还可以计提折旧吗?企业所得税前是否可以列支?•与会计区别:•除房屋建筑物外的未使用的固定资产,会计上可以提取折旧,税法不允许扣除。•会计:谨慎性原则•税法:相关性原则问题5:•会计使用直线法折旧,税法使用加速折旧可以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加速折旧范围:1、企业过去没有使用过与该项固定资产功能相同或类似的固定资产,但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短于《实施条例》规定的计算折旧最低年限的2、企业在原有的固定资产未达到《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前,使用功能相同或类似的新固定资产替代旧固定资产的特别注意:对于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固定资产,足额计提折旧后继续使用而未进行处置(包括报废等情形)超过12个月的,今后对其更新替代、改造改建后形成的功能相同或者类似的固定资产,不得再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问题6:会计折旧年限长于税收最低折旧年限,能否纳税调减?青国税发〔2009〕10号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属性和使用情况,按照自己会计核算要求自行确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长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按照会计核算计算的折旧额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算的折旧额的差额调减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宁波地税,大连国税,青岛国税明确规定不可以另一种声音:•但是沸沸扬扬的固定资产税收上按照10年计提折旧,会计按照20年计提折旧,是否允许纳税调减问题,江苏省国税局认定不允许纳税调减。最终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和纳税服务司、法规司均认定允许纳税调减而告终。问题7:•闹心的旧货•什么是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什么是旧货?•什么叫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