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征税范围–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受雇有关的所得–对于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性质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如:•独生子女费•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贴(二)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3200元–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财政部确定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员。(三)税率•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中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的税率表级数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500元的52500-2000元1032000-5000元1545000-20000元20520000-40000元25640000-60000元30760000-80000元35880000-100000元409100000元以上450251253751375337563751037515375(四)应纳税款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某纳税人2003年8月份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收入5000元,要求:计算该纳税人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000–800=4200(元)应纳税额=4200×15%-125=505(元)在天津一外商投资企业中工作的美国专家(为非居民纳税人),2002年1月份取得由该企业发放的工资收入10000元人民币。要求: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0000-(800+3200)=6000(元)应纳税额=6000×20%-375=825(元)二、生产、经营所得•(一)应纳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户: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独资企业: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二)税率•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5000元的502超过5000—10000元部分102503超过10000—30000元部分2012504超过30000—50000元部分3042505超过50000元部分356750(三)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某个体工商户全年取得生产、经营所得25000元,经税务机关核定其成本、费用及损失为12000元。•要求:计算该个体户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答案•(1)应纳税所得额=25000-12000=13000(元)•(2)应纳税额=13000×20%-1250=1350(元)三、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一)计税依据–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800元(二)税率•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5000元的502超过5000—10000元部分102503超过10000—30000元部分2012504超过30000—50000元部分3042505超过50000元部分356750(三)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2001年1月1日某个人与事业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经营招待所,据合同协议承包期为一年,该个人全年上缴费用20000元,年终招待所实现利润总额65000元。•要求:计算该个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答案•(1)应纳税所得额=承包经营利润-上缴费用-每月费用扣减合计=65000-20000-800×12=35400(元)•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5400×30%-4250=6370(元)四、劳务报酬所得•(一)计税依据–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二)税率–适用20%的比例税率–注意加成的规定:实际的累进税率税率级数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20000元以下的20%0220000元-50000元的30%2000350000元以上的40%7000四、劳务报酬所得•(三)应纳税款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顾先生是一家大型装修公司的技术指导,利用业余时间承揽了王姓人家别墅装修的技术顾问和监督的工作,装修材料由用户出。装修初期,户主支付顾先生l万元,中期支付l万元,装修完毕,又支付1万元。顾先生在每次取得装修款后均主动到税务机关按20%的税率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三次共缴纳个人所得税4800元。分析与处理•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顾先生业余时间承揽别墅装修,合计取得服务费3万元,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按“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顾先生承揽房屋装修三次取得的3万元所得,是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应将三次收入合并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3-3×20%=2.6(万元)•(2)应纳税额=2.6×30%-0.2=0.58(万元)•顾先生已经缴纳了4800元,还应补税1000元。五、稿酬所得•(一)计税依据–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二)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征收率为14%•(三)应纳税款–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例•某大学教授2002年度稿酬收入如下:•(1)公开发表论文二篇,分别取得500元和1800元稿费。•(2)1998年4月出版一本专著,取得稿酬12000元。2002年重新修订后再版没,取得稿酬13500元。•(3)2002年3月编著一本教材出版,取得稿酬5600元。同年10月添加印数,取得追加稿酬5200元。•要求:计算该教授2002年度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答案•(1)一篇论文的稿酬500元,低于免征额,不纳税;另一篇论文稿酬1800元高于免征额,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1800-800)×20%×(1-30%)=140(元)•(2)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13500×(1-20%)×20%×(1-30%)=1512(元)答案(2)•(3)同一作品出版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5600+5200)×(1-20%)×20%×(1-30%)=1209.6(元)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一)计税依据–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二)税率–20%的比例税率•(三)应纳税款–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七、财产租赁所得•(一)计税依据–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此外依次扣除以下费用•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以800元为限)•(二)税率–20%的比例税率•(三)应纳税款–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八、财产转让所得•(一)计税依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合理费用: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税率–20%的比例税率•(三)应纳税款–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一)计税依据–全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二)税率–20%的比例税率•(三)应纳税款–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十、偶然所得•(一)计税依据–全部所得•(二)税率–20%的比例税率•(三)应纳税款–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十一、其他所得•(一)计税依据–每次收入额•(二)税率–20%的比例税率•(三)应纳税款–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